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魔法世界大战 第55节

  夏洛特大惊失色,让杜宾前头“探路”,支开了这位忠诚的手下,他就迫不及待的问道:“你认识菲蕾德翠卡?”

  桃乐斯低声说道:“你难道不知道?菲蕾德翠卡也是高尔吉亚大学的学生。”

  “她伪装成了那位女性帮会成员,加入骑士团的第一天,就跑过来找我了。”

  夏洛特更是震惊,低声叫道:“她也是高尔吉亚大学的学生?”

  “我怎么从未见过?”

  桃乐斯耸了耸肩膀,说道:“她是我的学姐,比我毕业还早两年,你当然没有见过。”

  “菲蕾德翠卡在大学的时候,可是森林女神,风头不输给安妮。”

  夏洛特震惊之余,忽然想起精灵之神的十二位侍神,有五位是兽人形象。

  森林女神就是豹女的模样,精擅狩猎和培育植物。

  换句话说:精通刺杀和下毒。

  (本章完)

第117章 兽人永不为奴

  高尔吉亚大学之所以,有选十二位最漂亮的在读女学生为十二女神的传统,就是因为精灵之神的座下有十二位女性侍神。

  分别是:西风女神,桂冠女神,森林女神,宠爱女神……

  顺带一提,宠爱女神是猫女的形象,也是猫精灵魔法的源头。

  谢菲尔德大学亦有这个传统,自然是因为黑月女士座下也有女性的侍神。

  夏洛特忍不住说了一句:“毕业于高尔吉亚大学,怎么会去当一名刺客?”

  桃乐斯什么也没说,菲蕾德翠卡却冷笑一声,反问道:“你在中央政府办公厅,见过兽人公务员吗?”

  夏洛特顿时就不吭声了,他岂止没见过兽人公务员,连听都没听说过,而且也明白为什么没有兽人公务员。

  整个帝国对兽人的歧视,是深刻到了骨子里。

  在旧大陆有兽人血统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兽人王国湮灭之后,子民颠沛流离,在哪一个国家都是下等人。

  路易司米就曾吐槽过:“布列塔尼家的小姐绝无可能跟兽人交朋友,哪怕只有一点兽人血统都不行。”

  这件事儿,说起来就讽刺。

  人类信奉兽人模样的女神。

  也会用兽人形象的女神尊号,称呼大学里最漂亮的女生,并且视为一种荣誉。

  但却歧视兽人……

  夏洛特醒悟过来,对菲蕾德翠卡行了一个帝国礼,说道:“抱歉了,我对跟自己无关的事情,一向不爱用脑。”

  “我不是不知道兽人被歧视,只是从未想过要加入歧视者的行列,所以一时间忘记了这件事儿。”

  菲蕾德翠卡碧色的眼眸里,隐约有些感动,她是真看的出来,夏洛特在那一瞬间,的确觉得她可以加入政府,做一正经的公务员。

  能够有这样的想法,只能代表夏洛特梅克伦从未歧视过兽人,认为他们和普通人一样,应该享有种种帝国公民应该有的权力。

  菲蕾德翠卡哼了一声,说道:“我原谅你了。”

  同时豹人少女也在心底想道:“冲你的态度,我帮你把第三波追杀延长到六个月。”

  夏洛特还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的一句话,推迟了死神的行程。

  虽然他也未必害怕被再次刺杀。

  可怜的杜宾提前走去探路,但等他找到了几家还不错的餐馆,回来找人的时候,却发现两位长官和一位同僚都不见了影子。

  还好夏洛特心细,在地上划了一行字:“我们有事儿,先去吃饭了,你可以自由行动,不必管我们。”

  这句话看着像人话,其实不是人话……

  杜宾在风中凌乱了足足七十秒。

  夏洛特在地上写字的时候,桃乐斯和菲蕾德翠卡一起惊呼出声:“无色之刃!”

  他在指尖吐出了一截淡金色气芒,长不过数分,伸缩不定,宛如灵蛇吐信,虽然没有附着在血蔷薇上那么耀眼,却仍旧可以切金断石,锐利锋芒。

  夏洛特耸了耸肩膀,说道:“阿西洛氏的秘法,果然名传大陆,尽人皆知。”

  人族大哲普罗泰戈拉学习了数十种技艺,并且深入血族,跟无数血族高手战斗,利用种种手段,得到了十三氏族的秘法,从而创出血腥荣耀。

  血腥荣耀容纳的血族十三氏秘法,可以分为一皇二王,三公七侯!

