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94节

“但要是再来争夺地下迷宫的主权呢?”隋雄问。

“那就砍呗。”正义之神满不在乎地说。

“我担心打起来动静太大,我这里现在拖家带口的,一死死一片啊……”隋雄唉声叹气,忍不住有些后悔自己刚才出手太快。

“……你担心自己的信徒,就不担心自己的化身吗?”正义之神哈哈大笑,“兄弟啊,你不能只是从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要学会换个角度。你前不久刚杀了风暴之神,杀了海洋女神,那条黑龙只是脑子有问题,可是又不傻。自己送上门被你砍,很好玩吗?”

隋雄依然有些担心:“但万一真的来呢?”

正义之神叹了口气,索性光芒一闪,一个化身出现在他的面前:“我跟你说,做人不能想那么多,想得越多顾虑就越多,顾虑多了就不够狠,你不够狠别人就要欺负你……人也罢,神也罢,归根究底还是要用刀子来说话的。”

隋雄沉默许久,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终究还是免不了担心。

“你现在这样下去可不行!”正义之神见他忧心忡忡的样子,皱眉说,“你太在乎这个游乐场和那些凡人了,牵挂这么多,很容易被人算计。”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又没办法不在乎他们。”

“出去走走吧,散散心。”正义之神说,“这边我先替你看着,科拉德玛要敢过来,塔伸手我就砍手,探脚我就剁脚,保证不会出事!”

隋雄想了想,叹了口气,问:“那我该去哪里散散心?”

“满主位面到处跑呗,以你的本事,只要不离开主位面,谁都奈何你不得。但要记住,万万不能让本体离开主位面,否则要杀你的就太多了,我恐怕都保不住你……”

“上次我离开主位面不是没出事吗?”

“就是上次惹的事啊!现在光我知道的,至少有二十个中等神力以上的神已经在关注你,不怀好意的占了一大半。有的是为了夺取你的力量,有的是为了将你封印甚至奴役……总之记住,千万不要离开主位面!”正义之神想了想,补充说,“阴影位面之类地方倒是可以去一下,诸如星界或者外层位面千万别去!”

“如果我不小心触发了传送阵呢?”

“那就往冥界去……不,直接往地狱或者深渊去!”正义之神说,“地狱的魔鬼们强大而且严厉,最讲规矩,没人敢在哪里惹是生非。只要你自己安分一点,在地狱就没什么危险。深渊那边乱成一锅粥,各种魔王君主之类你打我我打你,人头都打出狗脑子来。但面对神,它们就一致对外了,所以你只要伪装成魔王的样子,谁敢来找你麻烦,你就带着大批恶魔打他,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

“伪装成魔王的样子?怎么伪装?”

正义之神奸笑两声,传给隋雄一段意念,里面是一套奇妙的法术。

“这是我自创的法术,当年我被几个神系追杀的时候,就是靠这招在深渊里面混,才熬过了最艰难的那段岁月。”说,“这法术只有我会,连魔法之神都不会,绝对保密!”

隋雄这才完全放心,感谢之后,留下一个用以定位的化身,就悄悄离开了游乐场。

这次他当然不敢再以大水母的模样到处跑了,琢磨一番之后,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富态可掬的胖子,圆圆的脸上满是肥肉,眯着一对小眼睛,穿着一套马马虎虎还算得体的布衣,背着一个大背包,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商人的样子。

只是……混到连匹马都没有的商人,也真是惨到家了。

隋雄倒是没想这么多,迈开步子,优哉游哉地朝着东边走去。

他虽然变成了人类的模样,但可不是真的成了人类,一步跨出就是上百米的距离,身影不停地晃动,一会儿就走出了几十里。

好在这里足够偏僻,要是有人看到这景象,只怕不是从此怀疑自己的眼睛,就是吓得魂不附体。

隋雄只用了一个早上就走到了荒芜山脉,他仰视着这座以荒凉贫瘠和陡峭著称的山脉,平生第一次从人类的视角观察这里的景色。

“真够荒凉的!”看了许久,他喃喃自语,“竟然连一棵树都没有……”

荒芜山脉当然足够荒凉,隋雄在山里漫步,一路所见除了冰雪就是碎石,偶尔看到一些小草,就已经可算是难得的生命之绿,至于动物……魔兽算不算?

