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依旧欺骗民众自己是东方文明的皇帝,还是直接揭开面具,宣称自己是大咸魔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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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鹤一路北上,几天之后,他来到了黑水城。
这个名字有些熟悉啊,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不过不是一回事,这是大夏帝国最北边的一座城市了,距离京城足足有五千里。
云中鹤走了一个多月,终于来到了大夏帝国的北边尽头,也是东方文明帝国的尽头。
这里已经非常冷了,尽管此时已经五月份了,但还是白雪皑皑,大约在零下十度左右。
越往北就越冷。
四月初六的时候,云中鹤也再一次进入了x精神病院的梦境,成功地换了一个精神病人。
果然是二十五号,海的儿子。
黑水城也有城墙,这里的戒备也很森严,因为再往北就是一个野蛮民族了。
算是生长在黑水密林中的野人部落了,这群人以狩猎为生,抗拒文明,偶尔也会来劫掠大夏帝国。
不过大夏帝国太强大了,所谓的劫掠,也基本上是自寻死路。
大部分情形下,这群北地野人是靠狩猎,用毛皮来换取盐巴和布匹。
丐帮真是哪里都有啊,哪怕到了黑水城,也依旧有丐帮的踪影。
云中鹤以乞丐打扮,每到一处地方,都会被当地丐帮盯上,不过他知道规矩,献上孝敬便是了,算是买路钱。
而且这个买路钱不能太多,否则会有性命之危。
这一次云中鹤准备的买路钱就是一匹布,算是来历不明的赃物,这样才正常。
“跟我们去见帮主吧。”两个乞丐道。
云中鹤也不抗拒,跟着这两个乞丐去见了黑水城丐帮之主。
这个丐帮在地下通道内,因为暖和一些。
里面拥挤了上百号人,不敢想象这种地方都有这么多乞丐,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就算这么冷的天气,也臭不可闻。
“拜见帮主。”云中鹤躬身拜下,然后直接就唱了。
看看爷娘不是亲,有钱且去敬别人。
三年乳哺成何用,娶了媳妇就要分。
好酒好肉老婆吃,不怕爷娘饿断筋。
生前不曾见碗米,死后谁人来上坟?
这种乞丐唱词也是一个职业乞丐的标准技能了,只要唱出来,大家就会认同你的身份。
唱完之后,云中鹤献上了一匹布,道:“帮主,路经宝地,行个方便。”
“师兄这是要去哪里啊?”这个丐帮帮主问道。
云中鹤道:“日子过不下去,要去野人那里讨个媳妇。”
这话一出,众多乞丐哄然大笑,取笑云中鹤没有出息。
这样的乞丐有很多,在大夏帝国被人瞧不起,根本娶不上媳妇,但是去了北边的野人部落,倒是成为体面人了,能够娶个媳妇。
不过在主流舆论中,这些乞丐宁愿做帝国的乞丐,也不愿意成为野人的员外。
这大概也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吧,东方三大帝国,代表着先进和文明,哪怕是做乞丐也是光荣的,也可以高高在上成为天朝上国的子民。
“那野人女子一辈子不洗澡,那里比茅坑还臭,亏你下得去鸟。”一群乞丐讥笑不已。
“我们天朝上国的男人,怎么可以去娶野人女子呢?”
听到这些乞丐的言语,云中鹤心乱如麻。
很快这种自豪感也要荡然无存了,因为东方文明帝国已经沦陷了,大咸魔国的黑暗已经笼罩整个东方世界了。
那个帮主反而笑道:“人各有志,不必强求,祝师兄一路顺风,顺利娶个野人婆娘,开枝散叶。”
云中鹤躬身道:“多谢师兄。”
然后,他就告辞而出了,这是一个还算讲规矩的帮主。
之前路过一些地方,当地的丐帮就很不要脸了,献上买路钱后,想要脱身,还要完成任务。
这种任务要么是偷窃,要么是杀人,总之没有一件好事。
就这样,云中鹤离开了黑水城,离开了大夏帝国最边缘的一座城池。
离开了最后一座文明之城。
城头上,黑水城的丐帮帮主望着云中鹤的身影,眼圈已经红了,抹着眼泪。
日你大爷啊,云中鹤。
我的易容就这么成功吗?!
当年在大周帝国,你没有把我认出来,现在你还没有把我认出来,真是狗日的啊。
没错,这个丐帮之主就是燕蹁跹。
他见到云中鹤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哪怕云中鹤已经面目全非,完全改头换面了。
但……云中鹤依旧没有把他认出来。
所以,他的内心又激动,又欣喜,又无奈。
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小时候和别的孩子玩捉迷藏,他藏得太好,别人找不到,直接就把他给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