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第12节

杰拉德一脸坦然,没有丝毫诧异的意思:“没错,我的悬赏应该还挂着呢。我来看看……哈,赏金倒是提高了。”

只见那张布片上,画像下方还有几行字,大致意思是:光头卢恩,罪名袭击贵族,被蓝月亮王国通缉。悬赏一千金币,持人头前往贵族之神或者商业之神神殿验证后即可领取。

“一千金币相当于十万铜币,这可是个大数目!你究竟干了什么,惹下这么大一笔悬赏啊?”

“当初我还是冒险者的时候,化名卢恩我们冒险者大多用化名,免得麻烦。那时候我们有个冒险队,总共六个人,大家交情很好。后来一次冒险中,一个同伴被魔兽咬断了腿,我们需要凑笔钱给他去神殿接受断肢重生的治疗,就去接了个走私武器的黑活。结果活儿办完了,雇主们不仅不给钱还想要灭口。一场恶战之后,队友们死得就剩下了我。”杰拉德用尽可能简单的话语把那些阴谋和背叛、愤怒和鲜血的往事轻描淡写地概括了一番,“战斗中死了个子爵……事情大概就这样了。”

隋雄沉默了一下,说:“杀得好!当初的仇家,还有活着的吗?”

“没了,我们冒险者仇不过夜。”

“好样的!”

杰拉德挠挠头,一脸憨笑。

“陛下,我建议不妨看看这些任务,其中或许有适合我们的。”他建议,“建立神殿、弘扬正信、培养圣职者,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我早说过我不是神,没必要花这些冤枉钱……”

“您迟早会需要花这些钱的,预先准备没什么不好。”

对于杰拉德的固执,隋雄也无可奈何。做大佬的最怕就是遇到忠心不二又固执己见的手下,打吧舍不得,说吧说不通,尤其对方摆出一副“大佬我是为你好”的架势,俨然随时准备肝脑涂地以死报国的时候,除去隋炀帝之类脑袋进水的抽风货,就算那些“千古一帝”们,也只能摇头叹气,认怂让步。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情做做,打发打发时间也好。

既然决定要做点任务赚钱,隋雄当然直接奔着报酬最高的任务看去。只见在悬赏栏顶端,有一张看起来稍显陈旧的布片,上面没有图案,只有几行字。

击杀暗影魔王,以魔核为凭证,各大神殿联合公证,报酬为金币十万枚,外加定制的高等魔法物品两件,验证之后,魔核归击杀者所有。

“这个任务不错啊,十万金币呢!”

杰拉德看了一下,摇头:“暗影魔王是灰烬森林东部地区最著名的魔物,最起码是传奇怪物,很可能是个半神。赚钱的办法多呢,何必为了钱去跟一个半神拼命?”

“半神……很厉害吧?”隋雄不由得有点兴趣,自从穿越之后,他还没遇到过真正势均力敌的对手呢。

按照杰拉德的说法,他估计自己大概也属于半神层次的强者,半神对半神,一定能打得很痛快。

“陛下,我们真的没必要去特地招惹那家伙!”杰拉德有些着急,“不值得啊!就算您想要找个对手交锋,也可以去找‘骷髅吞噬者’这种能够交流的切磋,暗影魔王可是出了名的邪恶,它绝对会用各种阴谋诡计来暗算的!”

隋雄叹了口气,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他算是看出来了,如果自己执意要去跟那个暗影魔王干一架的话,只怕杰拉德拼着挥刀自尽都要阻拦自己。

手下忠心过头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唉……没有网啊!

略去这个任务不提,悬赏栏上还有一些别的高价任务,其中一个隋雄就觉得不错:

驱逐居住在龙吼镇附近山脉上的恶龙“极寒暴君”,驱逐完成后,需带包括公正之神在内三个不同神殿的圣职者前往龙穴验证。任务报酬为金币五千枚,另外,如果不需要援军的话,可独享龙穴所有藏宝。

对于这个任务,杰拉德倒是并不反对。据他所知恶龙多半是欺软怕硬的,以“虚空假面”陛下的武力,只要不抢龙穴藏宝,必定能够逼迫那条恶龙搬家。总的来说,这五千金币不难赚。

