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骑士和同伴们喝得酩酊大醉,跑到看台下,伴随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放浪形骸地跳着舞蹈。
在伯爵看台下,比武场地的中央,有一道长长的挡板,周围用简易的木栅栏隔开。
当大赛开始时,骑士们将会在挡板两侧分别入场,然后进行比斗,这是为了避免战马相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看台上,已经有不少贵妇率先到达了。
她们交头接耳,打量着比武场上出现的骑士们。
有的贵妇毫不掩饰自己对场中某些骑士的青睐,向他们抛去媚眼和花环。
诸多由政治联姻而走到一起的贵族夫妇,互相之间很少约束对方的行为,这也使得两方虽都已结婚,但均可放荡不羁。
这些贵妇们若是看中了哪位骑士,据说不仅会招为入幕之宾,还会资助一笔钱财,供骑士购买装备,甚至发展为长期的情人。
前方,头顶插着彩绘鸟羽,宛如一支努力开屏,求偶的孔雀的骑士,正向看台招着手。
他的相貌英俊,皮肤白皙,顿时引来一大片贵妇尖叫。
参加比武大会,争取看台上的贵族妇人和小姐们的青睐,以获得资助,甚至白嫖,同样是骑士们的追求。
洛萨很敏锐地注意到,在人群中,有一个穿着陈旧甲胄的骑士,和看台上的一名小姐对视了一眼。
那位小姐的眼神中充满忧虑,而骑士却是满脸坚毅。
很显然,这是一个落魄骑士和贵族小姐间的爱情故事。
一旦骑士能赢得比赛胜利,或是崭露头角,博得青睐,他就有门当户对,迎娶这位贵族小姐的希望了。
但洛萨并不认为他有多大的期望。
一套精良的甲胄,能使洛萨这样的骑士,在与马扎尔的游牧民骑兵的战斗中,以一敌十。
有甲和无甲,精甲和旧甲,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个时代的竞技大赛,还真是有趣。”
洛萨感慨道。
“汉斯,你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吗?”
汉斯摇头道:“我们那个时代的竞技大赛,已经转变为了社交性质的演出,骑士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像野鸡一样,根本不用比斗。”
他也看得眼花缭乱,心潮澎湃,已经开始幻想在这种场面下,轻松击败敌人,博得满堂喝彩了。
“快看,伯爵大人来了。”
有人激动地大喊着。
人们顿时沸腾了。
在这缺乏娱乐的时代。
他们万分感激这位慷慨的伯爵,能掏出这样一大笔钱,来供他们享用如此热闹的盛会。
(本章完)
第13章 比武
利奥波德伯爵是一个留着短卷发和红色胡须,皮肤苍白的年轻男子,看上去最多不超过三十岁。
他今天穿了一件紫红色的罩衫,系着金色的腰带,奴仆们拎着他身后的红色披风,亦步亦趋,跟着他来到御座前。
他在座位前站定,伸手按在腰间镶嵌了黄金和象牙的剑鞘上,衬托的整个人越发高贵不凡。
洛萨心中暗叹:虽然都是伯爵头衔,但维尔纳伯爵若是跟利奥波德伯爵站在一起。
即使身上戴满了他自圣地带回来的财宝,也像个乡下土财主。
这个时代并不是越往西越发达。
正相反,无论是东帝国还是埃及的阿尤布帝国,都被视作膏腴之地。
掌控西欧与东帝国陆上贸易枢纽的维也纳的利奥波德伯爵,权势可见一斑。
紧随利奥波德伯爵身后来到台上的,却并非是伯爵夫人。
而是一位头戴披肩式棕色兜帽,穿着大红华贵长裙,只露出洁白下颌的神秘女人。
台下有人小声嘀咕道:“这位女士据说是伯爵大人聘请的女巫顾问,有人称曾在皇帝陛下的寝宫中见到过她。”
有人面露不满:“这种放浪的女子,也能堂而皇之坐在比我们更高的尊位之上?”
“小点声,这可是女巫!”
“我听说,皇帝最信任的行宫伯爵得罪了一名女巫,当场就被那个邪恶女人施法变成了老鼠,最后是皇帝出面,才使她将伯爵变回了人类。”
耳畔满是窃窃私语。
尽管感谢利奥波德伯爵召开的这场盛会,但人们依旧对他宠幸女巫的行为心怀不满。
般若突然开口道:“她的气息有些熟悉。”
“熟悉?”
洛萨一惊。
似乎是心有所感,台上的女人落座后,目光立刻扫了过来。
洛萨连忙低下头,心中猛然生出了一个猜测:“你说的是昨晚我们看到的那条巨蟒?”
“嗯。”
般若微微点了下头:“她也认出我了,不过应该是把我当成了一位女巫同行,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就是了。”
“嗯。”
洛萨点了点头,但心底还是不自在。
在一只随时有可能杀死你的雌狮眼皮子底下比斗,即使明知道雌狮不会跳下来把他吃掉,依旧感觉浑身不自在。
利奥波德伯爵抬手虚按了一下,示意众人安静。
随即,他在身前虚画了个十字,虔诚诵道:“诸位骑士,贵族,自由民们,赞美天父!”
