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迪本想走快点,结果想到还钱之后轻松的日子,一入神忘了还没下山,周围都是石头,一下子摔在了一块石头上,得亏是快平面石,要是快带尖的,那不死翘翘了。
“哎,刚才还感叹运气好呢,这就给我来了一下子?还擦破头,老天爷啊,你怎么不睁开眼看看我这个可怜人啊!”爬起来,杨云迪不忿的嚷嚷了两句。赶紧检查了下背篓里的人参,好在没折断,这下杨云迪总算放心了。
第三章独立空间
快步跑回家,杨云迪拉开灯,来到一个红漆都快掉没皮的木架子前,上面一个生锈的红边白底刻着喜字的铁盆子。
这是杨云迪洗刷的地方,从旁边井边到了一瓢水,杨云迪把脸洗了洗,抬起头看了看镜子,说是镜子,其实是杨云迪之前从路边碎镜子中拾回来的一小块而已。
镜子里的杨云迪满脸风尘,皮肤因经常下地呈现一种健康的小麦色,脸上的胡渣子如杂草一般生长着,双眼布满血丝隐隐有些红肿,眼神深渊透着一股沧桑感,额头上擦破的地方隐隐渗出一些血迹,如果把胡渣都挂干净,杨云迪还是很有些帅气的,也难怪小学的时候还是校草呢。
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还算帅气的脸庞,杨云迪爬到土炕上美滋滋的睡去了。
在杨云迪留着哈喇子进入梦乡的时候,额头上擦破的那块伤口突然发出一阵妖艳的蓝色。
“我,我这是在哪里?”
睡梦中的杨云迪只感觉一阵燥热,睁开眼睛,发现在即躺在一片白茫茫的空间中。
“哎呦我去,这是哪啊?我不是在炕上睡觉吗?难道我被勾魂来到天堂了?”杨云迪坐了起来,眸子里不解和恐惧的情绪交织在一起。
一股脑站了起来,杨云迪可不想待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了,冷静下来,杨云迪开始打量这个陌生的环境。
四周灰蒙蒙一片,仿佛天地还没有分开的混沌中。
一片半圆形的光幕宛如一只玉碗倒扣在红黑色的土地上。
好像明白了什么的杨云迪激动难抑,精神一松,一阵天旋地转又回到了现实世界种。
“独立空间?”下意识的摸了下额头上那块已经结痂的伤疤,杨云迪激动的直打颤。
杨云迪又惊又喜的从炕上坐起来,脑袋里不停的想着刚才的环境,不出所料,当精神集中时,又是一阵天旋地转。由于有所心理准备,这回倒是没有吓到。
第一次的恐惧和害怕早以被抛到哇爪国去了,杨云迪激动地全身战栗,手狠命的攥紧。
闭着眼睛,平复了激荡的心情,杨云迪照着原样又进到了空间。
流光溢彩的屏幕就像苍穹一样笼罩着红黑色的土地,将灰蒙色和内里的亮堂空间隔绝开来。
屏内的土地大概两亩,顶端到地面的距离约二十米。在地中央竟然镶有一处三米见方的清泉,泉眼潺潺向外涌着水花。神奇的是,无论涌出多少水,池也不见溢出,总是满满一池。
杨云迪散开精神,回到外界,他已明白这处空间就存在于自己的脑袋里。
“这是要上天啊!”拍着手,杨云迪高兴的给个孩子一样,想想也是,莫名其妙的能进入一片独立空间,任谁不高兴啊。
感觉着土地的真实性,杨云迪首先跑向了地中央的泉眼。
蹲下来,伸手掬起一缕清泉,晶明透彻的泉水泛起异样的光泽,诱惑杨云迪抿了一小口。甘甜凉爽的水质顺着喉咙淌下,在胃里绽开。一丝丝凉爽游走全身,全身毛孔张开,仿佛吃了人参果似的。
冰凉的泉水让本来因为精神消耗过度而发木的脑门豁然清醒。
站起身,踱了几步,抓起一把土,种地小行家的杨云迪一眼就看的出这泥土肥沃异常,栽种作物肯定高产。
就像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土,杨云迪踏遍了空间的每一寸土地。
看着光晕流动的天屏,杨云迪将手伸了过去。感觉好像被一团棉花包裹着,暖暖的柔柔的煞是舒服。如果再用力往外伸,又像是打在橡皮筋上,被弹了回来。会出多大的劲儿,便弹回来多大的劲儿。奇妙无比。
