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完成,一人一驴走在大街上。
这时,他们路过一家客栈。
毛驴立马叫了起来,它记得,这家客栈的草料里加了好多细糠,那个晚上它快乐极了。
李初一也朝里面瞧去,只见生意很是红火,四十多岁的老板娘坐在柜台上,手里抱着个大胖小子,看起来很是美满。
“丑驴,别瞅了,该出城了。”
出城不久,一人一驴路过一片桃花林。
只见一个年轻剑侠,正在桃树下借酒消愁。
或许是看到李初一手中拿着柄黑刀,以为同是江湖中人。
那剑侠连滚带爬拦在他面前,然后在那痛哭流涕起来。
“这位公子,同是江湖中人,你知道我心里多苦吗?”
李初一:“……”
然后剑侠就在那自言自语起来。
李初一也渐渐听出了个大概。
故事就是,剑侠和师妹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一起闯荡江湖,但是青梅竹马终究抵不过乍见之欢,日日陪伴还是抵不过一见钟情。
师妹遇到一个男子,从此眼中再也没有师兄的影子。
“好俗套的剧情”,李初一不由憋嘴。
可他看着面前要死要活的剑侠,还是忍不住问道:
“少侠,江湖之大,非她不可吗?”
“江湖自然很大,但在我眼中,她就是整个江湖。”剑侠大吼着。
“哼,愚蠢。”
李初一起身,正准备转身离开,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只见他拿出一本秘籍,《我,童子之身,终成一代宗师》,塞到剑侠儿怀里。
当然,原名是《纯阳焚天圣典》,非童子之身,不可大成。
“看你是要你的师妹,还是当个一代宗师,嘿嘿。”
李初一说罢就拉着毛驴走了,倒不是他腹黑。
这种三角恋最容易出悲剧,如梁祝的故事,他现在只是给男三多一个选择罢了。
出了桃花林,到了没人的地方,李初一单手掐诀,给自己和毛驴来了个轻身术。
一路山水为伴,不知不觉村子就出现在眼前。
“我回来啦。”
李初一看着那一排排屋子,喜悦难以言表。
这时候,一道道人影从屋里走了出来。
“初一回来了啊。”
“初一长大了。”
“初一哥哥,我们好想你啊。”
第10章 大鹏展翅,月下屠杀
夜色下,村里燃起来了堆篝火,所有人围坐在篝火旁。
“初一啊,你已经是个帅小伙了,在外边有没有相中的姑娘。”
“婶婶,这个不着急,这才哪儿。”李初一额头冒出冷汗。
“对了初一,你干爹不是当官的吗,如今改朝换代,对他可有影响。”
“村长,您老放心吧,他那位置啊,稳如金刚。”
对于大家的问题,李初一乐呵着一一答复。
有些问题实在回答不了,就被他想办法搪塞过去。
不止如此,他开始主动讲述这三年的一些所见所闻。
如他在外边学了一身武艺,然后在井底和一魔头血战三天三夜,最后侥幸获胜。
为了让自己的说法更具有可信度,他还现场耍了一套刀法。
看得大人们那是阵阵惊呼,而虎妞这样的小屁孩,对他则是满眼崇拜。
深夜,李初一躺在阔别三年的小木床上。
突然,他一个鲤鱼打挺。
“卧槽,失眠了。”
“那睡个锤子,练刀去。”
于是他提起黑刀,几个闪身,消失不见。
苍穹幽暗,繁星闪烁,一轮弯月斜挂夜空。
月色下,李初一白袍黑刀,长发飞扬。
那柄刀在他手中被赋予生命,随着他一刀接着一刀挥砍,刀锋所过之处,空中竟隐隐留下一条刀痕。
这一练,就是一个晚上。
接下来几天,李初一很是忙碌。
因为他要偷偷用灵气,帮村里每个人调理一遍身子。
在此过程中,他发现全村没有一人拥有灵根,这就让他很是难过。
这天晚上,李初一偷偷溜进村长屋内。
“村长,这些是符,使用方法我写在这张纸上了。”
这些符是他从戒指盲盒开出来的。
然后从中挑选出一些较为完整,且凡人能使用的。
“还有这些武功秘籍,可以给村里孩子练练,好让他们以后出去闯荡之时,也有个本钱。”
“这些是我在山里找的灵药,虽然品相一般,但比普通药材好上不少,都是些固本培元的,您老看着用。”
烛火下,老村长双眼浑浊,似乎明白了一切。
他长长叹了口气。
“孩子,我明白,大家都明白,村里留不住你的,你放心去吧。”
“村长……”
出了村长家,李初一来到马圈,三年前马匪留下的马全养在这,还多了几匹小马。
他此时已经幻想,等虎妞他们长大后。
修炼那些魔改过名字的秘籍,然后骑马纵横江湖,那是何等威风霸气。
毛驴也在这,正卧在几头小母驴中间,睡得香甜。
此行李初一不打算带它了,毛驴有十几岁了,算是老驴了,就让它在村里安享晚年。
到了村口,李初一再次回头,整个村子在夜色下,安静祥和。
“两极,四象,引灵化形,请鹏。”
霎时间,一头赤金色,形似大鹏的狰狞虚影,出现在他身后。
这是四象法身之朱雀,只是又被他乱修一通。
李初一对着村子挥了挥手。
一声鹏啼之后,他背后大鹏双翅挥展。
带着他化作一道金色虚影,扶摇而上,直至消失不见。
这一幕没人看见,唯有毛驴从睡梦中惊醒,望着李初一离开的方向,怅然若失。
……
深夜,千丈高空之中。
李初一正用鲲鹏法身赶路。
此时距他离开村子,已经过去几天,三千里大山也早被他甩在身后。
在李初一心中,他辛苦修炼出来的狰狞大鸟,就是鲲鹏,谁来说都不好使。
虽然这一路用鲲鹏法身赶路,很是耗费法力。
但是他戒指多啊,多开几个总能白嫖到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
灵石亦不例外。
此行从村子出发,到桃夭国最东边的通天江,有万里之遥。
李初一从渔歌姑娘口中知道,桃夭国似乎位置很特别。
最西方是一片高耸入云的巨大山脉,最东边是千里宽的大江。
北方是一望无际沙漠,南方是蛮人国家,和桃夭时有摩擦。
渔歌姑娘是从山脉另一边过来的,在她口中,那边灵气很充沛,修仙界也欣欣向荣。
而李初一现在赶路去东方大陆,也是因为那里有一处处修仙宗门。
这山脉和大江好似牢笼,让处在中间的桃夭国灵气稀薄,修仙者罕见。
“没有修仙者也好,至少百姓能过得安稳一点。”
在李初一看过的修仙典籍中,那些邪修动则杀人屠城,炼尸抽魂,可怕极了。
突然,他发现下方黑烟滚滚,火光冲天。
李初一皱着眉头,双眼一阵金光闪过,施展鲲鹏极视。
待看清地面上发生何事之后,他满身杀气,朝着地面俯冲而去。
下方是一处庄子,规模很是不小。
可是此刻,尸体堆积如山,和整个庄子一起,在熊熊烈火中燃烧。
大火前面是一群匪徒,他们冷眼注视着这一切。
“老大英明,咱们这一路屠的几个庄子,不仅富的留油,还找到几个仙苗。”
听到手下奉承,为首之人啐了口唾沫。
“呸,什么仙苗,这是金子,是咱们兄弟荣华富贵的本钱。”
此话一出,众匪徒皆大笑起来,笑声刺耳,在火光中愈发狰狞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