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资质平平 第12节

  宋易飞笑着摇了摇头说道:“马车太慢,咱们直接骑马过去!我老爹在镇上开了一家酒馆,里面有上等的马匹,专门让我回家用的。咱们三个一人两匹,交替使用,最多两天就能赶到零陵县。”

  武当脚下的镇子可非同一般,能在这里开酒馆,养马匹,没有上万两银子,想都不要想。

  一人两匹!

  回家专用!

  马昭想到自己吃个肉夹馍,都要考虑半天,出任务基本靠走,穿衣服基本靠补的生活,只感觉人间不值得!

  呜呜!

  “大哥,咱爹还缺不缺儿子?”

第十五章 马

  “大少爷!这些马匹都是幽州的上等战马,是老爷特地托关系买来的!脚力和耐力都非常不错!”

  “知道您今天回去,我已经让下人早早给马匹喂了草料,路上的干粮和衣服也都准备好了!还有散碎的银两,方便您使用!”

  “两位既然是我们少爷的师弟,那就是我们聚香楼的贵客,以后来吃饭,一律免费!”

  聚香楼的掌柜是一位六十多岁,打扮干净利落,身材矮小,笑容可掬的老者。

  宋易飞只知道他叫吴老,是他们家的老人,从他上武当学艺开始,就来镇子里经营酒楼。

  “大少爷,如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您可千万别客气,我马上就吩咐下人准备。”

  吴老脸上挂着笑容,微微躬着身子,站在宋易飞的身侧,让本就矮小的身子显的更加矮小。

  “这些就足够了!吴老,真是麻烦你了!”宋易飞客气的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这都是小老儿该做的!”

  吴老受宠若惊的连连挥手。

  “不知道,两位贵客还要不要准备什么?”

  吴老转身看向马昭和阿牛,脸上笑呵呵的问道。

  “不用!不用!已经非常充分了!”马昭赶忙说道。

  “老人家,这些东西太贵重,要不你还是拿回去吧?”

  阿牛小心翼翼的摸着身上精美的长袍,憨厚的脸上,满是兴奋和激动。

  衣服的材料上极品的锦缎,外观平滑、光亮、细密,虽然比不上丝绸的精致,华美,但却更适合外出行走。

  这么一件衣服,少说得二十两银子。

  让他一个穿惯了几钱粗布衣的穷小子,实在是有些不习惯。

  啪!

  听到阿牛的话,马昭反手就在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

  “说什么呢?这可是大哥送我们的,你退回去岂不是瞧不起大哥!嗯!”马昭瞪着阿牛,免得这个蠢货做傻事。

  这一次,马昭算是被宋易飞的豪气,狠狠震了一下。

  他本以为聚香楼是个小酒楼,却没想到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存在,没几万两白银,那是绝对开不起来。

  马也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毛色火红,神峻非凡,宛若火云的良驹。

  就算马昭这种完全不懂相马的人,都能看出这几匹马的非凡,没有上千两银子,估计是买不到。

  两人身上的衣服,也是巧匠精心制作而成,鞋子更是纯正的水牛皮,耐磨,舒适。

  两人背上的包袱里,除了路上的吃喝用度,更有上百两的碎银。

  这位便宜师兄的家里,到底多有钱啊?!!

  不光马昭被吓到,说实话,宋易飞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他确实知道自己家里有钱,但是具体多少并不清楚。只记得小时候不缺吃,不缺穿,庭院多的能把人绕晕,别的就没什么印象了。

  “怎么有种错过几百亿的感觉?”

  聚香楼如果放到现代,绝对不低于五星级酒店。用来骑乘的马匹,也是保时捷一个级别。

  而这些东西,只是为了方便他回家。

  吴老更多的任务也不是管理酒楼,而是给他往山上送东西,方便他在武当山生活。

  真有种富家公子,体验生活的味道。

  “原主不是武痴,而是彻头彻尾的傻子。明明有这么好的家世,却非要去山上当苦行僧。”

  更可气的是,记忆里吴老上山送东西的时候,他除了留下一些吃的,其它的一概不要。

  用原主的话说,一心向武,不喜俗物。

  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武道,他对其它东西都不感兴趣。

  估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山上的人只知道他家里有钱,却不知道具体多有钱。

  如果知道如此富裕的话,恐怕原主又是另一番境遇。

  “你不愿意享受,那就让我来替你享受好了。”

  宋易飞美滋滋的骑上,名为追电的黑色俊马,招呼两人出发。

  本来宋易飞想一人两匹,交替使用,但是这些马神骏非凡,赶五六百里的路,一匹就绰绰有余。

  骑两匹的话,不仅浪费,而且很麻烦。

  最后三人各骑一匹,就出发了。

  马昭和阿牛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对骑乘的马匹十分喜爱,从酒楼到镇口短短的几百米的距离,已经不知道抱着马匹亲了几口,看的宋易飞想吐。

  马子和车子一样,都是男人的最爱!

