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红袖算是极为精明的那种精怪了。毕竟本身就有人类的思维。比起那些刚刚通灵的憨憨,要理性聪明的多。从她能够克制自己,仅用梦境七天吸收一次精气,且从不伤人性命,就能够看出。她有向道之心,只不过不通正统。
陆煊有心收下她。但是又有些顾忌。想了一下,陆煊取出了一块瓦制作的小令牌,递给了眼前的红袖。
“你带着这块令牌,一直往南走。过了陆家村,继续往南,山中三十里处。能够看到我的洞府。持令牌可以进入。每天月亮升起之时,洞府中的阵法会自动运行。吸收月光,转化为月之精华。
你若真心向道,就去那里修行。借助月之精华,洗掉身上的鬼气。顺便帮我打理洞府。待你修炼有成,可凭借令牌感应到我的位置。到时候继续潜修也好,前来寻我也好,都随你心意。”
妖跟鬼不一样。妖有可能心存善意不害人。但是鬼不行,即便是它们真的心存善意。身上的阴气,也会不自主的伤害到人类。纵然是红袖这种神志清明的特殊精怪。本能也是吸食人类的精气修行。这是生人与死者之间的一种必然相克。
陆煊不擅长驭鬼之术,故而让红袖自己去洞府修行,洗掉自身鬼气。让其走上正道。
红袖谢过陆煊后,飘然离去。陆煊则是继续打坐坐修行。这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了。也是身为一个修仙者必要的坚持。
这条街上不止红袖一个精怪。陆煊神念微微一扫,就能够感知到。隔壁的青楼有一只狐妖。对面的酒楼后院有鬼气。在远处,街头的一处院子里,阴气浓重,估计不是僵尸就是鬼。
要知道,这只是一个极为偏远的城镇。在陆煊入住的当晚,他就已经察觉到了四只妖鬼精怪。这他妈真的是人间?
城中心的衙门里,怨气冲天。不知道孕育着什么呢!不过暂时被王朝气运压制了。这说明这个王朝气数未尽,还能撑一段时间。但是陆煊估计,十年之内这个王朝必定崩溃。届时这些隐藏的隐患会瞬间全部爆发。那时候,怕就真的是妖魔乱世,百鬼夜行了。
叹了口气,陆煊却并没有强出头,把镇上所有者妖魔斩尽杀绝的意思。
前面的每个世界,他都会参与到天下角逐中。为的就是借助世俗王朝之力,帮他搜集需要的资源。
但是在这个世界,规则变了。这个世界真正的修仙者跟世俗的割裂极为严重。用世俗的力量,收集修仙者的资源,已经成了一项赔本的买卖。除了会浪费陆煊大量的精力,效果不会像前面几个世界那样了。加上这个古代王朝,不是陆煊记忆中的任何一个。
所以,陆煊这一次不会去主动拯救世界了。如果有不平之事,撞到了他枪口上。管一管念头通达自然是应该的。但是让他费劲心力,去正拯救一个没有丝毫认同感的王朝,却是不可能了。
这一次,陆煊要做的是游历天下,寻仙问道,求一个长生逍遥。
第三百四十五章 宁采臣
尽管已经能够做到御剑飞行,或者缩地成寸这种快速移动的方式。但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陆煊是不可能浪费法力去赶路的。游历天下吗,讲究的是个游字。御剑飞行,就不叫游历了。
于是,陆煊买下了一辆豪华四轮马车。一番改动之后,又在上面载满了美酒美食,然后躺在马车里优哉游哉的闲逛。
有着兽灵行者的能力,对于普通的动物,能够轻易的沟通。根本不需要赶车,马儿就能够随着他的心意,沿着道路慢悠悠的走。
一路上,不知道走过了多少山村,穿过了多少城镇。惩奸除恶的事情做过,斩妖除魔的事情也不少。不知不觉中,竟也有了几分名声。
因为身边总是跟着一只白狐,有人称之为白狐仙人。对此青蛇感觉不服,于是一改往日的懒惰,争先出来活动。于是,又有人称陆煊为青蛇仙人。
对这些虚名,陆煊倒是无所谓。他游历天下,求得本就是念头通达。遇到事情管了就是管了,从不要求对方一定回报。当然也不会允许对方恩将仇报。就是随着自己的心意来,别人叫什么他都无所谓。
荒山野岭中,陆煊的马车在各种法术的加持下。稳稳当当的行驶着。今天天公不作美,出门的时候就是阴云密布。走了不多久,大雨就倾盆而下。