付了一枚银币,从冒险公会接洽员那里询问了一些消息,确定了恶龙巢穴所在的大致方位,杰拉德又买了一些野外生活的必需品,就准备离开辉石镇,前往龙吼镇。

然而,他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就停下了脚步。

一辆倒在地上的马车,一群乱成一团的行商,拦住了他的去路。

第十八章

辉石镇依山而建,三面环山,只有一条道路可以出入。这条道路并不宽阔,也就容纳两辆马车并行而已。

此刻,一架倒下的马车正横在路上,一群行商被拦住了,正在乱糟糟地想要把马车扶起来。来往的行人也被拦在了路上,进退不得。一时间场面混乱,叫喊声唾骂声吵架声混在一起,更有一些脾气冲的,已经摩拳擦掌似乎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怎么这么麻烦!”杰拉德皱了皱眉,凑了过去。人群虽然吵吵闹闹,但见到这么一个超级大块头走过来,还是老老实实地两边分开,给他让了条路。

但他并不知道,人群之中,有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睛注视着他。

路上的这起“车祸”其实是辉石镇盗贼公会副会长安排的,为的是试探一下那巨人的实力和品性。他一贯做事谨慎,在没摸清目标的底细之前,绝不肯轻易出手。

倒下的那辆马车是辆货车,车上装的都是铁矿石之类。虽然货物撒了一地,但车身并未破碎,可见用料倒是颇为扎实。然而拉车的马却已经摔伤了,倒在地上起不来。

杰拉德皱了皱眉,走过去一手抓住车架,略一用力就把马车连同着半车货物都翻了过来。看得周围的人们目瞪口呆,甚至有人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脸颊,以为是在做梦。

这辆马车料子用得很足,车辕之类承重的部分都是胳膊粗的硬木,车上的货物更是以沉重著称的矿石。这连车带货,怕不是有三四千斤。然而在这巨人面前,却仿佛轻飘飘没有重量似的,一只手就能提起来。

“这家伙好大的力气!”有人惊呼。

“真不愧是巨人!”有人赞叹。

而一些有经验的冒险者却更加惊讶巨人族天生力量就强,但就算是巨人里面的佼佼者,被称之为“山岭巨人”的大家伙,一般也就提个两三千斤,想要举重若轻地把这么半车货物连着车子一起翻过来,绝无可能!

换句话说,这大块头不仅是个巨人,还是个水平不低的冒险者。

资深冒险者往往力量比常人大上许多,然而要比寻常人多出千斤之力,就算在冒险者里面也只有一些特别强调力量的人能够做到。如果再考虑到这千斤之力是比寻常巨人多出来的,那就更加恐怖了。

因为……先天条件越是出色的种族,后天成长的速度就越慢啊……

看到杰拉德的表现,“灰眼睛”吓得哆嗦了一下,感觉腿都有几分软了。此刻他无比庆幸自己只带了几个小偷来,没有带上盗贼公会的那些打手,否则的话,没准那些肌肉长进了脑袋里面的混账,会在杰拉德来到马车前面的时候就出手暗算。

那样跟送死有什么区别啊!

别说这大块头是个巨人族的强大冒险者,就算是普通种族,光这千斤之力就足以证明他的强大。“快刀”兄弟?就算整个辉石镇盗贼公会老老少少一块儿上,也未必能够打得赢……

杰拉德并不知道有人在算计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恐怖怪力给敌人带来了多么巨大的震撼,他此刻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匹倒在地上的老马身上。

这匹马灰不溜秋,身上有不少新旧伤痕,可见经历了许多的艰辛。它正在努力想要站起来,但却无济于事。仔细一看,似乎摔断了脊背,两条后腿已经动弹不得,前腿却还在挣扎,眼中满是痛苦悲惨之色,让人不由得心生怜悯。

杰拉德叹了口气,受了这种伤,无论是人是马都没得救了,能够做的只有帮它解除痛苦而已。

自从复活之后,他越来越能够感受别人的痛苦,同情心日渐成长。然而无论他怎么同情,也帮不上这可怜牲畜的忙了。

“你想要救它?”隋雄问。

杰拉德吃了一惊,问:“陛下,您愿意救助这可怜的家伙吗?”

隋雄笑了:“说实话我对动物没太多的同情心,但如果你想要救它的话,我愿意帮你。”

“陛下您的仁慈犹如阳光一般令人温暖!”