  尘土飞扬之中,一群骑马,背剑,身穿华贵披风的人到了镇子门口。

  这群人显然身份不凡,光从他们骑乘的马儿就看得出来。

  这些马里面,最小的都有一丈多长,八尺高,强健有力的马身,修长的四蹄,浑身没有一点杂色,油光得发亮的毛,都显示出了这些马并不是普通的种类,特别是领头青年所骑的那一匹黑马。

  如果是善于养马的人就可以看得出来,那匹马是极东草原特产的“墨龙驹”,因为全身漆黑如墨,加上肋下有细小鳞片,有传说此马具有龙之血脉。

  与其说这东西是马,不如说它是一种异兽,因为“墨龙驹”不吃寻常草料,而是和人一样吃杂食,想要喂的好,必须顿顿不能少肉。

  这个世界可不是繁荣的现代社会,而是落后的古代,就连普通人想吃一顿肉都不容易,更何况是一匹马。

  这玩意儿不光吃的挑剔,养起来更是复杂。寻常一匹马得配上三四个马夫,日夜照料。根本不是普通富贵人家能够养得起的。

  但是这种马奔跑起来,也极其迅猛,忍耐力极强,载人日行千里,更兼之通人灵性,遇到主人不离不弃。

  草原上的饿狼遇见了墨龙驹,都要退避三舍,这马是千金难求的神驹!

  这群骑马的男女一共有五人,三男二女。男的英俊潇洒,女的笑颜如花,无论是气度还是样貌,都是人中龙凤,上上之选。

  “百里师兄,你这次一人一剑连破落巫山七十二盗,恐怕江湖上又要盛传许久!”

  五人之中,一个眸如秋水,脸带桃红,青春貌美的少女,温情脉脉看着领头的青年,含笑着说道。

  领头的青年,身材修长,鼻梁高挺,皮肤白皙似女子,但是气质并不柔弱,反倒浑身上下有一种慑人威严。

  那位百里师兄,脸上带着微笑,语气淡然的说道:“师妹缪赞了,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而已!”

  其中一位锦衣华服,身材修长,眉眼凌厉的青年接话道:“百里师兄太谦虚了!落巫山七十二盗排名前三的首领,尽皆是内劲圆满的一流高手,也只有见了师兄,他们才是乌合之众!”

  百里长风笑着摇了摇头,阻止四个师弟师妹继续拍马屁:“已经到白石镇了,咱们先进去休息休息,等料理干净在去拜见师父!”

  四人自然没什么意义,翻身下马,牵着缰绳往镇里走去。

  五人方一进白石镇,整个镇子就立刻轰动了。

  “百里大侠回来了!”

  “百里公子,要不要进来小酌两杯?酒菜全部免费!”

  “百里大侠,奴家想死你了!”

  见到百里长风的镇民,如同见到天王巨星一样,全都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夹道欢迎,热闹非凡。

  百里长风一边走,一边笑着挥手,温和的点了点头,就像凯旋归来的大英雄。

  “师兄,你看那个人的马,和你的夜风好像啊!”

  跟在百里长风一侧,穿着鹅黄劲装,面容白皙,目如点漆的女子,指着人群中一个中年男子身边的马匹说道。

  百里长风顺着黄衣女子的手指看去,发现那个男子身边的马匹也是全身漆黑,毛色油亮,神骏非凡。

  “只是一匹普通的黑马而已!姜师妹如果喜欢,我改日送你一匹!”

  “嘻嘻!谢谢师兄,不过我有白雪就足够了!”

  黄衣女子摸了摸自己的白马,微笑着说道。

第十六章 晕马

  “百里师兄!百里师兄!”

  马昭如同迷弟一样,拼命的挥手,大喊,可惜由于人太多,百里长风并没有注意到他。

  看着远去的百里长风,马昭的圆脸上满是遗憾。

  宋易飞和阿牛一脸蒙圈,不知到马昭有什么可遗憾的。

  “师弟,这人是谁啊?你这么热情?”

  宋易飞随手买了两根糖人,一根给了阿牛,一根自己吃。

  至于马昭,这家伙已经够胖了,在吃下去估计武艺都要退步了。

  糖人放到嘴里,一股浓郁的麦芽香气在味蕾中绽放,这个世界制糖工艺落后,所以并没有造假一说,里面全是纯正的麦芽糖。

  听到宋易飞的话,马昭一脸不可思议。

  “大哥,你竟然连百里师兄都不认识?你还是不是武当弟子?”

  “武当弟子就必须认识他吗?再说我年龄比他大,他应该叫我师兄才对!”

  他二十多年的记忆,基本上都是闷练武头,关于武当的信息,多数是最近一个月收集到的。

  “大哥,你年龄确实比他大,但是他入门比你早啊!”

  “这人不过二十多岁,难道刚生下来就入门了不成?”

  “没错!百里师兄两岁的时候,就拜在掌门真人的门下!”

  说到这里,马昭一脸的向往和崇拜,像极了脑残粉。

  能够拜在掌门门下,这身份直接碾压他们三个。

  “不过,就算是掌门弟子,也不用这么夸张吧?”宋易飞有些吃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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