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巫师 第3节

她在家中话并不多,每天勤劳的把家务做好,看着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她很大的幸福。

她也有很多的期望,期望丈夫更加关心家庭,期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只是她性格如此,很少说出来。

艾斯也感受到母亲的复杂心情,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们家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两人走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前,一位衣着整洁朴素的侍者迎上来,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的说:“尊敬的女士,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是来求学的吗?”

玛丽娜有些慌张的回了礼,说:“我的孩子很想跟随博学者彼得先生学习知识,不知道您能不能带我们见尊敬的彼得先生。”

“当然女士,知识对每一位求知者敞开大门。”侍者微微鞠躬,将两人引入别墅。

在客厅,艾斯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等待。他的母亲则跟着侍者去付三个月的学金,学金是一季度一交。

这七个孩子莫约七八岁,五男两女。艾斯暂时没有和其他孩子交谈的欲望,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识字,然后获得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的资格。

不一会儿,彼得来到客厅,他有着长长的山羊胡须,身着白袍紅绶,神情严肃,看着是一位严厉的长者。

“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是为了学习知识,充实你们的头脑。”

“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勤奋的人即使愚笨,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懒惰的人即使聪明,也是用渔,注定一无所获。”

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

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他前生今世都不是什么天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字其实就是字母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

第三章 语法与语言

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艾斯明显认真的多。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这类字母字其实规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触类旁通。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后,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

“莫顿先生,我已经熟记了三十二个字母,现在想提前借阅语法书,可以吗?”

莫顿检查了下艾斯记忆的效果,发现他确实熟练记住了三十二个字母和音标。

“语法教材可以提前借给你,这是未来几个月的课程,你自学可能会有很多疑问,做好记录,在我明天开讲时,你可以带着问题来听课,效果会更好。”

艾斯接过羊皮纸做成的小册子,上面写着通用基础语法彼得著。

艾斯心中已经定好了学习计划,直接生啃语法书固然比较困难,但是自己是有母语环境的,正确发音配上熟悉的词义,基本上都能理解。

至于不确定的部分,可以每天集中向莫顿提问,这样估计不到一周,就能把正确的语法习惯打好,直接开始阅读了。

艾斯的学费很少,所有他必须提高效率,更快的学习。

晚上,艾斯锻炼完格斗技巧后,抱着借来的语法书,对着炉火,无视了罗蒙“铛铛!”的打铁声,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基础语法。

罗蒙看着认真学习的艾斯,内心有些柔软,又有些愧疚。他把打好的制式短剑放在一边,轻手轻脚走了出门,怕打扰到儿子学习。

他今天去了趟酒馆,通过酒馆老板,放出风声要出售一套家传的全身重甲。

一套重甲打造起来极为复杂,罗蒙自己都还没这水平,他的水平只能打造些制式农具和武器、盾牌。

因为技术含量高,所以重甲非常昂贵,一套全身重甲,几乎等价一套第八街区的别墅。

这重甲不能急卖,不然会被杀价太狠,好在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等一个合适的买主。

第二天,天蒙蒙之时,艾斯就顶着熊猫眼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他早早的到了后院,一边闭目温习语法知识,一边等候莫顿。

莫顿身为博学者彼得的助手,自然勤奋异常,毕竟老师就是极度勤奋之人。他一大早就处理好老师的琐事,来到后院,发现艾斯已经早早等候了。

他嘴角微微上扬,看到艾斯这样勤奋,就想起自己求学之初,是时候给可爱的学弟一些指导了。

“艾斯,你来的这么早,是有很多问题想问吧?”莫顿走到艾斯跟前,朗声说道。

艾斯睁开眼,原来莫顿来了,“是的,莫顿先生。我有很多语法的知识不太确定,迫切的想跟您学习。”

随着艾斯的请教,莫顿轻松的回答。很快,艾斯的疑惑就得到了解决,莫顿也很愉悦,作为老师,谁都希望有一个举一反三的学生。

其他人在他们一问一答中,陆续的到来。很多人是家长送来,看到这好学的场景,艾斯恐怕会成为他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让其他孩子对他感官更加微妙,既佩服又讨厌。

生活在继续,艾斯这几天保持着两点一线的节奏,每天就是学习知识,吃饭,锻炼,睡觉,紧张而充实。

大概第四天,他就已经熟练掌握语法知识了。莫顿熟悉他的学习进度,虽然很惊讶于艾斯的学习效率,但是一想到他的刻苦程度和聪明劲儿,就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

莫顿没有拘泥于既定的教学进度,决定让艾斯学习下一阶段的知识。

“艾斯,这几天你真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竟然有人能聪明和勤奋到这程度。恭喜你,语法已经完全掌握,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了。”莫顿满意的说。

“这一切都离不开您的指导,如果学生是船,那老师就是灯塔,您为我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花花轿子人抬人,艾斯礼貌的恭维道,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学的这么快,还是因为前世高强度的应试教育打下的坚实基础。

莫顿被这一句拍的极为舒服,他轻声笑了下,温和的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来学习识字,最终的目标,是通过美狄慕斯城邦的统一通用字水平考试,拿到资格证书。掌握了语法后,你们将学习神话史诗和美狄慕斯建城记三本书。现在,艾斯跟我去拿书,其他人继续学习语法,回来我会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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