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这绝对是天才之举。”
“只是,我仍旧不看好葡萄紫的衣物能流行起来,您对人性的认知有限,不明白人们往往宁愿选择最好,也最昂贵的骨螺紫,也不愿选择更廉价,但却次一级的葡萄紫。”
洛萨有些不解:“可是不是所有人都能负担起骨螺紫的衣物的。”
骨螺紫染料的产量十分稀有,这注定了这种染料不可能占据整个市场。
库尔斯点头道:“的确是这样,所以人们宁愿选择不穿这还能用契合教会崇尚节俭的风气来说服别人。”
“一些贫穷的贵族,若是穿了葡萄紫的衣物,再碰上那些穿着骨螺紫衣物的富有贵族,岂不是天然就要矮上一筹?”
“而底层民众,也不会愿意为此买单。”
洛萨微怔:“是是这样吗?”
库尔斯正色道:“您的宣传方式有误,不应该把葡萄紫渲染成比骨螺紫低端的服饰,而应该将其在书中描述成是一种用稀有染料染成的,比骨螺紫更加稀有,珍贵的衣物,仅有‘维斯特洛’皇族才有资格穿戴。”
“只要您控制染料坊的产出,每个月只拿出几件去售卖,一定能大赚一笔。”
洛萨有些瞠目结舌:“可这,这不是骗人吗?”
库尔斯微笑着说道:“大人,在我们那个世界流行着这样一句谚语一个成功的商人,一定要比吸血鬼更加擅长吸血。”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的确,这方面,是我思考的方向有误了。”
他倒不觉得是自己的错,实在是以他的性格,实在做不到把明显不如骨螺紫珍贵的,拿葡萄皮染出的布,卖出如此高价。
库尔斯也面露可惜的神情:“这一点,随着您的新书在耶路撒冷流行起来,已经没办法补救了。”
“不过,我们可以换一个思路,将葡萄紫的衣服,包装成‘每一个体面绅士的橱柜里都该拥有的衣物’或是“每次斋戒时,都应穿的衣物”。
没有需求,我们可以创造需求,只要做好引导,本就物美价廉的葡萄紫衣物,同样能赚一大笔钱。”
洛萨恍然。
他回忆起前世,秋天的第一杯奶茶;钻石恒久远;送礼就送脑白金。
…
中午的时候,大管家拿着一本《猎魔人》又找上了洛萨。
“大人,我有一个建议。”
洛萨调侃道:“库尔斯,染料工坊的事不是已经全权委托给你了吗?怎么还有时间看小说?”
库尔斯面色如常,微笑着说道:“大人,领地里亟待处理的事务并不多,很多都要等您的宫廷制衣官回来才能着手。”
分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让娜这个甩手掌柜,发现安德里亚斯已经逐渐摸索清了其中的关键,干脆就一股脑全都丢给他了,自己跟芙琳吉拉偷懒跑回了城堡。
这就是让娜不如汉斯厚道的地方。
洛萨笑道:“呵,库尔斯,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接下来,请说出你的建议吧。”
库尔斯指着这本书道:“您想要借助凛冬与火之歌来推销板甲的想法,非常聪明,但您为何就忽略了这本猎魔人中的宝藏呢?”
“的意思是?”
“昆特牌。”
库尔斯认真说道:“在书中,您既然已经详细阐明了玩法,为什么不干脆做出来?”
洛萨皱起眉:“我是有过这种想法,只是觉得这种牌的机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是不是过于复杂了?”
库尔斯微笑着说道:“不,大人,您永远不会想到,在牌桌上,人们的学习能力究竟有多强。”
“好吧,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库尔斯,我会告诉安德里亚斯,让他拨付给你一笔钱款,此外,印刷工坊也会交给你掌管。”
洛萨拍了拍库尔斯的肩膀。
库尔斯下意识皱起眉,因为整齐的礼服,肩膀处被洛萨拍出了一片褶皱。
“抱歉,习惯了。”
洛萨也不是连察言观色都做不到的蠢蛋,他刚下手,就意识到不对了。
库尔斯沉声道:“大人,您言重了,我的确有一些小小的强迫症,但您完全没必要放在心上。”
洛萨叹了一口气:“好吧…总之,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如果失败了,也不必自责,我相信你的才能,但你或许对这个时代还不太了解。”
他还是不太看好昆特牌能流行起来。
昆特牌的规则,对于洛萨这种后世玩过炉石等卡牌类游戏的人而言,自然远远算不上复杂。
但对于那些许多连数出超过十根手指头的数字都费劲的文盲,想要搞清楚昆特牌上的数字,都是一件很艰难的事。
(本章完)
第164章 昆特牌
西比拉公主的宅邸。
她正抱着小鲍德温,用温柔的语气,为他朗诵凛冬与火之歌时下在耶路撒冷的贵族圈子里,最流行的一本传奇小说。
看笔锋,作者跟猎魔人的作者似乎是同一个人,只是行文更加流畅,描写也愈发细腻了。
在他的笔下,西比拉仿佛看到了另一个名为“维斯特洛”的大陆上,贵族们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的世界。
“妈妈,詹姆太坏了,他竟然把布兰推下了塔楼,这是一场谋杀!”