  其中阿西洛氏是唯一的皇族,也是血腥荣耀的核心,天使之刺不但是超凡秘法,亦是超凡剑术。

  无色之刃是修行天使之刺到中高阶,才会觉醒的一种异能,附着在剑刃上,甚至可以洞穿高阶超凡的护身斗气。

  夏洛特在战场上,杀了数十名拜罗恩的骑兵,因为“品质不高”,所以没能获得晋阶,又因为阿西洛氏剑术使用的太多,就顺势而为,修成了这项异能。

  也不怪桃乐斯和菲蕾德翠卡一起惊呼出声,这两个女孩儿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但夏洛特能够修成无色之刃,就等若不管持有任何武器,都相当于持有神兵利刃,战斗的时候,极占便宜。

  豹人少女曾经跟夏洛特战斗过,所以更是吃惊,暗忖道:“我改主意了,应该想办法让那几个跟我有仇的家伙来刺杀夏洛特。”

  “保管他们有来无回,跟我恩怨两消。”

  夏洛特带了两个少女去吃饭饭的时候,还不知道菲蕾德翠卡已经起了“不良之心”,准备拿他当销毁“垃圾”的小道具了。

  银鸽堡倒是的确不愧“北方赛尼斯”的称号,城市内大大小小的河流,交错成了数十条河道,时时都能看到连接两岸的拱桥,两岸不但有画廊和小型博物馆,还有许多极具特色的杂物店,以及只有在银鸽堡才随处可见的小酒馆。

  斯特拉斯堡虽然也有小酒馆,但并不密集,很多商业区都是咖啡店居多,跟银鸽堡的气质迥然不同。

  夏洛特找了一家,用帆船做招牌的酒馆,带了两个女孩子走了进去,高声喝喊道:“先来一打麦酒,有什么吃的?帮我们准备一些。”

  夏洛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还会不太习惯,每一家餐馆都没有菜单,但现在已经入乡随俗了,知道在旧大陆的各国,到了餐馆只能有什么吃什么,没什么可挑剔的余地。

  这些小酒馆都兼餐馆,可以提供独家特色美食。

  酒馆的主人见夏洛特气势不凡,身边的两个女孩子漂亮的惊人,忙不迭的说道:“我们今天有最好的小羊肉,还有新打到的鲜鱼。”

  “至于麦酒,不是我吹嘘,整条街最多只有三家可以跟我酿造的麦酒相比。”

  夏洛特顿时来了兴致,问起来其余三家酒馆的名字。

  他一面跟酒馆的主人闲聊,一面让酒馆里的伙计,重新把桌椅擦了一遍,同时也给自己选了一个,方便随时逃窜的位置。

  没办法,被刺杀过几次,还是留下了心理阴影。

  很快酒馆的主人就把麦酒端了上来,夏洛特拎起一杯,痛饮了下去,只觉得沁彻心肺,清爽宜人,比斯特拉斯堡的麦酒要好太多。

  他当即就问了一句:“我购买多少麦酒,可以给我送货到斯特拉斯堡?”

  酒馆的主人笑道:“多少都可以,我们这里有商队,每天都会出发,只要给商队足够的费用,他们能把麦酒送去新大陆,更别说斯特拉斯堡了。”

  (本章完)

第118章 布勒舅舅

  夏洛特果然订了十桶麦酒,不是他没钱订太多,是还想订几家其他酒馆的麦酒,麦酒有保质期,并不能存放太长时间,就算没放坏,品质也会变差。

  他和两位女士吃饭的时候,银鸽堡的男爵府正在发生激烈的争吵,男爵的三个孩子都在痛骂夏洛特,男爵夫人虽然没说话,但显然也非常不满。

  尤其是菲乐男爵刚刚战死,就有一支军队进入了银鸽堡,这件事儿实在是太让人疑心了。

  三位贵族少爷小姐都认为,夏洛特是公爵派来,要吞并银鸽堡的坏人,他们不能理解,约瑟夫大公领兵在外,唯一盟友菲乐男爵全军尽墨,公爵夫人是多么惶恐,他们幼稚的心灵不能运转更复杂,更符合逻辑的想法。

  菲乐男爵的长子斩钉截铁的说道:“母亲大人,银鸽堡我们家的产业,必须要撵走这个人。我们不能让这个叫夏洛特的人和他的狗屎骑士团,在这里长久的呆下去。”

  “听说他就是个一三十四等的文书长,我们找个管家以长官的名义下达命令,让他去前线,跟那些南瑟拉夫人厮杀。”

  菲乐男爵的次子大叫道:“哥哥说的对,让那些混蛋们互相打仗,我们什么都不用做,就等着战争结束好了。”

  男爵夫人虽然也不能运转太复杂,太精巧的逻辑模块,但好歹有些见识,帝国公务员虽然分为五十三等,但却并非什么时候,高等公务员都可以对低等公务员下令。

  男爵的部下有二十四等以上,号称不可逾越阶级的官员,但这些人可不能对斯特拉斯堡的文书长下命令,哪怕是一级文书长。

  男爵一家人正在吵闹,一个年轻人兴致勃勃的冲到了房间内,他大叫道:“姐姐,你猜我发现了什么?那个什么夏洛特,他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军队,他的西风骑士团全都是我们的人。”

  “我已经打听到了,他在战场上,收降了我们军队,自以为就能统御这些人了。姐姐你知道有多好笑吗?当天夜里,就逃走了三千人,第二天又逃走了两千人……”

  男爵夫人的弟弟,很明显数学不大好,但他自己并不这样认为,故作神秘的说道:“现在只要我们振臂一呼,他的手下就会回归银鸽堡,为我们作战,毕竟他们原来就是雅虎骑士团的人。”

  年轻人的话,顿时让男爵夫人稍稍振作了一些,问道:“这是真的吗?”

