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陆煊说道这里,张小敬反而不激动了。
“不,我相信大人一定能够做到的。我张小敬看人从来不会错的。大人才是这座城市最格格不入的人。不管你做出了多少新奇的菜式,勾兑出了多么受欢迎的烈酒。大人的内心深处,都始终没有融入这座城市,甚至没有融入这个国家。我只要看一眼你的背影,就能够感受到你的孤独。我不知道那种孤独从何而来。但是我能够肯定,那不是这座城市,能够弥补的。”
陆煊必须要承认,这位原著中的主角,眼光之犀利,确实超乎想象。他虽然只有一只眼,但是却是那种能够真正透过迷雾,看穿真相的人。他甚至能够敏锐的感知到,陆煊跟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要知道陆煊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可是费劲了心思的。
远处的笛声,逐渐高昂。悠扬的曲调,穿透了月色的静谧。混合着月光,洒在脚下的天津桥上。一副如诗如画般的画面。
陆煊站在桥上,遥望着远处皇城的灯火。
“长安......大唐......想要改变这一切,没那么容易的。这需要漫长的时间,你确定自己能够等的下去吗?”
“一直到死。”
“一直到死?人死了那可就什么都改变不了了。你没发现吗?我其实已经在做了。我正在尝试改变一些东西。如果家猪能够长得更肥更大,那民众就能够得到更多的肉,更多的油。如果母鸡能够下更多更大的蛋,那民众们就能多更多的食物。如果田里的稻米,能够长得更好,更多,那百姓就会吃的更饱。
这人啊,如果吃不饱肚子。那么你说什么都白搭。因为他们听不见。相反,如果他们全部都吃饱了,就会开始思考。思考自己下一步应该做什么。思考自己下一步,应该得到什么。当百姓们学会了自己思考,有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的改变。”
陆煊说的很是模糊。张小敬听得也是云里雾里。但是他听明白了,眼前的陆煊已经在尝试改变这座城市,甚至是这个国家了。
经历过后世信息大爆炸洗礼的陆煊,自然知道这时候唐朝的弊病。说实话,大唐存在的问题,远远不是他上面随口说的那几句话那么简单。
这个时候,各地的节度使已经成了气候。他们大权在握,拥兵自重。已成尾大不掉之势。同时这些节度使的军队,连年征战,骁勇无比。作为对比,内地的军队,却是已经糜烂不堪。不管是十六卫,还是各地的地方军,都不堪一击。十几年后,安禄山造反。内地军队毫无抵抗之力,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是军务上的问题。陆煊短时间内没有丝毫插手的可能性。其次便是政务。李林甫权势越来越大。整个朝堂,几乎多半是他的身影。这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种极不正常的表现。李隆基失去进取心,沉迷于杨玉环的美色。全国各地,看似国富民安,暗地里实则矛盾重重。
整个大唐就如同一个表面上的巨人。但是五脏六腑,都已经开始腐烂。现在能够勉强维持一个平衡的局面,是因为李隆基尚在壮年。安禄山准备的还不够充分。再过几年,他就会上书请求建造雄武城,如此明显的征兆,李隆基竟然毫不犹疑的就允了????