西比拉公主认真地摇了摇头:“不,孩子,你得明白,是什么驱动詹姆做出把一个孩子推下高楼这种有辱骑士之道的行为。”
在她看来,真正称得上“坏”的人,应该是“瑟后”才对。
贪婪自大,自以为是。
明明是个顶格的蠢蛋,偏还认为自己手段高超,理应享有无上权力。
这样的蠢女人,也配染指摄政太后的宝座?她能掌权,对人民,对她身边的人,对她自己都是一种“恶”。
西比拉在心底,又默默补充了一句:“就跟那个伊莎贝拉一样令人生厌!”
凛冬与火之歌的畅销,并没有出乎洛萨的预料。
有猎魔人这本珠玉在前,新书还采用了更精美的插画和封皮,定价又不是很高,它不畅销才怪。
但洛萨也不指望卖书挣钱,够回本,维持印刷工坊运转就行。
此外,在凛冬与火之歌又在耶路撒冷引发一波追捧热潮的时刻,库尔斯也悄然施行了他的计划。
…
耶路撒冷。
酒馆内。
吟游诗人优雅地伴随着鲁特琴的琴声,缓慢吟诵着新的故事。
这座酒馆的装潢明显要更高档,来此消费的,大多数都是骑士阶层或是富裕的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也更为安静,不像市井里的酒馆那样嘈杂。
来自高卢的朝圣者,朗吉多克的富尔克男爵,有些惊奇地接过从酒保手中递过来的绿色玻璃酒瓶。
他感慨道:“在朗吉多克,只有教堂还保存着这种大块的绿色玻璃。”
酒保微笑道:“爵爷,这就是耶路撒冷,充斥着大量稀罕的宝贝。只是玻璃罢了,我们这里每一种叫得出名字的葡萄酒,都用这种瓶子保存。”
砰
这时,一阵桌椅碰撞的声音响起。
紧跟着,人们一片哗然。
富尔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这一幕:“看来,就算是耶路撒冷,也总会有喝多了,互相殴斗的醉汉。”
酒保耸了耸肩:“这大概就是酒水的魅力。”
此时场上。
两个高大的骑士正互相对峙着。
其中一人大喊道:“混账,你竟敢侮辱伟大的范海辛,你这种败类,我要跟决斗!”
范海辛是谁?
富尔克的心中,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
他对一旁的酒保询问道:“这位范海辛,是一个很有名的贵族吗?”
酒保一脸肃然:“不,但他比贵族更高尚,他是一位伟大的猎魔人,经常豁免穷人的酬金,游走四方,宣扬天父的意志。”
“啊,耶路撒冷竟有这样的人物?”
富尔克大惊:“他现在在哪?真希望能亲眼见他一面。”
酒保露出调侃的笑容:“抱歉,爵爷,你恐怕没这个机会了,因为范海辛先生是时下最流行的一本小说《猎魔人》中的角色。”
“小说?”
富尔克有种被愚弄了的愤怒。
酒保连忙解释道:“虽然只是故事,但范海辛在耶路撒冷人们的心中,不亚于一个真实存在的英雄人物。很多人都发自内心崇拜着他,但也有人视这种行为是渎神之举,两拨人经常产生冲突。”
富尔克有些难以置信。
这就是耶路撒冷吗?
人们竟会为了一个虚构的人物,大打出手?
这时,场上另一边跟骑士对峙的男人高喊道:“教宗陛下曾说过,把宝贵的生命浪费在决斗场上是一种罪。”
“如果你真的觉得我侮辱了你心目中的英雄的话,我们可以用这个来决斗!”
男人取出一沓保存在铁盒子中的卡牌,卡牌的背面,拥有金色的考究花纹,还奢侈地用铜制作了边框。
“这是什么?跟《猎魔人》封面的材质好像!”
“猎魔人的昆特牌?”
“居然真有人把它做出来了!”
“天父在上,小说里描述的桥段真的要出现在我面前了吗骑士们用昆特牌来决斗?”
酒馆里的人们,满脸惊讶地交头接耳。
富尔克感觉自己就像个从乡下来的,脚底板沾满泥土的土鳖,完全看不明白此时场上局势的变化。
为什么不拔剑?
他们拿出这些卡片到底是要干什么?
骑士面带傲然的笑意:“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昆特牌的玩法,我拥有的,可是一整套耶路撒冷牌组。”
对面的男人也不甘示弱,取出了一沓镶嵌着铜边的卡牌:“比就比,谁怕你?我得警告你,无论是在决斗场上,还是牌桌上,我都不可能输给你。”
两人围绕着桌子摆开架势。
围观的众人纷纷拥了过去,富尔克也赶忙带着侍从向里面挤,凭借经常吃肉保持的壮硕体型,终于占据了一个好位置。
两名骑士,此刻已经面色严肃,在桌上摆开了阵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