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武功 第1112节

  随后,项云和胡飞凤各抽出一道神念,滴下一滴精血,按照血誓流程,以天神的名义立下誓言。

  誓言内容不外乎是,胡飞凤返回胡氏部落后,胡氏部落不得伤害莽沙海一草一木,而且要打开结界,还她们自由,如果违背誓言,胡飞凤必遭天劫,挫骨扬灰。

  咬牙切齿的立下誓言,胡飞凤眼中已经满是不耐之色,恶狠狠的说道!

  “好了,老娘现在誓言也发了,有我担着,你也不用担心莽沙海那两个女人的安全了,现在总可以放我走了吧!”

  对面的项云笑眯眯的点点头,不过却迟迟没有解开胡飞凤身上的绳索。

  胡飞凤柳眉一挑!

  “项云,你什么意思?”

  项云笑呵呵的说道。

  “首先要感谢胡大小姐的配合,这放肯定是要放的,不过嘛……要再等等。”

  “嗯……?”胡飞凤瞳孔一缩。

  “胡大小姐,既然都已经一起出来了,不妨再送我们一程,等走出胡氏部落的领地,我们再放了你不迟。”

  这一路以来,项云对于这个胡飞凤的性格也算是有了一番领教,这女人虽然泼辣高傲,不过性子倒也直率。

  既然她已经发过誓言,不会伤害莽沙海内的生灵,便会说到做到,这样一来,原本还有些放心不下白凤和乌灵的项云,也就能够完全安心了。

  可是项云心中更清楚,胡飞凤对自己恨之入骨,如果现在就放了她,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女人必然要返回家族,带领大批高手前来拦截自己。

  如今自己还差一点就能让实力完全恢复,若是先遇上了胡氏部落的高手,必然会吃大亏。

  所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将胡大小姐带在身边,等出了胡氏部落的领地,再放了她,就算是对方想要报复,也寻不到自己。

  “项云,你个王八蛋,老娘咬死你!”

  被项云摆了一道的胡飞凤怒不可遏,扭身张口就咬,可惜她整个人被绑成了粽子,只能在地上“蠕动”,哪里咬的着项云。

  最终只能是无奈放弃,但看向项云的目光,却简直比杀父仇人还要怨毒凶狠!

  项云心中有些发虚,干咳两声,扯开了话题。

  “咳咳……今天咱们就在这山洞先歇息一下,明日再赶路吧。”

  如今已经出了莽沙海,项云倒也不急着赶路,毕竟现在他还有些分不清楚东南西北,连胡氏部落的领地具体有多大他也不知道。虽然身为胡氏部落族长之女的胡飞凤,知道的定然比谁都清楚,可看她那恨不得将自己挫骨扬灰的表情,项云可不会自讨没趣,心想着还是明日再想办法。

  当夜,三人盘踞在山洞中,项云替胡飞凤松了绑,又亲手烤了几只野味,金黄酥脆,色香味俱全,元宝吃的是津津有味。

  而胡飞凤原本是坚持不肯吃项云的东西,可奈何和项云几场大战下来,消耗巨大,却是滴水未进,嗅闻到那令人食指大动的诱人香味,肚子也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最终,胡飞凤冲上去,一把将项云手中的烤肉夺了过来,也不管是项云吃过几口的,直接开啃,那撕扯烤肉的模样,颇为狰狞,似乎将手中的烤肉当成了项云本人。

  项云见状,无奈苦笑,又埋头在篝火上继续烤肉,三人饱餐了一顿后,元宝直接倒头便呼呼大睡,而胡飞凤也找了个角落蜷缩起来,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默默诅咒项云,早死早超生。