“啊呀呀……难道是我的变化太逼真,以至于被当成肥羊了吗?”看着那只突然从旁边石壁里面钻出来,整个脑袋张开成三瓣血盆大口的巨型蠕虫,隋雄忍不住笑着说,“算算也到了午饭时间,莫非你打算拿我当午饭?”

那只魔兽块头虽然大,但智力着实不高,怎么可能理解得了他的话?它满脑子都只有“眼前这东西是个好食物”的念头,血盆大口里面一声呼啸,径直冲了过来,冲着隋雄当头咬下。

看它那粗壮的身体和张开的大嘴,要是被咬上一口,别说脑袋,只怕上半身都要被给咬掉,甚或整个人就被这么咬住,直接给慢慢吞下去也不一定呢!

然而当那血盆大口咬下来的时候,隋雄的身体却猛地迸散,化为一只硕大无朋的嘴巴,一口将那魔兽整个吞了下去,就像是饭桌上的糖醋肉丝一般,一颗颗比人的身体更大的森森白牙略一咀嚼,浆汁四溅。

这只巨嘴略一蠕动,又重新变成了隋雄的样子,他脸色很不愉快,呸的一口,将一摊泥浆吐到了身边的地上。

“味道真差!简直就像是吃泥巴似的……”

施法变出许多净水漱口之后,隋雄的心情才算好了一点,继续在荒芜山脉之中跋涉。

日头偏西的时候,他走出了这座陡峭而荒凉的山脉,踏入了东部的大雪原。

此刻气候已经到初秋,气候还没开始寒冷,大雪原上尚未开始下雪。茫茫冻土上面,是一片片苔藓和低矮的杂草。一些特别抗寒的灌木稀稀拉拉地分布在这些苔藓和杂草之间,总算多了几分生机。

隋雄站在山坡上,注视着这片冻土荒原,他看到有不少生灵在其中繁衍,强者狩猎以养活自己和家人,弱者则一边逃跑、一边努力多生,用数量弥补质量的不足。他还看到了有人类活动的踪迹,大约是生活在这里的北地人俗称野蛮人。

身影一闪,隋雄变化的大胖子以人类绝对不该有的速度踏上了荒原,沿着他看到的人类踪迹,一路走去。

走了一会儿,他眼睛一亮,恢复了正常人的步伐。

再过了一会儿,前方出现了一座小小的水塘,水塘旁边竖着几个帐篷,两三个年迈的北地人正在打理着东西,为晚饭和休息做准备。

他们远远看到了隋雄,朝着帐篷里面说了几句,就有个年轻人跑了出来,提着一根长矛朝着隋雄走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是什么人?”这年轻人大声说,“灰熊部落不欢迎来历不明的访客!”

隋雄见他一脸紧张的模样,忍不住笑了。

“小伙子,别这么大火气。”他说,“你还在生病,要好好休息才行。”

那年轻人一愣,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

隋雄哈哈大笑在他眼里,凡人的心理活动尚且能够被看穿,更不要说区区身体上的病痛了。

“我不仅能看出你在生病,我还能看出你生了什么病。”他说,“你应该是捡到死掉的野鹿,然后把它给吃了但那鹿其实是吃了毒蘑菇给毒死的,你中了蘑菇毒。”

“咦?!”这年轻人更是惊讶,“我明明把它的内脏都扔掉了,而且肉也反复洗干净了,还烤得很彻底啊!”

“那种毒没这么容易弄干净的。”隋雄摇头,“不过你的身体很壮实,中毒也不深,所以最危险的阶段已经熬过去了。现在也就是时不时头晕乏力,再休息个四五天就好了。”

年轻人这才总算服了,收起长矛,低头行礼。

在这荒芜的冻土上,医生是极为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位胖胖的大叔虽然看起来不像个北地人,也不像是很勇猛的样子,但他的医术如此高明,那就值得尊敬。

隋雄笑呵呵地给自己编造了一个身份,来到了这个灰熊部落。他倒也不吃白食,为部落的人们都诊治了一番。

他帮那个中毒的馋猫解了毒,帮年迈的老酋长治好了肩膀的风湿痛,帮一个曾在和魔兽战斗中伤了肺的牧民治好了咳嗽,还部落里面曾经的第一勇士接上了被魔兽利爪划断的左腿肌腱,让他摆脱了残疾,恢复了昔日的实力。

