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县官儿,唤作李秋蝉。
倒是有点意思,是个略显无耻的小贪官儿,整个青云县上上下下都知道。
包括身边的一些个同僚,都对此深以为然,上交的皇粮,经过他手都得被剥一层皮下来。
甚至有传闻,就是耗子路过县府,都得被砍断截尾巴,给咱李父母下酒。
不仅如此,两月之前,这县府中突然来了个年轻师爷,这人不爱穿鞋,腰上挂着两柄长刀,同样姓李。
这李师爷啊,倒是不贪,却是个正儿八经的奸商,县里那些商户,只要和其打交道的,从没人占得了便宜。
一时间,一个李扒皮,一个李奸商,狼狈为奸,算是县里两恶了,被这满县人恨得牙痒痒。
“师爷,请!”
“大人,走着!”
春花楼内,两大恶人正饮酒听曲儿,好不快活。
这奸商,自然是李初一了,路过此处,心血来潮便来当了个师爷,顺道操练一下自己的奸商之道。
欲要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妥当!
至于这李秋蝉,对方确实是个小贪儿,李初一也这么认为的,倒也没想的那么坏。
反正不管富商,还是普通百姓儿,托他办个事儿,都是要收礼钱的。
大到一盘儿雪花白银,小到农户自家喂的鸡鸭,反正必须要送。
就连李初一跟在身后,也吃了不少肥鸡。
不过求这贪官儿办的事,人家也不含糊,主打就是一个拿钱办事儿。
当然,若事儿办不成,钱那也是分文不退的。
待两人离开酒楼,带着群随从返回府邸,却是早有不速之客在此等候。
待交涉一番后,才知对方来意。
“李大人,你方才所说之事,你意下如何?”,李府大堂内,华服青年悠然坐在主位,淡淡开口道。
李秋蝉擦了擦额头上汗水,一副点头哈腰,卑躬屈膝模样。
“世子爷,您看,咱青云县就这点粮食,满城的老百姓都眼巴巴指望着呢,下官也没办法啊,就算调粮,那也得有朝廷或者府公手令才行啊!”
李秋蝉一副谄笑,暗地里却骂着。
放你娘狗屁,你这世子是个什么玩意,官场上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真要给你调了,咱全县二十万人口喝西北风去?
李初一默默看着,他未来此处之时,这方圆千里,便是雨势不断。
几月以来,终是形成灾祸!
倒不是受他影响,他时刻会将劫运抹平。
听闻李秋蝉之语,华服青年皱了下眉头,微眯双眼上下打量着,这李扒皮可是出了名的贪官儿。
他本想着吞了这笔赈灾粮,随之打发对方点汤汤水水了事,可这人怎偏偏油盐不进?
而堂内的一些丫鬟小厮,都为自家老爷捏了把汗,想着老爷脑子坏了不成,这可是稳赚不赔买卖啊!
这时,华服世子轻敲下桌子,沉声道:“李大人放心,调令自然是有的。”
说着便从袖中掏出一方文书,递了过去。
而李秋蝉只是扫了一眼,便气得笑出声,这是他娘的手令?一张白纸上写了个“调”字。
连个官印而都没有,摆明了敲打他,要么调粮,要么调你!
李秋蝉深吸口气,平复下心情,神色有些复杂,“世子爷,我少年得志,二十二便做了一方父母,如今已有十年。”
“说来惭愧,自上任以来,没干过什么实事儿,反倒打出个‘李扒皮’名声!”
突然,他顿了一下,双手重重拍在桌上,死死盯着眼前人,咬牙切齿道:“我读了几十年圣贤书,还是懂点礼义廉耻的,天灾固然无情,但平添人祸者,更该千刀万剐。”
“粮食乃生民立命之本,没粮便是没命!”
当晚,一行军士闯入李府,将两位大恶捉下大牢,至于为何只捉他们,概是因为两人名声最臭。
阴暗牢房中,李初一嘴角挂着浅笑,入凡俗大牢,第一次,倒是挺新奇的。
至于为何不反抗,他现在是把自己放在凡人角度,来体验看待这一切。
“大人,和你相识两月,你白日之语倒是出乎我意料了!”
李秋蝉嘿嘿一笑,“师爷,你也认为我是个贪官儿吧。”
“倒也没错,咱就是有点小贪,毕竟老百姓的鸡鸭,可是没少吃。”
“但现在这种关头,努力保他们一命,不过分吧?”