  此刻,项云独自盘膝而坐,体内气血和云力同时运转,仿佛两道交织的洪流,冲刷着自己的奇经八脉,运转了数个周天后,项云的状态再次达到了巅峰。

  此刻他内视起体内,充斥在自己经脉中的最后一部分混沌物质。

  比起当初刚刚进入自己体内,大肆肆虐的嚣张气焰,如今只剩下了小小一撮的混沌物质,无疑变得势单力薄起来。

  在莽沙海内,不断依靠荒兽精血驱散混沌物质的同时,项云也在不断的研究这些物质,如今,他也大致猜到这些东西的本质是什么了。

  云武者达到天云境界,可以领悟法则,踏入星河武王,法则之力凝聚,可称为奥义,达到极星武皇境界,若是将奥义领悟到了深处,可以初步形成领域之力。

  而踏一旦足圣阶,即便是半圣,这种对于奥义之力的控制,似乎就会进一步升华,在这些奥意之力上,烙印下自己的灵魂和印记,将奥意之力更为精妙的掌控于心!

  而一旦真正踏入圣级,如同玉峰道人那等境界,对于天地法则的感悟,无疑已经达到了顶峰,感悟的天地法则,甚至可以从天地间剥离,形成自己的“道”。

  这股混沌物质,应该就是玉峰道人凝聚的规则,又或者说就是他的“道”!

  “道”之力,玄而又玄,但是不可否认,这种力量的确是太过霸道,若非项云巧合的来到了蛮荒大陆,恐怕到现在,也找不到能够恢复伤势和修为的办法。

  而眼下这股道之力,已经只有残留的一丝余力了,项云前几日便发现,如今在自己的气血之力和云力全力催动之下,即便不依靠荒兽精血,竟然也能够一点点的,将这些混沌物质消融驱散。

  这对于项云来说自然是一个好消息,否则他恐怕还要去寻找大宗师级别的荒兽精血,而这种级别的荒兽可不是那么好寻找的。

  在感受到胡飞凤已经真正的熟睡过去,项云在外界留下了一丝神念,直接进入了宗主修炼室,继续驱散体内的道之力,想要在离开胡氏部落前,尽早恢复修到巅峰状态!

  ……

  第二日一早,日出东方,霞光万丈。

  项云一行三人,再度踏上了行程,此刻三人向着西南方前行,在出发前项云就已经用神念探查过,发现在西南方人口密度较大,应该不远处就会有城市出现,这种地方必然有蛮荒大陆或者胡氏部落的地形图。

  一路上,元宝施展神通,腾云驾雾,项云则替他隐蔽气息。

  三人向西南方行径了千余里,所过之处,倒是见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部落,这些部落族人们生活在广袤的丛林中,靠狩猎为生。

  在这里,几乎没有律法的约束,部落之间不时会发生战争,毁灭、掠杀与吞并……残酷的生存法则,无疑比天璇大陆更加残酷!

  项云发现,这些部落与莽沙海中的部落并无太大的区别,甚至还比不上当初的兀良部落,也没有看到一个上规模的城市,看来这里仍然属于胡氏部落领地的边缘地带。

  一直向前再行了近千里,人口逐渐稠密,项云终于看到一些大型的部落,这些部落的规模不小,建制完备,都如同一支支军队一般,具有不弱的战斗力,不过高阶武者不多,最强者大多都是养气境的存在,反倒是不如莽沙海。

  不过项云倒也明白,莽沙海乃是胡氏部落刻意圈拢,虽然环境恶劣危险,但荒兽数量巨大,环境虽然危险,资源相对反倒是更为丰富,造就的高手也就更多。

  再加上四大部落没有外敌威胁,自由发展千年余年,有几名宗师境高手,不足为奇。

  眼前,大地上这些部落虽然强大,但也没建立如同四大部落那般的城池,想必是因为这里争斗过于激烈,建立城池,反倒是会限制他们的机动性的缘故。

  一路搜寻良久,项云终于在数百里外,一群大型部落的中央位置,发现了一座城池!

  这座城市的规模巨大,甚至是鲁哈城的十倍,此刻城池四门大开。

  项云发现,这城市周围各大部落竟然都在出入其中,而且大多是拖着长长的队伍,拉着牛车马车,甚至是荒兽,驮着大量的货物,似乎是赶往城中进行交易。

  往返城中的过程中,即便是不同部落的队伍相遇,哪怕实力悬殊,也没有出现相互厮杀,抢夺的情况。

  项云见状,不禁是啧啧称奇,心说这座城市究竟是哪座部落建立的,竟然能够让这么多部落相安无事的进行贸易,而且没有丝毫混乱和争斗产生。

  “这是旱龙城,我胡氏部落建立的城池之一!”

