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抱我,难道让我抱啊?!!”
“好吧!”
马昭勉为其难的,把打扮风骚的阿牛抱了出来。
对方并没有下死手,宋易飞稍微拍了一下阿牛,他就醒了过来。
“宋师兄!你也被抓住了吗?”
阿牛迷迷糊糊,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先不说这个了!咱们赶紧骑马离开这里!”
宋易飞没有和阿牛慢慢解释的意思,林九霄等人随时都可能回来,多耽搁一分钟,都可能小命难保。
阿牛确实憨的可以,回去把马牵出来之后,还没有发现衣服的异常。
好在大雨冲花了他的妆容,否则就太辣眼了!
面对这种情况,马昭脸上憋笑,宋易飞则懒得解释。
三人快马加鞭出了枫树镇,在最近的一个四岔路口,宋易飞和两人分道扬镳。
“为了避免被魔道追踪,咱们三个从这里分开走,到柳林县在汇合!”
“大”
“宋师”
“别废话!咱们柳林县见!”
不给两人询问的几乎,宋易飞调转马头,奔驰而去。他救两人出来,就是为了分散追兵。
停在路口的马昭和阿牛一脸的懵那啥?
他们三个又不是什么大人物,也没有得罪魔道,犯得着分开跑吗?
只是转眼的功夫,宋易飞已经跑远,他们想问也没得问,只能怀着疑惑,各选了一条路,拱手告别。
在倾盆大雨之中,三人各奔东西!
三人分开不久,击败六扇门的林九霄等人,就匆匆的追了上来。
一个黑衣人跳下马,检查了一下三条路上,即将被雨水淹没的马蹄印,回身向轿子里的林九霄汇报到道:“大人,他们分成三路逃跑了!”
“该死的武当弟子!”
轿子里的林九霄,咬牙切齿。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原本万无一失的埋伏,竟然接连出现变故。“炎铁手”余胜重伤逃跑他尚且能够接受,但是朱启被人杀掉,就实在让他抓狂。
朱启死掉,东西丢失,这次行动,可以说功亏一篑。
等回到血杀殿,他不仅拿不到奖赏,还要受罚。
“等抓到那个动手的武当弟子,我一定要把他抽筋拔骨,才能消我心头之恨!”
“所有人分成三队,无论如果要把人给我抓回来!否则,就别怪我林某人心狠手辣!”
听到林九霄的威胁话,一群黑衣人吓的心惊胆战。
“大人放心!我们一定把他们抓回来,替长老报仇!”
魔门有很多控制人的手段,他们虽然畏惧林九霄,却从来没有想过逃跑。
“剑一!剑二!”
“属下在!”
“你们两个各带一队!我自己亲自带一队!”
“属下遵命!”
两名抬轿的血袍,把位置让给血衣人,带着两队黑衣人往其中两个方向追去。
林九霄带着剩下的人,往最后一个方向追去。
那个方向,刚好是宋易飞选择的方向。
第三十八章 浮光掠影
马昭和阿牛或许不相信有魔道追兵,但是宋易飞可能肯定,身后一定有追兵,特别是他查看过所有收获之后。
“竟然把这种东西捡过来了!这下麻烦大了!”
宋易飞看着手中,记录着血杀殿奸细的花名册,一阵头疼。
原本以为是武功秘籍,却没想到是记录人名的册子。
这玩意儿可是个烫手山芋,会招来无穷麻烦。只是木已成舟,就算立即丢掉,血杀殿也不会放过他。
除了花名册之外,另外几样收获,倒是都不错。
第一样是十万两的银票!
