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393节

很快,各处街道办事处门口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大家一边耐心等待,一边琢磨该给自己取个什么样的姓氏。

首先,这姓氏要响亮,什么“狗尾巴”、“猫耳朵”之类是绝对不行的,否则的话,后世子孙绝对会因此被嘲笑,多半还会埋怨祖宗没文化。

其次,这姓氏不能太拗口,要是读起来很别扭,也不方便。比方说要是姓八波比额之类的,那就不行。话说隋雄穿越之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国家和民族,人的姓名要弄得那么古怪和拗口?

最后,这姓氏不能太长。什么妥妥服嘎拉姆里涅夫斯基什么,喂!你究竟打算把名字写多长啊!

说起来有个笑话,传统的精灵族文化,为了体现传承,名字一般需要将历代祖先的重要事迹列进去。于是越到后来,名字就越长。长到一定程度,就连精灵族自己都受不了。

比方说蒂格夫人,她是月精灵的后裔,按照她家族所传承的姓名,她的名字全部用通用语写出来的话,大概需要写满一张纸,字体还不能太大。

这样的名字,别说外人记不住,就连蒂格夫人自己都记不住。

这些内容,在每一个登记处都会有人提醒,叮嘱大家千万别脑子犯混,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诡异的或者好笑的姓氏。

排队之余,人们也在闲谈,谈的当然是这次的事情。

“乔治,你打算姓什么?”

“我爸爸叫约翰尼,我打算用我爸爸的名字作为家族的姓氏。”

“这个主意好!我也这么做吧。”

“那你爸爸叫什么?”

“……他叫乔治。”

于是这个就有点尴尬了,冷场也是在所难免的。

“华生,你不是贵族出身的吗,为什么也要来登记姓氏?”

“我打算修改一下姓氏,毕竟我跟爱德华家族已经断了联系很久很久,人家都不承认我这个亲戚了,我为什么要凑上去呢?”

“那你打算姓什么?”

“姓福尔摩斯就不错。”

“……为什么这个听起来很耳熟?”

“上次歌剧《华生和福尔摩斯》公演的时候,咱们不是一起去看的嘛……”

“倒!你用歌剧里面角色的名字来当姓氏?”

“有什么不可以的吗?”

“当然没有,你真是天才!你给了我灵感,我决定用‘兰斯洛特’来当姓氏,这样我的子孙后代们看《完美骑士历险记》的时候,就会觉得很骄傲了。”

“……我觉得或许他们会有点尴尬。”

“尴尬就尴尬吧,这也是我这个祖先留给他们的宝贵遗产嘛,哈哈哈哈!”

还有一些比较普通的。

“罗恩,你打算姓什么?”

“就姓罗恩,不行吗?”

“于是你的名字就变成罗恩罗恩了?”

“听起来有点奇怪……那你觉得呢?”

“不如你姓豪斯,我姓罗恩吧。”

“那不等于咱们交换了一下吗?”

“对啊,咱们交情这么好,比亲兄弟还亲,交换一下姓名,不是很合适嘛!”

“你说得对,就这么办吧!”

因为各个开拓村里面还有不少文盲的缘故,第一阶段的姓氏登记工作拖到大概一个月后才结束。然后的整理工作倒是没花什么时间每一处登记点都有虚空假面教会的圣职者,每一笔登记,他们都会通过祈祷的方式报告给隋雄,然后隋雄就把这些资料都存储在神国的“中央主机”里面,统计完了之后,只用了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就把重名的情况整理好了。

神国“庇护所”里面,有一台奇形怪状的电脑主机,它原本是隋雄的一个分身,后来随着隋雄的水平提高,进行了一些修改,如今已经差不多半独立了。平时,这台“主机”被用来为虚空假面教会搞的那些游戏项目,尤其为精神体验游戏“无限恐怖”提供服务器端支持。这些其实对它的性能而言算不了什么,绝大多数的性能被闲置着,无处可用。

按说隋雄也可以用它来做推演工作,然而隋雄的编程能力悲剧得很,推理能力也很一般,他自己就没本事推演什么,更不要说设计可以用来做推演的程序。

所以“主机”被闲置的那些性能,直到现在才真正派上了合适的用场。

第一百二十一章

统计之后的结果显示,西北共和国的公民们在第一阶段一共选择了二十四万七千六百六十个不同的姓氏,其中当然有许多特别有创意或者说脑洞大开,但重复的情况也很严重。经过统计,需要进行二次注册,重新决定姓氏的人一共有近十五万。而已经被注册完了,不能供更多家庭使用的姓氏有六百二十四个。

在这些已经被用完“二百次”的姓氏里面,最常见的是地区和职业,什么“伊斯特”、“韦斯特”、“诺斯”、“桑斯”、“伍德”、“卡本特”、“马勒”、“布莱克史密斯”……等等等等。

毫无疑问,那些想要取这类姓氏,却没有能够抢到前二百的,只有麻烦他们重新琢磨一个姓氏出来吧。

“唉?我没排到前二百吗?”鲁比收到通知,有些惊讶地说,“为什么‘索德’这个姓氏也会有很多人要用呢?这不合理啊!”