  就在此时,一路上一言未发的胡飞凤,竟是主动开口说道。

  项云闻言,心中微微一惊。

  “这是胡氏部落的建立的城池?”

  胡飞凤一脸傲然。

  “当然,若非我胡氏部落,谁敢在这片土地建立城池,但凡我胡氏部落所修建的城池,方圆百里之内,任何人,任何部落,胆敢发生争斗,都会遭到我胡氏部落最严厉的惩处!”

  项云闻言,心中虽然有些惊诧,但也是信了七八分,看下方那些部落如此谨慎,遵守规则的模样,恐怕也只有这片土地的最高统治者,胡氏部落能有这样的威慑力!

  项云没有急着进入城中,在虚空中观望了许久。

  “怎么,知道是我胡氏部落的城池,你不敢进去了?”胡飞凤挑了挑下巴,一脸不屑的看着项云。

  

第六十章 奇货可居

   ?没有理会在一旁挑衅自己的胡飞凤,项云的神念覆盖了整座旱龙城,不出所料这座旱龙城虽然巨大,但毕竟是边关城市,里面只有一尊宗师级武者坐镇,对于项云来说,全无威胁。

  带着元宝和胡飞凤落下身形,入城前,项云这回终于学聪明了,也没有给胡飞凤蒙上面巾,套上黑袍,直接抓了两把灰,往胡飞凤脸上一抹,再用利用神通,稍加改造。

  转瞬间,原本高挑美艳,美貌惊人的胡飞凤,就变成了一个长相奇丑,脸上红一块青一块的“奇女子”,虽然身材依旧是魔鬼身材,可是一看到这面容,估计能够吓退百万雄师。

  面对项云的“暴行”,胡飞凤自然是万般不情愿,差点没和项云拼命,可惜她气血被封,也没有第二枚赤龙丹,哪里是项云的对手,瞬间被项云镇压。

  “别闹,半个时辰以后就恢复正常了。”

  一把抓住胡飞凤向着自己脸上挠来的双手,项云皱眉呵斥。

  “混蛋,快把我恢复正常,否则休想让我跟你进城!”

  项云闻言不禁发笑。

  “看不出来,你胡大小姐比男人还爷们,竟然还有偶像包袱,你是自己进去,还是让我提着你进去?”

  “你……”

  胡飞凤气得直跺脚呀,从小到大,胡氏部落内上上下下谁不是宠着自己,敬着自己?

  同辈之中,连最桀骜不驯的弟弟胡刚,也是被自己治得服服帖帖的,偏偏遇到了项云,这家伙简直像是自己的克星,让她处处吃瘪,偏偏她还报复不得。

  “你个混蛋,你早晚不得好死!”

  胡飞凤狠狠的啐了一口,旋即气呼呼的大步朝着城内走去,所过之处,人群发出一声惊呼,纷纷给胡大小姐让道,全都是被胡飞凤惊人的相貌所震慑。

  项云见状,无奈的摇摇头,和元宝跟了上去。

  进入城池后,项云三人先去了客栈住了下来,让元宝看住胡飞凤这个烫手的山芋,项云独自一人,去城内购买一些必备的物资。

  行走在旱龙城的大街上,项云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看到了蛮荒大陆的风土人情,比起莽沙海内略显单调的街市,旱龙城内的商铺着实是种类繁多,有贩卖丹药、符箓、还有阵法、乃至荒器的各种店铺。