这些事情使得他在灰熊部落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如果套用游戏里面的声望系统,他大约已经成功地刷出了一个“崇拜”的声望来。

但隋雄是在走走看看散散心的,无意在这个北地人的部落里面久居,过了几天,等那位接受肌腱驳接手术的勇士初步恢复,他就告辞离去。

“您要去哪里呢?”馋猫恋恋不舍而又好奇地问。

隋雄笑着指了指东边略南的方向:“我要一路往东往南,穿过兽人们的帝国,穿越神圣天使王国,最后去死陨沙漠看看风景。”

“那可真够远的!”馋猫有些担心地感叹,“路上会很危险啊!”

隋雄笑了:“能有什么危险?我走在正路上,就没有危险。”

第三十一章

沿着冻土荒原一路向东南,眼前的景色渐渐变得繁荣旺盛起来。

地上的苔藓越来越少,灌木和杂草则越来越多;草丛里面的生灵不仅数量增加了,种类更是千奇百怪;遇到北地人的次数也在增加,牧民们畜群规模同样在不断扩大。

当脚下的泥土终于不再是冻土的时候,隋雄看到了一道很清晰的线。

草原和冻土的分界线。

这是很奇妙的景象,仿佛天地间有那么一只无形的手,将这莽莽荒原一分为二,北方是贫瘠的冻土荒原,南方则是连绵不绝的大草原,从荒原到草原,往往只是几步的距离。

隋雄飞起在空中,出神地凝望着这壮观的景象,觉得心情都舒畅了很多。

他随手抓起身边的一大把杂草,用法术把它们变成了纸张,然后又将一段灌木变成了木炭,在上面涂画起来。

一口气画了大半个小时,一副风景素描已经跃然于纸上。

隋雄画的当然就是此刻他所看到的景象,因为力量的增强和感知的敏锐,他的画功不知不觉之间有了极大的长进,专心画画的时候还不觉得,等画好之后再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觉得这画简直可以放在学校里面当范本或者教科书什么的了……”看着自己的作品,他不由得嘀咕起来,“如果能够回到地球的话,或者我真的能直接当个画家吧?”

“到时候我就专门画各种风景,一幅画卖它两百万!”

他想想,又摇摇头:“两百万不可能,我又不认识混江湖的,人家又不用找我来帮忙洗钱,哪里可能发神经把巨款砸在我的画上……但二百万卖不到,二十万还是可以的话?再怎么差,起码也该有两万……”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一个笑话。

他当年上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写网络小说,既是作者,也是读者。某天这位兄弟很愤慨地说,一个他喜欢的作者,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更新了。

“我都写了四十万字了,琢磨着他怎么也该写十四万字吧!十四万没有,起码也该有四万;四万没有,或者有四千,总算也更新个一两章……结果一看,他一章都没更新!我忍不住找他询问,才知道这混账每天忙着玩游戏和吃饭喝酒,总共才写了四个字!”

想起这段趣事,隋雄忍不住摇头微笑,对故乡又多思念了一分。

收起画纸,他踏着柔软的牧草,朝着草原深处走去。

这片草原被吟游诗人和学者叫作“蛮荒草原”,但平民和冒险者们更喜欢管它叫“大荒野”。这里是兽人和半兽人聚居的地方,也是整个主位面唯一的一个帝国所在。

兽人帝国。

称霸一方即可称王,统驭一族才能称帝,主位面很大、种族很多,但真正有资格称之为“帝”的,却只有两位。

一位是龙族之主,所有巨龙至少在名义上都臣服于他的半神强者,金龙皇帝。另一位则是兽人之主,统治整个大荒野的帝王,传奇强者,荒野皇帝。

整个主位面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兽人和一半以上的半兽人都居住在大荒野上,这里也是他们唯一有自己国家的地方。统治这片大荒野的是兽人帝国,每过一段时间,这些性格野蛮的家伙们就会因为资源的匮乏,或者更多只单纯出于对于暴力和鲜血的渴望,向东向南发动进攻。