“好了,别拍马屁了,把手放到那匹马受伤的地方去,我会借助骨镯调动你的魔力,帮助它疗伤。”隋雄笑着说,“说实话这家伙伤得有点重,我也不是很有把握,不过总归可以试试,怎么也比让它等死好吧。”

在隋雄的指挥下,杰拉德蹲了下来,将戴着骨镯的右手按在了灰马的背脊上。然后他体内的血液便鼓动起来,将魔核之中储藏的魔力调动一部分,渗入灰马体内。这些魔力在隋雄的精密控制下,犹如一个个细小而巧妙的机械,把灰马受伤错位的骨头一一扶正,又把断裂的肌肉、血管和神经重新接好,最后转化成充沛的生命力,滋润它的躯体,促进肌体生长,把受伤的部分重新长好。

短短半分钟之后,原本奄奄一息的灰马发出了一声欢快的长嘶,重新站了起来。

“天哪!我看到了什么?!”有人在惊呼。

“这大块头是个牧师吗?巨人族里面还有牧师?”一个资深冒险者忍不住怀疑自己的眼睛。

“而且……牧师的治疗法术来自于神,哪位大神这么博爱,把神力花在给一匹马治伤上啊?难道是半人马之神吗?”

“呸!半人马之神是个恶魔好不好!只会要求信徒抓人去血祭……”

“难道是德鲁伊?”

“没听说过巨人族还有德鲁伊的……”

“可我也没听说过巨人族有牧师啊。”

“德鲁伊根本不会施法救一匹老马,他们只会帮这老马解脱而已。你们究竟有没有接触过德鲁伊啊!”

人群中,灰眼睛的眼睛瞪得像鸽蛋一样,死死盯着杰拉德手腕上的骨镯。

刚才因为要辅助杰拉德施展法术的缘故,隋雄的力量从骨镯上透了出来,被他看出了几分端倪。

“那镯子上寄宿着一个极为强大的意念,强大到甚至可以施展治疗法术!不,那不是普通的治疗法术,那是复原术,是能够治疗骨骼折断肌肉撕裂,甚至于能够把断下的手脚接上的神术!那匹马的脊骨之前肯定是断了,居然这么快就治好……这巨人不是什么见鬼的牧师,他是个神眷者!刚才是他所信仰的神亲自出手了!那骨镯是他们这个教派的圣物!天啊,我居然想要偷窃一个有真神意念寄宿的圣物!幸亏我还没下手……一定是黄金手指(盗贼之神)在庇佑我,才让我没有犯下致命的错误……”

他猛然醒悟,急忙闭上眼睛,不敢再看那寄宿着神意志的骨镯,直接转身离开。离开之前,还不忘给手下们发消息,让他们也一起撤退。

过了一会儿,他回到了辉石镇的盗贼公会,脸色煞白地向会长报告了这件事。

“什么?!一件寄宿真神意念的圣物?!”一向镇定的老人也吓得连心跳都停了半拍,“你确定没看错?”

“绝对不会错!”副会长斩钉截铁地保证,“会长你想啊,能够在说几句话的时间里面就治好断裂脊骨,这是什么法术?”

不等会长开口,他就继续说道:“复原术!那是比治疗术、痊愈术都更加高级的神术,一般的牧师根本无法施展,就算是厉害的牧师,也必须手持圣徽,祈祷一段时间才能将它施展出来。而德鲁伊呢?他们施展这个法术的时间只会更长可那巨人直接就省略了这个过程……这完全不合理,唯一的解释就是,施法的根本不是他,而是那骨镯里面的意念。”

“或许……那骨镯是一件强大的魔法物品,能够产生相当于复原术的治疗效果……”会长沉吟着说,“虽然没听说过这样的神术物品,但或许德鲁伊们能做出这样的东西来吧……”

灰眼睛连连摇头,问:“会长,再怎么厉害的魔法物品,每天可以施法的次数都是有限的。复原术的话,一天估计也就一到两次。如果你有这样一件宝物,你会浪费它每天仅有的一两次机会,来治疗一匹马吗?”

“当然不会!”

“是啊,谁都不会。就算是最博爱的人,在他们即将离开城镇踏入荒野的时候,也绝对不敢这样浪费。”副会长叹着气说,“能够这么毫不在乎浪费的,只有那些神术无穷无尽的伟大存在。”

一时间,小屋里面寂静无声,辉石镇盗贼公会的一二把手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面面相觑。

过了一会儿,会长干笑两声,说:“还好……我们还没来得及下手。”

“是啊!还好我们没来得及出手。”副会长一脸庆幸,“谢天谢地!”

“等等……我又有个想法了。”老奸巨猾的会长眼珠子一转,却又有了坏主意,“你说……我们把一部分消息透露出去,透露给咱们那些老对手,结果会怎么样?”