光屏中空气不流动,也就没有了风。温度大概二十摄氏度,湿润的空气浸润这身体,全身的毛孔都会呼气一样,舒服异常。
没有风,也没有声音,抬头望着光穹之外的灰蒙,显得静谧而神秘。
心里默念一声出去,空间转换,又回到现实的世界,杨云迪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
第四章马灵儿
将精神集中在脑门上,杨云迪就又进入了空间里,杨云迪像小孩得到心爱的玩具似的,不停在空间和外界转换,直到脑袋晕乎乎的才罢休。
拍了拍脚,重新躺在炕上,杨云迪闭目回想方才的经历,宛如在梦中一般。
想想自己先是遇到人参,又摔的见了红,杨云迪喃喃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老祖宗总结的十字箴言在自己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失去了父母,又欠了一屁股,前19年,杨云迪一直都没为自活过,然而老天是公平的,不是吗?就连西方都有言“上帝关上了门,必定会打开一扇窗”。
前半辈子的亏欠,现在一次性补齐了,一株二三十年的人参,一处神秘莫测还不详解功能的空间,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真的够了。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老婆孩子热炕头”,杨云迪躺在炕上,脑子里蹦出来自己向往的生活场景,为别人活了小半辈子,接下来总算能为自己而活了。
想着想着,疲惫的杨云迪就进入了梦乡,嘴角的微笑,在粗犷的面容上显得柔和万分。
杨云迪感觉自己昨晚做了一个荒诞而美好的梦。
梦中的自己,无病无灾,有钱有权,拥有一处神秘的空间。
杨云迪闭着眼,回味着梦中的那份惊喜和轻松愉悦。只不过想着想着,眉头就皱起来了。这个梦太过清晰了,和真实的感觉一模一样。
猛地睁开眼,头顶上是一根横跨在两堵墙上的木梁。
梁上用电线吊着一颗被灰尘弥漫着的灯泡。这种早已经在大城市里销声匿迹的四十度白炽灯泡只有在偏远小村才能见到。
杨云迪抬手触了触额头上已经修复完全里的疤,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
定了定又有激荡起来趋势的心情,杨云迪坐起身,挪到炕边穿上鞋。
“爷爷,今天我去一趟县城,地里的活等我回来再干!”做好早饭,杨云迪满怀期待的给爷爷说道。
杨太平喝了口清淡的米汤,夹了跟香辣可口的腌萝卜干放进嘴里,“十七啊,怎么想起来去县城了。”
“嘿嘿,昨天晚上我出去溜达,挖到了一株人参,我打算去县城里卖了,换了钱好还给刘强。”杨云迪一想到刘强那丑恶的嘴脸,就有股想揍人的冲动感。
“啊?人参?”杨老爷子并没意识到杨云迪话里隐藏的过程,他还以为真是杨云迪溜达玩遇到的呢,“那太好了,一株人参几千块呢,虽然不够一万,但能还一点是一点。”
杨云迪听了爷爷的话笑了笑,心道一株二三十年的野人参少说也得上万块好吧,想是这么想,杨云迪并没说出来,其实他心里也没底,万一卖不到这么多钱呢?
吃过饭,杨云迪找了个早年老爷子做的木盒子,将人参装里面,从屋里推出来90年代的老凤凰牌的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可以说是杨云迪家最值钱的一件东西了,还是当初他父亲买的呢,杨云迪虽然有时挺不靠谱的,但爱惜东西这方面还真没得说,从黑的发亮的自行车上就能看出来,这家伙到底有多爱惜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