  男爵的长子大叫道:“布勒舅舅!这件事非常重要,你确定吗?”

  年轻人拍了拍手,走进来十余人,男爵夫人居然认得其中的几个,都是自家的雅虎骑士团的士兵,这些人果然把夏洛特描述的,跟年轻人说的一模一样。

  甚至说到后面,他们都跪了下来,大声叫道:“我们只是不幸中了埋伏,才被那些该死的南瑟拉夫人暂时击溃。后来也是几位先生,稳住了阵脚,反击了那些南瑟拉夫佬,却被这个叫夏洛特混账,横空出世,抢夺了所有胜利果实。”

  “他还趁我们雅虎骑士团连番战斗,太过疲劳,硬逼迫我们投降。”

  “男爵夫人,只要您出面,什么都不用说,我们就会回归银鸽堡。”

  男爵夫人还有些慎重,问道:“夏洛特原本有多少人?”

  年轻人热切的说道:“他只有两三百人,据说都是出发前,帝国几个监狱送出来的囚犯。”

  男爵夫人点了点头,断然下定了决心,说道:“我们去军营。”

  男爵的三个子女都兴奋起来,他们四下跑开,等回来的时候,都已经穿好了定制的盔甲。

  男爵的长子今年不过十五岁,因为不够聪明,连高等教育都没完成,现在是请了私人教师,在家里学习。他腰间配了宝剑,虽然不怎么英武,却自信满满,抢先出去,登上了马车,尚还稚嫩的脸庞上,满满都是邪恶,心里想的都是:“要怎么弄死那个夏洛特?”

  “一剑杀了,太便宜他了。”

  “应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绞死的军营里。”

  “也震慑一下那群泥腿子,让他们知道,在银鸽堡只能听我们家的命令。”

  男爵一家人,乘坐了六辆马车,带了一堆的仆人,侍女,管家,以及那些从夏洛特的西风骑士团逃走的士兵,兴冲冲的直奔军营。

  男爵夫人的弟弟布勒,比男爵一家人还要兴奋,菲乐男爵战死,他甚至还稍稍有点庆幸。男爵不大瞧得起这个妻弟,原本他也是一个小贵族,但继承家业之后,花天酒地,夜夜笙歌,又不精通理财,过于败家,连领地都卖掉了。布勒几次跟姐夫借钱,都没能借到多少,男爵每次最多给他几十埃居,但他总是用不了多久,就花的一干二净。

  布勒暗暗忖道:“这一次,我帮姐姐他们夺回银鸽堡的控制权,重新执掌军队,怎么也要让姐姐给我一个财务总管的名头,以后我从账上拿钱,就不需要看任何脸色了。”

  “这个叫夏洛特梅克伦的家伙,真的是我的福星,若不是他到了银鸽堡,让姐姐一家人感觉到了危机,怎么可能有我上下其手的机会?”

  “虽然他可能都不知道,姐姐为什么要冲他下手,但就让他做个糊涂鬼吧。我布勒可不会给他解释,他是因为挡了我的道,才被我操纵这一切,弄得身败名裂。”

  “等杀了他之后,给他安排个叛国的罪名,就说他是拜罗恩的间谍!”

  “区区一个四级文书长,居然这么好运气,可以带领一支骑士团,等我夺下兵权,把雅虎骑士团留给姐姐,他的骑士团当然就归我了。”

  布勒越想越美,甚至纵马狂奔,抢先闯入了军营。

  经历过被困马丘比,鏖战拜罗恩骑兵的西风骑士团,上下都挺有点神经过敏,忽然有人闯入军营,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互相靠拢,组成了几大坨铁桶防御阵。

  非常糟糕的是,夏洛特不在,桃乐斯不在,就连杜宾都不在,菲蕾德翠卡也不在,黄熊威望不足,西风骑士团堪称群龙无首,反应就像全身都是神经,但却没有大脑的草履虫。

  当布勒大声喊道:“跪下,臣服吧!你们这群杂碎,我是来拯救你们的!”

  有人慌乱之中,冲着这位男爵的妻弟开了枪。

  (本章完)

第119章 就算灭人满门也不过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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