在兽人帝国的东方是神圣天使王国,那是一个相当强大的国家,以对太阳神的信仰为国教。国内牧师的数量多得惊人,在战斗中拥有非同寻常的韧性,任凭兽人帝国怎么进攻,都能够牢牢地守住防线,从没被兽人们占过大便宜。

而兽人帝国的南方则是雄鹰王国,那是主位面最历史悠久的人类国家,国内武风昌盛,高手如云。这个国家也是少数推崇骑士之神信仰的国度,每三年一次的大陆骑士锦标赛总能吸引来自大陆各个地方的骑士们。无论是表演型的贵族骑士,还是实战型的冒险骑士,都能够凭借自己的本领获得荣誉。常常有人在这里一举成名,从默默无闻之辈,一下子就变成了驰名大陆的强者。

和一味采取守势的神圣天使王国不同,雄鹰王国面对兽人帝国毫不示弱,和他们打得有来有回。基本上每过三五年,他们就会发动大军,向着兽人帝国发动进攻。一方面是为了消除隐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彰显武力。

不过,自从十八年前那场“血染鹰冠”的亲王叛乱之后,雄鹰王国的高级骑士死伤甚多,即便已经经过了一代人,这份损失也没能完全弥补起来。最近这些年,他们在和兽人帝国的战争中一直处于下风,非常被动。

按照隋雄的计划,要等回头的路上才会路过雄鹰王国,现在他只是穿过兽人帝国,朝着神圣天使王国前进而已。

在草原上漫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满天繁星就像点缀在巨大的罩子上,然后这罩子直接扣在苍茫大地上,能够清楚地看出星空和大地的分界线,简直犹如海平面一般。

夜晚是属于各种凶恶的野行类生物的,无论它们是猛兽、魔兽,还是兽人,都没什么区别。

反正不管是什么,总之都是以杀戮为主要职业的,差不多。

隋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星空,将它和自己印象中地球的星空对照,试图寻找一些相似之处。但他找了半天,终于还是没能找到比较大的共同点,只能颓然叹了口气,随手把身边已经开始枯黄的野草变成一条草毯子,将身体裹了起来。

他并不惧怕寒冷,但裹个毯子才有睡觉的感觉嘛。

然而这一觉并没能睡多久,下半夜的时候他猛地感觉到有一个强大的东西正在靠近,便被惊醒了。

那让他感觉到有几许不安的强大气息,来自于一个穿着轻便半身甲的战士,他是一个兽人,正确地说是一个狮人,一头金色的鬃毛在星光下闪烁着明亮的光芒,把身边映得一片通明。他的肩上扛着一把大剑,剑上并没有什么复杂的装饰,但剑身透出的魔力光辉证明它绝非凡品,只是制造者不喜奢华罢了。

隋雄有些疑惑地感应这个狮人的气息,他总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的样子。

等这人走近了,他才猛地恍然大悟,笑着叫喊:“钢铁狮子,晚上好啊!”

“钢铁狮子”是蛮荒神系主神莫拉尼的别称,这位兽人出身的神是驰名大陆的游侠,最喜欢到处溜达抱打不平跟正义之神有些相似,只是做事比正义之神靠谱多了,所以更受欢迎。

当初隋雄刚刚踏上陆地不久,就蒙受过的恩惠。当时如果不是出手庇护,面对暗夜神系的守护神无眠,隋雄多半是要吃个大亏的。

隋雄是个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的人,受了莫拉尼的恩惠之后他一直都想要报答,但这位钢铁狮子居无定所,跟正义之神一样总是到处闲逛,隋雄又还没有正式封神,无法通过万神殿去联系,所以只能等机会。

他的运气不错,现在就是个好机会!

然而让隋雄稍稍有点无奈的是,莫拉尼早就把当初的事情给忘掉了。

这些年来云游四方,做了许多行侠仗义抱打不平的事情,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也跟各种邪恶的东西较过很多次劲,区区一个灰烬森林里面小村子的事情,真不值得怎么往心里去。

但其实真正完全忘记,是不可能的。凡人都能用潜意识把自己平生见过的一切都记下来,神能够记忆的事情只会更多。

隋雄略微提醒一下,就想起了当初的事情,笑呵呵地和隋雄打招呼。

双方聊了一会儿,这位有些后知后觉的神就跟隋雄成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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