陆煊自然是不受丝毫影响的。毕竟他的马车是花了大价钱改装过的。又有各种法术的加持,区区凡雨,自然影响不了他分毫。
不过对于有的人来说,这场雨可是堪称灾难了。
山路上,一名背着书箱,书生大半的年轻人。正在慌乱的奔跑着。雨下的实在是太大了,不管是他头顶的遮阳,还是手中破了二十个洞的油纸伞,都没有丝毫的作用。
被淋成落汤鸡的书生蒙着头往前跑,冷不丁的一头撞在障碍物上。抬头一看,只见自己撞到了一辆华丽的马车上。
来不及道歉,只见马车的窗户被拉开。不过露出来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狐狸的脑袋。书生大惊,以为遇到了山精野怪。尖叫一声,整个人一个仰摔,竟是一头栽到了泥水中。
而这时候,一只人手剥开了狐狸的脑袋。看到了外面的书生。
“不好意思,我的宠物吓到你了。外面遇到,上来避避雨吧。”
书生擦了擦被雨水淋的模糊的双眼。总算确定,对方不是什么山精野怪,而是一名年轻的公子。只是肩膀上站着一只漂亮精致的白狐。
荒山野岭,出现这么一辆马车,书生略有疑惑。但是雨下的是在是太大了。他来不及多想,道一声谢,就钻进了马车。
一进马车,书生就呆了一下。实在是马车里面太奢华了。就连脚下都铺着厚厚的皮毛。周围的墙壁更是精雕细琢,还有亮晶晶的宝石点缀。
不知道为什么,书生总感觉马车内的空间有些过于宽敞了。有一种坐在一个真正房间中的感觉。墙壁上甚至还挂着精致华丽的刀剑。书生不懂武功,但是仍旧能够感觉到,那些看似精致的刀剑上,传来一种隐隐的煞气。估计不是装饰品这么简单的。
书生有些踌躇的不敢坐下。因为他全身都湿透了。身下那些柔软华丽的皮毛,让他有些自卑,生怕沾染了这些昂贵的坐垫。
“兄台不必拘束。这些东西不过是身外之物。我看你背着书箱,想必是个读书人。既是读书人,自然以胸中学问为主。若是被这些身外之物束缚,岂不是妄读了圣贤之书?”
书生顿时呆立,感觉对方说的有道理,又有那里不对劲。但是自己却无法反驳,因为这是实打实的圣贤之理啊。于是告罪一声,放下背上的书箱,做到了坐垫上。
然后他快速的翻动了自己的书箱,看到有几本已经湿了,不过不是很严重,不影响长出一口气之后,他才朝着陆煊拱手。
“多谢兄台搭救,这些书都是我借来的。真要是被水淋毁了,我会去可没法教导。这账簿更是此行的关键,实在是不容有失。”
“哈哈。兄台全身湿透,狼狈不堪。但是安顿下来之后,丝毫不在意自己,只顾着书箱中的书。当真是读书人的风范。不过要读书还是得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先把衣服换了吧。”
说着伸手取下了挂在一旁的意见长衣,递给了书生。
书生本想拒绝,但是浑身湿透又实在是难受。想了想,还是接过了对方的长衫。换下了身上湿透的衣服。
整理了一下衣服,书生郑重的起身。
“在下宁采臣,多谢兄台出手相助。大恩大德,铭记在心。”
“不过是帮你避了一场雨。何须放在心上。”
“对兄台来说,可能只是小事。但是对我来说,却是大事。还请公子受我一拜。”
陆煊没有起身,坦然的受了一礼。之后宁采臣似乎饿了,从包里取出了一块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东西往嘴里送。
陆煊清楚的听到了嘎嘣的声音。然后就是宁采臣一脸蛋疼的表情。那块放进嘴中的食物,没有丝毫的变化。倒是他捂着嘴,直哼哼。
“呵呵,宁兄何必如此见外。我这里有韭菜。”说着陆煊打开了身边的一个食盒,里面竟有几样精致的小菜,还有一壶酒。
“宁兄淋了雨,喝杯酒暖暖身子吧。”
宁采臣啊,这可是电影史上最强男主之一。直到他说出自己是宁采臣那一刻,陆煊才终于知道,自己来到的应该是聊斋的世界。怪不得一出门遍地鬼怪。
两人在马车上,边吃边聊。
“陆兄这是要前往何处?”
“没什么特别的目标。我家中薄有资产,久在家中静极思动,便出来随意走动,算是游历天下吧。宁兄你呢,可有特殊的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