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你来了!还有我最好的医生!嗯?感觉你什么地方不一样了?真开心你还活着!桀桀桀!”
萧易的嘴巴抽了抽。
恨不得直接给这只臭狗做个人工结扎。
之前把他自己一个人丢给那个天使,真亏他还有脸跟自己打招呼!
季末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自来熟的坐到沙发上,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
“男爵,今天怎么回事?街上一个鬼影子都没有。”
“可不是嘛!”
哈士奇男爵叼着飞盘,小步跑到臃肿男的脚下,把飞盘丢下。
“因为这个我的散步都被打断了,浑身都难受!”
说罢,他跑过来,好像宠物似的窝在沙发下,季末的脚边。
季末倒了杯酒,弯腰放在他的旁边。
“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是我们能插得上嘴的事,桀桀桀!只是公爵夫人状态不好的时候,大家都不敢在街上随便走!”
哈士奇男爵好似打哑谜道,然后抓起酒杯一饮而尽。
季末耸耸肩膀。
反正他也的确不在乎那些事情。
只要不妨碍他赚钱就可以。
哈奇士男爵盯着季末看了两秒,那三颗脑袋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季掌柜,你这么快回来,是有什么事吗?”
“有。”
季末手扯住嘴角往上挑了挑道。
“有个建议想提。”
“建议?桀桀桀!那就说来听听!”
“不忙,先喝酒吧。”
季末把旅帽放在茶几上,手随意的搭在靠背上,另一手攥着酒杯,翘着二郎腿。
这副悠然自得,仿佛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的态度,让萧易佩服的不得了。
能这么跟怪物,而且还是哈士奇男爵这样的大贵族如此平等的对话,完全不怯场。
这架子真是太让人佩服了。
萧易战战兢兢的坐下,好像个小媳妇似的两腿并拢手放在膝盖上坐在季末旁边。
季末扫了他一眼,随手从旁边拿起个杯子,倒了半杯酒,拿手指往萧易那推了一下。
很明显,喝下去。
萧易迟疑了一下,还是把酒杯拿起来。
这时候,他注意到哈士奇男爵虎视眈眈的在看着他。
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还是一饮而尽。
咳!
难喝!
太难喝了!
看他一饮而尽,哈士奇男爵顿时眉开眼笑,两只手拍个不停。
“哈哈哈!不愧是我最好的医魔!”
“是秘医,男爵。”季末似是不经意的提醒道。
哈士奇男爵顿时张大嘴巴,舌头从嘴巴里探出来。
“秘医!?这么快啊!之前不是……”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啊,男爵。”
说罢,季末突然倾向前方道:“男爵,之前萧医生来找你,想在血肉巷开医馆吧?这事考虑的怎么样?”
“啊?讨论的很好啊!桀桀桀!只是现在暂时没有空间,我提议萧医生先来我们角斗场,来给我们免费诊断角斗士,桀桀桀!我包吃住,还有母的奴隶随便用,啊,公的也行,桀桀桀!”
“男爵,地方不是现成的吗?渊秘医馆空下来了吧?把萧易的医馆安排在那里不就行了?”
“啊?这个……”哈士奇男爵一时迟疑。
“要不,我去问问发条苹果?血肉巷的秘医里面,属她说话最好使吧?”
一听到季末突然把发条苹果搬出来,哈士奇男爵脸色顿时有些不好。
“不、不用!不用!桀桀桀!渊秘医馆随便用,我不干涉!太好了,又有一个优秀的医生来到血肉巷,我们的未来越来越光辉!”
“说得对呢。”
季末()的说道,当然,没忘了把自己嘴角往上提了提。
萧易在旁边一句嘴插不上。
想不到季末三言两句,不仅把自己带进了血肉巷,连医馆都给找好了。
这个爸爸没白认啊!
(*^^*)
季末把酒杯放在桌子上。
“好了,男爵,这个事就这么定了,再来,来说说“建议”吧。”
他说着,顿了顿,见哈士奇男爵听得很认真,直接开门见山道:
“让之前的妖精参加“葬神之仪”怎么样?”