“退休冒险者很多吧,想用这个姓氏的人一定也很多。”霍普斯说,“类似的,兰斯、布莱德、鲍,这些应该都被人用光了。”

“可恶!那我该用什么?”鲁比眉头一皱,转而看向精英组的其他人,“你们呢?”

“我爸收到通知之后立刻用传送法术赶到市政厅,总算抢到了‘布克’的前二百名。”希德闲暇时候都在看书,现在也不例外,“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是希德布克了。”

“布克……这个姓氏肯定也很抢手吧。”霍普斯问。

“是啊,我爸说,在施法者们最想要的姓氏里面,玛娜、以太、马吉克、布克、海文……都是极为紧俏的。”

“还是本来就有姓氏的好啊!”鲁比深深地叹了口气,看着霍普斯和杜杜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原本有姓氏,就免了一份麻烦。”

“姓怀尔德其实真没什么可羡慕的。”想起自己的童年生活,霍普斯忍不住苦笑起来,“你以为这个姓氏是什么好东西吗?姓这个的人里面,就没几个好相处的!”

他仔细回忆,这些年来自己认识的“怀尔德”们,有几个算得上好人的?

自己大概可以算,因为想要当坏蛋也没机会。

兄弟们里面,年纪小的估摸也可以算,同理。

长辈们里面呢?

想来想去,似乎没有啊……

怀尔德家族的主业就是给人当参谋,作为兽人帝国著名的军师家族,他们热衷于推销自己的智慧,奔走于一个个部落之中,努力地出谋划策然而他们的绝大多数智慧,都用在阴谋和战争方面。“怀尔德”这个名字的背后,是无数的鲜血和尸骸。

这样的姓氏,有什么值得羡慕的?

更不要说,霍普斯因为是混血种的缘故,从小就受到歧视。要不是父亲保护,只怕早就被亲戚们拿去当献祭的材料,或者是直接处理掉了。而随着他年龄渐渐大了,父亲也越来越难保护他。尤其怀尔德家族的很多人都是伊西斯组织的成员乃至于高层,甚至可以说,那些邪恶的恐怖组织背后,为其出谋划策的,正是怀尔德家族。

当初霍普斯为什么要不远万里前往西北共和国?为什么宁可跟着西荒商队一起冒着生死大险穿越可以称得上是“生命禁区”的大戈壁?还不就是在兽人帝国已经快要活不下去了,再不离开只有死路一条嘛!

仔细想想,怀尔德这个姓氏留给他的,似乎只有那些不愉快的回忆,以及祖祖辈辈传承的罪恶而已。

“或许我也该换个姓氏……”他喃喃自语,“姓什么好呢?霍普斯?这太没有诚意了。莱比特?理论上我倒是也能继承这个姓氏没错……但一个男人姓莱比特,未免有点奇怪……”

“你好端端的,换姓氏干什么?”杜杜问,“家族传承的姓氏不好吗?我就挺喜欢‘山丘’这个姓氏的。”

“你是矮人王族,就算你想要换姓氏,你爷爷答应么?”希德问。

杜杜摸摸鼻子,干笑了两声。

他的爷爷,就是当今矮人王国的国王。

一位德高望重,武艺高强,以物理说服法而著称的矮人长者。

这位长者平时是怎么说服那些年轻族人的呢?首先,找一根足够粗足够结实的木棒;然后,对准那些不听话小子们身上皮粗肉厚的地方,用力抽下去;如果一次物理说服不能奏效,可以再重复几次,必要的话重复几十次也不是什么问题反正矮人皮粗肉厚,王族还有伤害减免的奇异能力,区区木棒什么的,打不死的。

大概。

矮人们是很注重家族荣誉和传承的,如果杜杜真的想要改变自己姓氏的话,估计就要面对国王陛下的物理说服法了。

以杜杜的性格,当然不可能老老实实接受说服,然而他很显然打不过自家爷爷他连高阶都还没到,他爷爷是传奇中阶所以他只好认怂,不起这种怪异的念头。

霍普斯就没这个问题,从他背着一包行李出门的那一刻开始,怀尔德家族跟他就已经没关系了。父亲说得很清楚,日后不管他是荣华富贵也好,是穷困潦倒也罢,都跟怀尔德家族无关。哪怕有一天,彼此在战场上见面,也无需半点留情。