  所谓“荒器”,这是蛮荒大陆对于能够灌注气血之力,驱使的兵器的总称,和天璇大陆一般,都是共分九品,再往上就是半仙兵了。

  除了这些主流的武者所用之物,城内还有贩卖有胭脂水粉、糖人玩具等……女人和小孩儿们喜欢的玩意儿,一路上贩夫走卒,吆喝叫卖,行人车马,往来匆匆,同样是热闹非凡。

  若说和天璇大陆究竟有何不同,除了建筑风格更为粗犷,穿戴更为简朴,最大的区别恐怕就在于社会的风气。

  蛮荒大陆“尚武之风”更为浓郁,往来行人九成以上都是背负弓箭,腰垮刀剑的武者。

  哪怕是偶有搽脂抹粉的女子,或是黄发垂髫的小童,袖管、小腿处,都有匕首等锐器随身携带,民风足可谓彪悍。

  在这种风气盛行下,项云估计蛮荒大陆的强者必然不会在少数。

  暗暗观察了一番旱龙城内的民生百态,项云在大街上的店铺里随意逛游了一阵,却是发现,这些店铺里竟然没有一家贩卖有胡氏部落地图的。项云也没有多问,逛了几家店铺无果后,就在天桥附近,随意找了一家小摊贩,凑到跟前,项云问道。

  “老板,跟你打听个事儿,这城内可有种类齐全的商铺,最好能够买到附近地图之类的?”

  听到询问声,精瘦的中年摊主抬起一双精明的小眼睛,瞥了眼项云。

  “小兄弟,第一次来旱龙城?”

  项云笑着点点头,露出尴尬的笑容。

  “诶……是的大哥,我是附近一个小部落的战士,族长让我来城里采买一些东西,顺便稍待一张地图回去。”

  “哦……”摊主了然的点点头,却是没有回答项云的问题,自顾自的拿出个鸡毛掸子,掸了掸摊位上的灰尘。

  项云这才注意到,这摊主卖的是胭脂水粉,种类还挺齐全,再看看摊主那一副,看你懂不懂规矩的小眼神,项云心中一笑,心说有些规矩在哪儿都通用。

  顺手从腰间摸出了一枚小指大小的玉石,项云笑道。

  “大哥,正好,我家婆娘一直嚷着,想要试试城里的胭脂水粉,我也买点回去,你看这块灵玉够吗?”

  “灵玉”是蛮荒大陆的通用货币,本质是一种奇特的晶石,能够贮存五行之气,甚至是精血之力,蛮荒大陆之将这种蕴含五行之气和精血之力的玉石称为“灵玉”,也是武者之间流通的货币。

  项云拿的这一块灵玉虽小,却是一块中品灵玉,比得上数十块下品灵玉了,说来也是很尴尬,项云身上只有大量的兽丹、以及荒兽材料,还真没有灵玉,这块灵玉都是从胡飞凤身上搜刮出来,临时借用的。

  没办法,买东西总得花钱呀,总不可能随便掏出一枚兽丹,或是一只荒兽尸体来换取上品吧,那恐怕会引起怀疑的。

  一看到项云递来的灵玉,?那中年摊主眼睛都直了,项云这块灵玉,足够将他这里全部的胭脂水粉都买下了,不过一看项云就是没有见识的乡巴佬,摊主自然是要狠宰上一刀的。

  暗暗吞咽了一口唾沫,笑呵呵的先接过灵玉,笑道。

  “好好好,小兄弟果然是会疼女人,我给你一个品种挑一样上好的,你带回去给你家婆娘用,保管她喜欢!”

  说罢,摊主给项云挑了几盒精美的胭脂水粉,包装好递给他,见项云收入怀中,一脸笑意的看着自己,摊主也是笑着凑上前来,在项云耳边说道。

  “小兄弟,算你运气好,先来问我了,在咱们旱龙城,乃至整个胡氏部落的领地,随意购买或是贩卖地图,那可都是罪名不小勒,你要是冒冒失失的进店铺买去,说不定就要被城卫兵抓走了。”

  “哦……这么严重吗?”项云闻言,不由双目精光闪动,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这恐怕应该是胡氏部落的“愚民政策”了,没有地图,连自己身在何方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天地有多广阔,自然就会偏居一隅,没有太大的野心,在天璇大陆的许多王朝,也都有类似的这种行为。

首节上一节1112/1699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