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永远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举止。”
“莱恩,你也一样。”
在两人有些愣神的表情下,洛萨翻身上马,冷哼道:“我们即刻出发!”
其实,一个忠诚的奴仆,在战场上往往也能发挥出不俗的威力,譬如阿尤布帝国的马穆鲁克骑兵。
但洛萨完全接受不了这种作践人的行径。
他距离彻底融入这个世界还有很长的一条路要走,但洛萨宁愿自己永远都不会融入。
下午时分,洛萨一行在一座小镇前停步。
这是一座被火焰焚烧过的小镇,满目疮痍,遍地废墟,刺鼻的烟火气和焦糊味,令一行人不禁大皱眉头。
身首分离的男人倒在路边,密密麻麻的乌蝇趴在死者的口鼻与伤口处,进进出出。
马蹄声一靠近,顿时掀起黑色的风暴。
掠食的野狗在废墟中撕咬着已经因夏日炎炎而有些腐烂的尸体,即使见了人,也丝毫不见恐惧。
富有经验的老兵莫德尔沉声道:“这些强盗刚走不久,废墟中尚有余烬。”
洛萨皱眉道:“巴本堡的边境巡逻队也不管吗?”
“应该是管了的,您看几具尸体,身上和脖颈上都有穿戴盔甲时的勒痕,他应该是个军士,只是甲都被人剥掉了。”
“能找到吗?”
洛萨的语气很平静,这样的事每天都会发生,这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强盗,就连贵族间争斗,也时常会劫掠村庄。
将男男女女统统抓回作为农奴,老弱病残则统统杀掉,减轻负担。
贱民的命,从古至今都不值钱。
莫德尔仔细观察了一阵,点头道:“没问题,他们走的并不匆忙,还带了俘虏,辎重,牲畜,速度不快。我们沿着这几条车辙,肯定能找到他们。”
洛萨回首,对众人说道:“有人说,在战争中,贵族提供武器装备,富人提供钱财和粮食,而穷人提供他们的孩子;在战争结束后,贵族建功立业,富人收获更多钱财,而穷人只能寻找自己孩子的坟墓。”
“最好的战争也比不过最差的和平。”
洛萨的目光从一具具尸体上扫过,一位老人手里还拿着被利刃劈断的农具,脖颈上有个箭矢的贯穿伤。
但箭矢最后肯定是被收回了。
这种贱民的命,甚至不值一根箭矢的陪葬。
“但战争,永远不会消失。”
“我改变不了这个时代,但我发誓,若我成了领主,将尽己所能,庇护自己领地上的子民,清剿盗匪,御敌于外。”
莱恩和莫德尔的脸上露出了惊异的神色。
这个时代,能说出“子民”这种词的,根本没几个。
农奴也算人?
“莫德尔带路,我们即刻出发,去抓住这群强盗,以天父之名,送他们入地狱。”
他必须承认,追捕强盗,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为了完成里程碑。
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是希望能救回那些被掳走的人们。
杀死那些残忍的强盗,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本章完)
第19章 剿匪
“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望着逐渐阴沉下来的天色,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他们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掩盖自己的行踪。
毕竟这座村庄所属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如果是出逃,短时间内,他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是阵亡就更好说了。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了。
担任斥候的莱恩眺望许久,回禀道:“三丛篝火,大概三十个人的样子,应该是那伙强盗没错了。”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食精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是否充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
即使是落草为寇,该吃不饱还是吃不饱。
他们的战斗力比起领主们强行从农田里拉出来的农奴征召兵强,但强得有限。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所以离近了。
洛萨便嘱咐莫德尔留下,照顾马匹,自己和般若,汉斯和持弩的莱恩,从两方的树林包夹了过去。
锁链甲并不影响他动作的灵活,这副甲胄,包括链甲护腿,护臂在内即使全套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五公斤,对他而言并不算重。
强盗们聚在篝火旁,火光照亮了他们油亮兴奋的面孔,许久未曾打理的胡须上,满是污渍和隐约可见的跳蚤。
被绑缚在马车旁的俘虏们,满脸绝望与麻木。
尤其是女眷,在押送路上就少不了被揉捏。
等到这帮强盗酒足饭饱之后,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强盗们此时正兴高采烈地举杯畅饮,从村庄里抢来的劣质酒水顺着胡须淌落。
架在火堆上炙烤的禽畜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有人蹲在瓦罐里沸腾的肉汤旁,望眼欲穿地等待着。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安德尔那个愚蠢的骑士居然带着侍从跑到利恩茨去参加比武大会了。我要是骑士老爷,肯定天天窝在庄园里,大口吃肉,猛干女人。”
“就是,什么狗屁骑士的荣誉,哪有美女和佳肴香?”
有人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肉,咀嚼着,含混不清地问道:“头儿,这次我们每个人应该都能分到三十…哦不,或许有五十枚第纳尔吧?”
强盗头子神情一冷,哼道:“前提是先把这群奴隶带到南方的市场上卖掉,不然最多分给你们十五枚银币。”
强盗们面面相觑。
他们一手展开的劫掠,对这次获得的战利品数额,也有大概的印象。
按照他们约定的分成比例,落到个人手上,怎么也不至于只有十五枚第纳尔。
其实若是十五枚成色十足的大银币也就算了。
但他们清楚,以强盗头子的性格,恐怕只会分给他们“黑币”或是那种小的可怜的小银币!
有人面露不满:
“头儿,这不符合我们当初以天父之名起誓,订下的规矩吧?”
强盗头子满脸红晕,得意洋洋地说道:“是你们先打破规矩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私藏了战利品,放心,十五枚银币也够们潇洒很久了,再者说了,这儿不还有好多姑娘供你们享用嘛。”
“想想看,若是在威尼托的的城市里,想上那些妓女流萤,怎么不得三枚大子儿?”
“这里的姑娘可都是良家女,而且还任由你们摆弄,在把她们卖出去之前,你们都能过上跟领主老爷们一样的日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强盗们下意识看向被绑在马车旁的女人们,面色稍霁。
能喝酒吃肉玩女人,这待遇似乎还真不错。
但就在这时。
一声宛如石破天惊般的呐喊声响起。
“恶徒们,你们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之罪孽。只有天父能宽恕你们,而我则负责送你们去见天父!”
“届时,将决定你们是在地狱的硫磺火湖中沉沦一百年,或是一千年。”
循着声音看去。
黑暗中,一个巍然伫立的铁面人正手持双手剑,宛如神使般居高临下看着他们。
那仅存于头盔上部的一字窗,仿佛来自地狱的门扉,恐惧感顷刻间席卷每个人的心头。
披着黑色斗篷的高大女人站在铁面人的身旁,鬼面盾牌上的恶鬼浮雕,仿佛活了过来,露出冰冷,贪婪的微笑。
“骑…骑士老爷?”
有人惊惧地大喊着。
这些强盗多是领主底下的逃奴,对于骑士的畏惧简直是刻入骨髓的。
“都别慌,他就两个人,给我砍死他们,谁杀了他,他身上的铠甲统统归你,我还会额外再分他一百个小银币!”
强盗头子大喊着想要稳定军心。
但就在这时,身后的树林里响起另一声呐喊:“以天父之名,条顿骑士,冲锋!”
恐怖的牛角盔下,披着白色罩袍的汉斯宛如白色死神,从树林里一跃而出,挥舞着双手大剑,宛如猛虎下山般杀入毫无防备的强盗群中。
伴随他冲出的,还有一支被夜色掩盖的锋锐弩矢。
弩矢精准命中了强盗头子的脖颈,他捂着脖子倒地,鲜血喷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