“永生永世,阿门!”
人们虔诚念道。
利奥波德沉声道:“感谢诸位勇士,能给鄙人薄面,赶赴此地。来自东方的邪恶异信已经威胁到了圣地的安危,作为天父的骑士们,势必要效仿我们的先辈们,重新高举十字军旗,向东方发起远征。”
“但鄙人暂时有不得出征之理由,只愿能资助更多忠诚于天父的猛士,此次比武,无论输赢,但凡愿意参加东征者,都将得到一百枚第纳尔的路费。”
“现在,请诸位骑士向我们展示你的勇武吧,除资助十字军以外,我还有意甄选出一位贴身骑士,不仅将赠予维也纳林山为他的封邑,还将委以其他重任。”
骑士们一听,顿时沸腾了,不说他们动心,就连一些在场的男爵都有些跃跃欲试。
维也纳林山是一座山地城镇,虽然远远无法跟富庶的维也纳相比,但那好歹是一座城镇,相当于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赞美天父,赞美伟大且慷慨的利奥波德殿下。”
洛萨暗暗感叹:“真是大手笔啊,一座城市的封地,说拿出来就拿出来了,估计也只有还在不断开拓领地的奥地利边疆伯爵能有这手笔了。”
“整个大日耳曼尼亚,除这位之外,即便是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皇帝,也不可能拿出一座城市来作为骑士竞技大赛的彩头吧?”
比武一场接一场上演。
每一名参赛者都是抽签与敌人捉对厮杀,胜者晋升下一轮,败者直接退场。
洛萨在看台上观摩了好一阵,心中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就这?
这些骑士们的水准参差不齐,但就目前来看,洛萨还没感觉到有能让自己明显感觉到有压力的对手。
他有些诧异,是我太猛了,还是这些骑士们太弱?
类似于报幕员的奴仆高喊道:“接下来即将对战的是,阿尔高的洛萨冯哈布斯堡,与托斯卡纳的阿韦拉多美第奇。”
美第奇?
这不是后世统治了佛罗伦萨数百年的那个显赫家族吗?
洛萨心中一凛,立刻起身,招呼着莱恩帮自己拿着装备,牵着坐骑准备入场。
洛萨入场明显较早。
等了许久,对手才姗姗来迟。
他穿着蓝底,白鸢尾的罩衫,骑在高头大马上,频频向看台上的观众们挥手致意,周围也响起热烈的欢呼声。
显而易见,阿韦拉多这个名字拥有着不低的知名度。
相反,洛萨就显得有些默默无闻了。
“哈布斯堡,这是哪个家族?”
“阿尔高呵,瑞士的那个穷乡僻壤吗?”
“别瞎说,那位伯爵可是个厉害人物,皇帝陛下对他都青睐有加,甚至邀请过他担任帝国军队的统帅。”
“有什么意义?他厉害,不代表儿子也厉害,更别提还是个次子。”
“阿韦拉多可是以曾追随查理曼大帝的名将阿韦拉多为名的强大骑士,曾经横扫过伦巴第所有的竞技大赛,如果不是生性放荡不羁,早就在哪位王公手下做封臣了。”
嗡嗡的议论声,听得般若有些皱眉:“们下决断也太早了,如果以名气论胜败,干脆这个阿韦拉多一上场,其余人就都认输算了。”
“呵,女人你懂什么?”
有人不屑道。
“对于骑士而言,名声就代表实力。”
他满脸不屑地看向般若。
脸色的表情顿时一僵,即使戴着面纱,但单看般若露出的眉眼,也能分辨出这绝对是一个绝世美人。
他顿时改弦易辙道:“小姐,你说的其实也有道理。”
“我是来自洛林的梅尔根骑士。小姐,你对骑士竞技大赛很感兴趣吗?要不要我跟你仔细讲解一番?”
般若干脆地拒绝道:“不必了。”
梅尔根还想纠缠:“小姐,我也是个非常厉害的骑士,曾在下洛林公爵举办的骑士竞技大赛上斩获过第二名的好成绩。”
般若皱起眉,捏在栏杆上的手微微用力,随即松开,在上面烙上了一个深深的凹陷,连指纹都清晰可见。
梅尔根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能把这么粗的木栏杆掰断,捏碎的人他见过,但怎么也想不到这世上竟有人能在上面烙下四根清晰可见的手指印的。
“抱抱歉,打扰了,女士,请原谅我的冒昧。”
般若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般把他赶走了。
阿韦拉多的神情并不倨傲,但眼神极富侵略性。
他上下打量着洛萨,仿佛一只恶狼瞄准了猎物。
“你的甲胄是出自米兰的一位大匠师之手吧?我不识得你的纹章,但我知道这位匠师制作的铠甲是十分精良的。”
“但很可惜,它和你的坐骑马上就都要归属于我了。”
阿韦拉多银灰色的眼眸中满是冷酷与不屑,他曾多次在骑士竞技大赛中获得冠军骑士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