听到季末这么说,哈士奇男爵当时一愣。
萧易则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是张着嘴看他,满脑子都是“爸爸好厉害”。
“季掌柜,你怎么对“葬神之仪”感兴趣?”
哈士奇男爵罕见的严肃的问道。
“不瞒你说,男爵,我刚来血肉巷,也想多给四季号当铺打打广告。”
“你之前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之前的角斗,让我在血肉巷稍微打开了一些名声,就几个小时前,紫玫瑰夫人的亲信来我这里做成了一笔很好的买卖。”
“所以,我觉得,不如再让我利用一下你的建议好不好?”
“如果由本典当行赞助的角斗士,赢得了葬神之仪,把【红玉圣杯】亲手捧到葬神的面前,那我的典当行不是牛逼毁了?”
听他说完,哈士奇男爵沉默了十几秒,才慢慢转成往常的表情道:
“这样啊?的确,葬神之仪是每七年一次盛典,如果某个奴隶在你的帮助下从尸山血海杀出来,的确能狠狠地宣传一把你的典当行,季掌柜虽然初来乍到,倒是老谋深算啊。”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一定要选那只妖精呢?”
“因为我相信她能赢。”
季末一脸自信的笃定道。
他没有任何的绕弯子,虽然把自己真实的目的给隐藏了起来,但其他的话,没有一句假话。
因为他知道,跟哈士奇男爵这种三个脑袋的吉娃娃打交道,拐弯抹角是没有用的。
对方不是玩偶妹妹,也不是畸变魔人或者萧易。
跟这种怪物,除了展示自己的实力和自信之外没有任何捷径可走。
跟夜裔骑士一战,已经让季末在哈士奇男爵的眼里位列强者之列,这时候跟他耍心眼,完全是自作聪明。
那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强大,那么自信的“怪物”,如果是那样的话,更加危险。
说不定,他甚至无法跟萧易一起活着从这里出去。
跟怪物打交道,绝对不要抱任何的侥幸心理,也不要把对方当成人……或者把自己当成人。
“桀桀桀,你觉得那只病恹恹的,只赢了一场的妖精能从葬神之仪活下来吗?”
“她自己不行,但如果有我在,她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蹦乱跳,完好无缺的把红玉圣杯捧到葬神的面前。”.
季末淡淡说道。
哈士奇男爵愣了愣。
“桀桀桀!季掌柜,你这么自信?”
“我相信我自己的眼光。”
季末还是一脸()。
“我听说,之前的葬神之仪的祭品都是由夜裔骑士赞助的?”
“不只是之前,这次也是,他投注了心血,在最有可能活到最后的奴隶身上。”
“可是如果是一个妖精成了葬神之仪的最后祭品,对你的生意应该也没什么坏处吧?无论是谁胜出,对你都没有坏处。”
季末说道。
男爵抬起头,看着季末道:
“季掌柜,正如你所说的,你的提议很有诱惑力,我主持葬神之仪已经有七十七年了,从来没有妖精这样的种族能活到最后。”
“所以?”
季末挑了挑眉毛。
“我可以把妖精加进名单,至于你如何帮助她,那就全凭你自己说了算,就算你给她搭配一套神话装备,我也无所谓。”
“虽然我不觉得她能赢。”
“但是既然你这么热情,那我也不好拒绝,但是丑话要说在前头:”
“每年夜裔骑士赞助葬神之仪的时候,他都要额外付五万黑魂作为广告费,你虽然是第一年,但是也不能少。”
“可以。”季末点点头。
他的目标是深暗大迷宫,相对大迷宫的宝藏,区区五万的投资,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之后你可以让人跟我去血裔骑士那里取钱。”
哈士奇男爵一听血裔骑士的名字,差点又就地打滚,露出肚皮。
“季掌柜,你真是个厉害的人啊,能跟血裔骑士称兄道弟。”
他不停的吐着舌头。
“然后,如果妖精死在了葬神之仪,你在她身上投资的装备、武器、药水也要由我们角斗场回收,不能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