当然,战场相见的可能性应该不大,霍普斯早已打定主意当一辈子的工人,西北共和国怎么也不可能沦落到需要一个勘探员或者选矿工上战场的。但父亲的态度是明明白白的,他不会再认这个儿子,霍普斯也不许再认他这个爸爸。

十几年的亲情,就此了断。

仔细想想,他要是还坚持姓怀尔德的话,倒反而有点奇怪呢。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

“你们觉得,如果我姓莱比特,怎么样?”

杜杜愣了一下,认真地看着他:“莱比特这个姓氏当然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你想要换的话,我觉得也可以。”

“但这个姓氏我听着有点耳熟啊……”鲁比说,“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莱比特,兽人帝国兔人王族的姓氏,前代兔人王有一位公主嫁到了狐人族怀尔德家族,虽然这位公主已经去世,但据说她的确有个孩子。”希德依旧看着书,平静地说,“但是,兔人王族有个规矩,只承认女性的继承权,男人一般是无权使用‘莱比特’这个姓氏的。”

听到这话,杜杜还好一点,鲁比直接就一脸懵逼。

发现朋友一个个都是大佬怎么办?在线等,急。

第一百二十二章

最终霍普斯还是没有去登记改变姓氏,倒不是因为一个男人姓莱比特太怪异,而是他有点舍不得怀尔德这个姓氏。

虽然这姓氏带给自己的,多半是一些阴沉的忧郁的回忆,但始终也还有一些美好的,一些温暖的。

站在自己身前,如同大树一般遮风挡雨的父亲。

虽然常常批评自己,但却非常坚决和严厉地阻止族人对自己出手的父亲。

带着自己去祭拜母亲的时候,总会在已经有些褪色的肖像画前露出温柔笑容的父亲。

送自己离开的前一天晚上,絮絮叨叨和自己讲过去的事情,讲和母亲的相识、结婚,讲自己的诞生,讲母亲的去世,讲这些年来种种琐事,最后所有回忆化作一声叹息,沉默离去的父亲。

如果说怀尔德家族还有什么是他无法割舍的,就是那些美好的温暖回忆了。

鲁比倒是没这些纤细的想法,他的人生也不像霍普斯这么复杂。一番琢磨之后,他决定用“斯里乌”作为姓氏,也就是“银矿”。

“为什么不用‘米斯里鲁’呢?”杜杜好奇地问,“秘银不是比银矿更高级吗?”

“我还想用‘奥利哈刚’呢……但你看我哪里够得上这个等级?”鲁比笑呵呵地说,“我就是个小人物,用太厉害的姓氏,只怕会惹麻烦的。”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

有趣的是,霍普斯的朋友,跟鲁比关系不好的厨师费拉,倒是不需要重新登记姓氏。他给自己选择的姓氏“肯基”并没有太多的人用,厨师们即便是要用“汤”作为姓氏,也倾向于使用“索普”之类。

“你的想法倒是挺好的,省了麻烦。”霍普斯连连点头,“这样的姓氏又有纪念意义,又不容易跟别人冲突,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费拉笑了笑,问:“那家伙呢?他选的什么姓氏?”

霍普斯当然知道他指的是谁,回答:“之前打算用‘索德’来着,结果没抢到前二百,这次他打算用‘斯里乌’。”

“银?”费拉冷笑一声,“那他还是再想下一个姓氏吧。”

“为什么?”

“你不觉得这个姓氏也很平常吗?”费拉说,“金啊银啊什么的,对于商人来说应该算是比较值得优先考虑的。虽然商人们大多会选择用自己商会或者店铺的名字作为姓氏,但那些做小生意的,未尝就不会考虑用这个姓氏。”

“可是……明明还没用满二百次啊。”

“用了一次也是没满二百次,用了一百九十九次也是没满二百次。”费拉说,“上次的布告不是说了吗,过几天会公布各个姓氏被占用的情况大概只会公布那些已经被占用掉的,还有已经比较紧俏的吧。相信‘斯里乌’应该就属于比较紧俏的。”

“那么鲁比还是有可能占到这个姓氏的?”

“当然有可能,我等一下捡到一大块金子也是‘有可能’的嘛。”

费拉不屑地撇撇嘴,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掷向漆黑的夜色:“可能这种事情,我很久之前就不指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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