如此之多的弊病,其实根本不是靠一个人的力量能够解决的。就算是陆煊是个穿越者,但是他一不是历史系的高材生,二没有系统金手指。颇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所以陆煊的计划中,首要一环其实不是太子,而是李隆基。为此,他需要一个机会,一个即将来临的机会。
天津桥上,笛声逐渐的变得舒缓,最终消失。远远的,那位姓薛的乐工,朝着两人弯腰鞠躬,然后转身离开。
笛声消逝,周围似乎变得更加静谧。
第四十七章 第一场雪
腊月,长安城迎来了天宝元年的第一场雪。
一大早,陆煊家中的门环就被人粗暴的敲响。
“谁啊。”老头不情不愿的裹着被子开门。只见一张粗狂的脸,正站在门外。
“崔将军!东家快起来,崔将军来了。”老头大喊一声,把陆煊喊了起来。
来人正是崔器。他比预料中的晚了一些。原本以为入冬之前就能回来的。结果一些手续,一拖再拖,最终到了腊月才回到长安。
陆煊对崔器感觉不错,对方也把自己当朋友。两人很对胃口,见到崔器回来,陆煊也很是高兴。
“老头,杀猪。把张小敬,李福山,陈云樵他们全都叫来。今晚我们要好好的喝一顿。”
陆煊原本不好酒的。但是或许如同张小敬所说,他内心深处太孤独了。所以逐渐的也染上了喝酒的习惯。好在是就算是自家的‘烈酒’,其实也就比前世的啤酒度数高一点。
除了陆煊,其余的几个全部都是军旅出身。很快众人就打成一片。就连一向高冷的张小敬,都跟几个人称兄道弟。他也开始意识到了陆煊的行动。有意识的结交这几位军中人士。
杀的猪是一只只有百十斤的半大猪。陆煊还是估计错了这个时代猪的成长速度。按照这种速度,想要长到两百斤左右,至少需要八到十个月。这不仅仅是阉猪能够解决的。营养更是关键问题。然而陆煊不会配置饲料,只能慢慢的摸索。
猪虽然不大,不过肉质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至少那种腥臊味已经大幅度的减弱了。陆煊又用这个时代能够搜罗到的各种香料搭配,最终成功的做出了大唐天宝年间的第一份红烧肉。
用筷子夹起一块肉。连皮带肉,肥瘦相间。肉块随着陆煊的动作,微微的颤抖,如同一块刚刚出锅的豆腐。仿佛稍微一用力,就会被直接震碎。
这道美食当即征服了几个硬汉型的人物。红烧肉要放到后世,有大把的人不爱吃。什么热量过高,宽油劝退。但是在这个年代,高热量,香甜浓郁的口感,却是一种爆炸性的刺激。
“喔喔喔喔......这肉......”崔器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起该怎么形容。
“我陈云樵吃遍了长安城的各大酒楼。但是今天我敢说,整个长安城,没有一处能够做出这道红烧肉。我听说陆兄研究这道菜很久了,如今一试,堪称大成之作。只要上到你的酒楼,用不了几天,定能够风靡长安城。”
“这道菜,会在临近年三十的时候,出现在我的酒馆中。”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带着金吾卫的弟兄来给你捧场。保证让这道菜,一天之内火遍全长安。”
“那就先祝县尉大人生意兴隆,财源广进了。”
窗外,大雪纷飞。窗内,升腾的热气,伴随着几人的笑声,呼喊声逐渐的连成朦胧的一片。
....................
长安城的第一场雪下的很大。大到第二天,满大街都是扫雪的百姓。
陆煊一大早打着哈欠也跟着起来扫雪。昨晚一群人喝到三更天,才晃晃悠悠的散场。陆煊虽然身体素质更好,醒酒更快。但是架不住睡眠不足啊。
“东家。扫雪这种事情,交给下人做就好了?你怎么还亲自来扫雪呢?”老头有点不理解。不过陆煊有自己的一套理论。
“别的不扫,但是自己家门前的雪,还是要自己扫一下的。”
说着,陆煊拿着扫帚,沿着自家门口,往两边扫开了一条道。这时候,对面的大门开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走了扛着扫帚走了出来。也开始扫自家门前的雪。
只不过昨晚那场雪,下的着实有些大。足足十几公分厚的雪。小姑娘扫起来有些吃力。陆煊也有些奇怪。陆煊对面的院子,一直都没有人居住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有人了。
眼见小姑娘扫的着实吃力,陆煊走上前帮着扫了一下。
“这么小,就出来扫雪。你家大人呢?”
“啊??”小姑娘愣了一下。
“不是不是,这不是我家。我是小姐的丫鬟。这是小姐的家。公子,你不用帮忙,我自己可以的。”
陆煊恍然。来了这么久,他还是不习惯,大唐的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比如说这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有可能不是某户人家的小公主。而只是另外一个大户人家的仆人。
小姑娘连连摆手说不用。但是陆煊还是毫不犹豫的上前,帮她扫出了一条通道。
“赶紧回去吧。今天冷,你穿的太少,小心着凉。”
“啊.....我没事的。公子,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无意间收到一张好人卡的陆煊,笑着摇摇头。然后提着扫帚,继续把周围的雪扫开。让整个街道,多出了一条能够走人的小道。
回到院子,仆人们已经把整个院子打扫的差不多了。大堆的雪花,都堆在树下。有几个已经束起梯子,开始清理屋顶的积雪了。放到现代,这是个毫无意义且危险的举动。但是在古代,这却是必须的。因为积雪有可能会压塌房子,造成更为重大的损失。
陆煊这座院子里的房子,质量自然是不至于被这种程度的积雪压塌。但是这些仆人已经习惯了这种工作。他只是随口嘱咐一声,注意安全。然后就由他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