灰眼睛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嘴角微微翘起,笑了。

“会长,这个主意真是太高明了!以那些家伙的贪婪和狠毒,绝对会向这个独行的巨人下手的……”

“要不怎么我才是会长,你只是副会长呢!”会长也笑了,“我迫不及待想要看到那些混账一头撞在石头上,撞个头破血流的样子了!”

小屋里面,两只狡猾的狐狸一起哈哈大笑。

镇外的道路上,隋雄正在告诫杰拉德:“小心些,刚才有人在窥探你,恐怕想要暗算你。只是后来大概看出你实力非凡,才知难而退。”

他的感知能力比杰拉德强得多,盗贼公会众人的敌意,几乎一开始就被他发觉了。只是既然对方并没有将敌意化为杀意,也没有实际行动,他就懒得出手罢了。

可不出手归不出手,必要的提醒还是不能少的。

他看杰拉德这个光头佬(不,其实已经不是光头了)越来越顺眼,当然不希望这个得力手下遭遇意外。

事实上他已经发现,似乎、好像、也许……杰拉德其实还是很厉害的呢!

第十九章

从辉石镇到龙吼镇,平民步行需要大约十天的路程。冒险者骑马的话,也需要差不多这个时间。因为每个可供投宿的村落之间距离差不多就是步行一天的路。除非不怕死在这危险的荒芜山脉附近露宿,又或者是不惜马力一天赶两天的路,否则谁也别想快到哪里去。

隋雄和杰拉德并不着急,跟随着行商们组成的团体一起,犹如散步一般朝着龙吼镇走去。

那条被称作“极寒暴君”的恶龙已经在龙吼镇附近的深山里面肆虐了超过五十年,它不会这么着急搬家的。

况且他们也急不来,对抗恶龙的关键是隋雄的本体,“虚空假面”奥斯卡陛下。而现在,隋雄正在辉石镇附近的地下洞穴里面闭关,调整自己的身体结构,以便更加适应陆地行动。要把那么庞大的身躯整个修改变形,是一份浩大的工作,没那么快完成。所以即便他们早早赶到龙吼镇,也只能暂时住在镇上,收集一些情报,不可能光凭杰拉德一个人就进山去挑战恶龙。

“怀特大哥,你以前是住在山上的吗?山上的生活是不是很艰苦啊?”和他们同行的一个商队里面,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好奇地缠着化名怀特的杰拉德问这问那,让他不胜其烦。

“……山里的生活大致上就是这样,很简单也很乏味,没什么好说的。”

“但是……”

为了方便行动,杰拉德选择和商团同行,商团是由一个个商队组成的,在危险来临的时候可以守望相助危险太大的时候,也容易找到垫背的。

商团的规模很大,由七八支商队组成,而他们选择同行的,是这些商队里面实力最强的一个。

这个商队名叫“幸运金币”,商会的会长是个叫索斯的半侏儒,作为侏儒和人类的混血儿,他的身高比一般人稍稍矮一些,微红色的而且颇为坚韧的皮肤、大大的能够夜视的眼睛、纤细而敏捷的身体以及一两个天赋的法术,让他在身为冒险者的闯荡生涯中如鱼得水,攒下了一笔不错的财富。后来年纪大了,他就不再当冒险者,而是组建了一个商队,转职做了行商。

索斯大叔的商队成员都是他的老熟人,说来也有趣,这个商队虽然主要跟人类做生意,但商队成员却没有哪怕一个是纯粹的人类。老板是半侏儒,保镖们是半兽人,两个一起合作做生意的同伴,一个是半精灵,一个是矮人,就连雇员们也都是一些异族或者混血儿。比方说喜欢和杰拉德聊天的,就是担任会计的年轻法师帕林,一个侏儒,纯种的侏儒。

在这个世界,智慧生命有很多种族。其中体型类似于人类的也有不少。侏儒、矮人、精灵、兽人,都是比较常见的类型。

侏儒和矮人的个头都不高,大约比人类要矮上三分之一。然而绝不会有人把两者弄混淆,因为侏儒是敏捷和智力型的种族,而矮人是力量和体质型的种族,前者瘦瘦的很灵活,红皮肤、大眼睛、手长脚长,后者粗粗壮壮,小眼睛大胡子,说话的声音跟普通人喊叫一样响亮。

一般来说,侏儒和混血侏儒们往往会选择当法师,又或者依靠先天的血脉来当个江湖艺人,或者吟游诗人,再或者商人什么的当然也常常兼职扒手。而矮人呢?除了战士之外,他们很少从事别的职业。或许也有一些矮人当矿工、铁匠、酿酒师或者厨师,但他们必然首先是个不错的战士,几乎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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