钱,自然多多益善。这次从家里出来的匆忙,宋易飞只带了两千两银票。
十万两银票,可以帮他省去很多麻烦。至少几年内,都不用为生活费发愁了。
穷富武,就算他不买辅助修炼的丹药,光是正常补充身体营养,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如果没有这种限制,天下的人都去练武了,谁还种地。高深的内功不好获取,基础的却满大街都是。
只有达到先天境界,这种外在能量的摄取,才会大幅度减少。
一把用黑色鲨鱼皮包裹的宝兵短剑。
剑身雪亮,宛如烂银,锋利异常,吹毛断发,如果不是有坚韧异常的鲨鱼皮包裹,贴身收藏,很容易伤到自己。
这把短剑,比起宋易飞的精钢剑,不知道强上多少倍。
如果拿市面上卖,起码能值七八千两银子,只可惜是一把短剑。
一本特殊上等功法敛息术。
敛息术既不是武技,也不是内功,而是一种特殊的运劲法门。
先天高手可以通过强大的精神力,隐约感知到对手的实力。这本敛息术正是为了克制这种情况创造,通过收敛自身气息,让先天高手感知不到真实修为。
朱启能够在大乾王朝混这么多年,这部敛息术绝对居功至伟。
敛息术还能增加潜伏能力,让人不易察觉。
血杀殿祖师,本就是杀手出身,这部功法和血杀殿的风格很契合,出现在朱启身上到是不奇怪。
一门用不知名布料记载的轻功浮光掠影。
布料很薄,宛如蝉翼,四四方方,颜色接近灰黑色,摸上去如水般光滑柔软,以至于让宋易飞误认为是丝袜。
正面,画着十二个栩栩如生的练功小人,一招一式有板有眼,身上布满清晰的运功线条。
反面,写着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记载着练功的注意事项,以及重要的运功心法。
宋易飞把布料拿在手中,尝试着慢慢用力拉伸。在力量达到极致的时候,布料仍然没有丝毫变形。
不说上面记录的身法如何,光是这种冰凉如水,坚固异常的材料,就已经是无价之宝了。
从这一点推断,作者只要不傻,就不可能用无价之宝,记载垃圾功法。
更让人惊异的是,布料上面的字画,并不是写上去的,而是刀刻上去的,触摸的时候,能感觉到微弱的凹痕。
在薄如蝉翼的布料上,两面同时刻上字画,还能保持不破,简直是奇迹。
“绝世神功!百分百的绝世神功!只可惜!是部身法!”
这部神功级别的身法,毫无疑问是宋易飞最大的收获。
把收获贴身放好,宋易飞从躲藏的人家找了身衣服,大摇大摆的出了屋子。
宋易飞所在的地方,叫陶城,是他奔波一夜遇到的第一个大城。
在进城之前,他先把价值千两,累的快要口吐白沫的马匹放生,混淆视听。
接着打扮成农户的样子,和普通百姓一起进了城。
进城之后,他也没有和往常一样,去住高档客栈,而是悄悄摸进小巷,挑了一户没人的住宅。
以宋易飞堪比内劲圆满的实力,在江湖上已经称的上是高手。去普通人家做梁上君子,自然不是难事。
小心谨慎固然麻烦,总比被抓之后后悔要强。
为了不被血杀殿的人发现,出来的时候,他把武当发的精钢剑也藏了起来。
走出小巷的宋易飞,准备看看城里的情况,在考虑接下来的事情。
“叔叔!要买糖水吗?这是枫树汁做的可好喝了!”
一个穿着粗布衣,面容黑瘦的小孩,看到走出巷子的宋易飞,急急忙忙把装着竹筒的箩筐递上去。
“枫树?”
原本想挥手推开的宋易飞,听到枫树两个字,又把手收了回去。
“你这东西从哪里运来的?”
“这是从三百里外的枫树镇送来的,是今年刚产的,您就买一筒吧!”
“三百里!还真是远啊!那就给我来两筒吧!”
想到枫糖和血液弥漫的枫树镇,宋易飞在心里发出长长的叹息。经过这次事件,不知道枫树镇还有几个人活着?
“叔叔!两筒四钱!给你!”
接过两个竹筒,宋易飞从怀里摸出四个铜钱,递给少年。
“谢谢叔叔!谢谢叔叔!”
少年连声道谢,然后又跑向下一个人。
宋易飞哥拔开木塞喝了一口,发现比枫树镇的要差上很多,少了清香,多了苦涩。
“看样子兑了不少水!不过喝一口少一口!”
以后,可能,再也喝不到了!
这就是江湖啊!
当你没有力量的时候,随时都可能,因为意外死去!
“你们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劫持朝廷命官,好大的胆子!!”
看着倒在自己面前的先天护卫,郭知运咬着牙冷声说道。
“桀桀!我们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命!以及你家人的命!全都在我的手上!”
一身红衣的林九霄,抖了抖剑上的血迹,轻笑着说道。
林九霄的话里,充满了威胁的意思,郭知运能能够做到城主的位置,自然不是傻子。
“你们想让我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