“这赈灾粮拨下来,不知被扒了多少层皮,到我手中本就没剩多少。”
“幸亏我这些年,把百姓上交的皇粮也扒了层皮下来,填进去倒是勉强够用。”
“只是可惜啊,来不及了……”
第二日,闹市场上,李秋蝉在黑压压一片百姓辱骂中,乱石中,被砸的头破血流。
然后刽子手屠刀挥舞,手起刀落间,大好头颅掉落。
罪名,贪污转移赈灾粮,致全县饥荒。
李初一在远处默默看着,回想着作夜话语。
“大人,我可以救你出去。”
“然后呢,我一介罪民能干什么?还不是那些人几句话的事?”
“我也可以帮你。”
“那劳烦师爷了,我就不出去了!”
“为何?”
“没有为啥,本大人小贪一辈子,现在这点文人风骨,迂腐病犯了,宁死不偷生!”
“不值得的,你死就是白死,没人记住你,理解你的。”
“师爷,我名秋蝉,灿烂一夏,秋之将死。我不需要别人理解,能死前为了老百姓硬气一回,现在死了也无憾。”
刑场上,看着那滚落头颅,听着百姓咒骂叫好之声,李初一沉默不言。
这段时间来,他结交两人,且都是读书人。
一位最后弃文从武,立誓砍下满朝堂狗头。
一位小贪了一辈子,最后却迂腐起来,要立那文人风骨。
他默默思索,心里各种念头突起,最后,看到那尸骨之上,盘旋而起的一缕幽魂。
而此时,那世子正带着运粮车队,左拥右抱着,这么多粮,转手就是沉甸甸的金银。
不过那麻袋里,是不是粮,就有得说法了。
闹市中,百姓们倒是畅快了,来了青天大老爷,给他们做主,砍了那李扒皮脑袋。
但很快,人群中就是一片饿肚子的“咕咕”响声。
青天大老爷是给他们申了冤,但还是没发粮啊,哎,不知有多少人在这次水灾饿死!
待所有人回到家中,思索如何才能活命之时,却发现灶房中的米缸,白花花大米堆的快要冒尖出来。
旁边还有行小字,上书:赠粮者,扒皮贪官李秋蝉。
而此次之后,这青云县多出了河神庙,听说尤为灵验,当然,这是有前提的。
去庙里的人,必须好酒好肉送上,少一点儿都不行,其性格,简直和此前那个扒皮李一模一样。
而这,自然是李初一以修士敕封山水神之法,将李秋蝉化作一地河神。
据说三年之后,世子那伙人听说此庙灵验,故来一探。
而他们一路嚣张跋扈,啥东西也未带……
……
至于李初一,则打算最后换个地方看看。
此次过后,他便要看看,这未破损过的第一之地,水到底有多深!
比之十三之地,又是如何!
第240章 何之谓俗,各人故事
一座凡俗帝国,帝城。
夜晚并未削其半点颜色,满城的灯火延续着白昼时的繁华,人流攒动,喧声不已。
商旅叫卖,孩童嬉闹,游人谈笑,好不热闹。
帝城外,有条大河流淌而过,其上画舫穿梭,莺歌燕舞,淫糜之声不断,让人浮想联翩。
李初一则坐在小孤舟上,独自饮着酒,看着这两岸欢愉。
这时,一豪船向他靠近,随之一个穿着墨色金纹袍,头缠白玉带的憨厚年轻男子跳上船来。
“李兄弟,我又找你喝酒来了!”
“淮兄,自便即可!”
这人名叫淮阳,几天前自己凑上来的,理由是羡慕李初一孤舟带刀,肆意洒脱。
李初一当时心念一动,便探查到对方是这帝国太子,久在深宫之中,所以羡慕他这独行客。
“淮兄,今天鼓足勇气没?”,李初一打趣道。
这淮太子几日以来,倒是真把他当知心好友,啥事儿都说。
如他第一次出宫时,在远处瞥见一个花魁,一眼惊为天人,从此过目不忘,时刻惦记着。
故此番,李初一是挑拨对方上那画舫看看。
“李兄弟,要不你陪我同往?”
“行!”
这花魁名为沉香,艳名广传,据说是个卖艺不卖身的主儿,被城内诸多达官贵人惦记着,但这口肥肉,就是没人吃上。
两人踏上画舫,为见其一面,那是贡献了大把金银。
待上二楼,推门而入,端得是香风阵阵,让淮阳莫名紧张起来。
这时,沉香姑娘掩唇一笑,端的是风情万种,望着淮阳道:“你这少年郎,不读那圣贤书,来咱这腌之地干啥,也不怕污了你脑子学问。”
淮阳顿时满脸通红,想说什么,可看着眼前俏丽人儿,竟是突地结巴起来。
“回……回姑娘,在下偶然误入此地……”
“是他,他撺掇我来的……”,淮阳指着李初一。
好吧,李初一无奈摊摊手,这锅他背了。
而沉香看着其不经人事模样,反倒是觉得好玩儿,毕竟她待人无数,大多望着她都是满目淫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