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个女巫 第18节

“她从房间阳台上摔下去的,现场没有打斗痕迹,守卫也没有看到外人进出。所以……应该是她不慎跌落,这是一场意外。”

骑士汇报着调查结果,同时看向罗兰的眼神有些怪异。罗兰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在灰堡的时候,四王子多次想要强占提尔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在这个时代,王子和身边侍女发生关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本来娱乐活动就少,夜生活几乎没有,吃饱饭没事做自然会想着去造人。不光自己造,王子和上层贵族之间还会交换女人,甚至聚在一起开造人派对,所以贵圈真乱并不是单纯的调侃。

四王子在这方便已经算比较收敛的了,换成罗兰后,更是连女人都没碰过除了提尔外,其余侍女的水平可谓称得上寒碜。加上穿越后就要面对邪魔之月,他脑中几乎全被种田计划塞满,还来不及去享受风花雪月的贵族生活。

“还真是遗憾,”罗兰装出一副惋惜的模样,“提尔的后事交给今早伺候我的那位年长侍女去办吧。她就是新的侍女长了。”

卡特点点头,行礼离开。

罗兰刚踏入办公室,就看到了坐在红木桌上的夜莺。

“问出什么了吗?”

“什么都没,她见到我时就自杀了,”她的语气有些沮丧,“太快了,连丝毫犹豫都没有。”

“你居然没有制住她?”罗兰绕过对方,坐回到靠背椅上。

“我捆住她了啊,”夜莺斜撑着身子靠拢过来,“谁想到她牙齿里藏着毒药。我只好伪造成一场意外坠落。”

“我以为你经验丰富,就这样还好意思收报酬?”

“喂喂,别这么说嘛,虽然没从她口中问到什么,不代表我一无所获啊,”夜莺轻笑两声,将一张折好的纸放到罗兰面前,“从她房间里搜到的。”

罗兰摊开纸,那是一封家书,寄信人称提尔为姐姐,内容只是普通的闲聊。不过他注意到对方多次提到了大海,诸如海边景色好美,她最喜欢待在沙滩上观看日落之类的。信的最后问姐姐何时能回来,她十分想念姐姐。联想到几个兄妹的领地,罗兰不确定地道,“碧水港的三王姐?”

“大概就是这么回事,你的那两位哥哥可看不到海。据我推测,三王女嘉西亚.温布顿手上扣着她妹妹做人质,把她当做暗藏的棋子。从她自杀的果断作风来看,不大可能是随意安排的。也就是说,安插到你身边之前,她至少受过两到三年的相关训练。”

罗兰轻轻叹了口气,果然争王令不会那么容易就结束。就算他不争,也不等于置身事外。为了王位,他的兄弟姐妹根本没有顾虑,类似的事恐怕以后还会再发生。

“啊,有人来了。我先告辞了,殿下。”

夜莺挑逗似地朝罗兰吹出口气,接着转眼间凭空消失了。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但大白天的玩这么一出,还是让罗兰吓了一跳。他犹豫了下,朝空出来的桌边试探着伸出手指,伸到一半便被只触感柔软的手拦截下来,“殿下,您这么做可会让安娜伤心的。”

好吧,看来她的能力是隐身而不是消失,罗兰想,不然就太可怕了。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殿下,我是巴罗夫。”

罗兰收回手指,重回面无表情的模样,“进来。”

大臣助理抱着一大捆卷宗走进办公室,屁股还没坐热便开始汇报近一个星期的政务情况。罗兰也收起心思,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经过一个多月的耳濡目染,他发现自己已能跟上对方的节奏,而不是最开始时的晕头转向,完全摸不着头脑。

总的来说,边陲镇财务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主要是将矿石和宝石原石卖给柳叶镇后获得了近两百枚金龙。这笔钱用来购买食物和发放工钱后,仍有九十枚剩余。

巴罗夫也是心情高涨,手中有余钱,渡过这个冬天就不会太难。

不过罗兰注定不会让他闲下来,“我要从领民中挑选一批人来对抗邪兽,他们从现在开始就必须集中起来接受训练。教官就由我的首席骑士担当,具体情况我会和他说明。你要做一个购买计划出来,这批人都得有结实的皮甲和一杆长枪,还要有两套可以更换的冬衣。”

“殿下,这……按惯例来说,不是临时征召领民去作战吗?”

“不经训练就上战场的队伍不过是群乌合之众,仗着人多能吓退邪兽吗?溃散起来反而更麻烦。”

“难道您真的打算死守边陲镇?”巴罗夫犹豫地问。

“实在守不住的话,当然会撤退,不过我不觉得我们连几头变异野兽都对付不了。”

“按您的计划去办的话,又要多出一笔钱了。”

对方一副吝啬鬼的样子把罗兰逗笑了,“这些都是必要支出,快去办吧。”

他自己金库里还有三百多枚金龙,主要用来支付修建城墙的费用。向铁匠铺订购蒸汽机所需的材料和部件也是自己掏的腰包,首台差不多花掉二十枚金龙,而他至少还需要三台。

蒸汽机推动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这话不假,但不意味着蒸汽机就等于工业革命。历史上英国正是发展到急需一种新动力来取代人和牲畜,以满足矿区生产。瓦特改良蒸汽机后,立即收到了海量订单,这种新动力也在很短时间内普及到各个行业。

此时的边陲镇完全没有工业革命的基础,甚至可以说连工业都不存在。因此罗兰也没指望靠卖蒸汽机来赚第一桶金,他只想在北山矿区中投入这种机器,用于拉矿和碎石。等矿山产量提高后,再扩大蒸汽机使用的规模,相当于从上至下推广工业发展。

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杂务好了。”

“不,我就用他们,”罗兰拒绝道。他对那群为钱做事的雇佣兵没有任何好感,再说,他组建军队不仅仅是为了对付邪兽纵观历史,一支强大且富有生命力的队伍其成员必须来自于人民,无论是封建军队、近代军队还是现代军队,都无数次验证了这个规律。

“好吧,您说了算,”骑士耸耸肩,“那我明天开始训练他们如何握剑?尽管用处可能不大……”

“用剑?不,你先带着他们列队和跑步”罗兰忽然想到这些训练内容可能首席骑士自己都没体验过,只好改口道,“你把上次找的那个猎人叫来,你们先一起看我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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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纳今天经历的不可思议可能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还要多。

他居然近距离瞧见了王国四王子罗兰.温布顿殿下。他从自己面前走过,还对自己微笑,天哪,王子这是喝醉了吗?

三天前,四王子在广场演讲时,他就知道今年冬天会和以往不同,他们不会前往长歌要塞,而是将在此地渡过漫长的寒冬。王子说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没听懂,但对于这个决定,他是打心底赞同的。凡纳的弟弟就是在两年前死在了要塞贫民窟里,整整一个月没有食物供给,他靠着为码头卸货挣来的几枚铜板买些黑面包和弟弟分享。但那年冬天太冷了,贫民窟的窝棚里到处都漏着风,这点吃点连维持身体温度都做不到,弟弟生病昏迷后就再也没醒来。

在边陲镇,他至少有一间土砖砌出来的屋子,无需害怕连降数天的大雪。他也看到码头堆满了从别处运来的麦子,正分批搬入城堡。因此凡纳听到四王子招募民兵的消息,第一时间便赶了过来。

当然,诱惑他放弃碎石工作,立刻赶来应征的理由,还有那一个月高达10枚银狼的薪金。这已经比得上一个熟手的泥工匠了!他已经不小了,等到明年春天,他打算娶酒馆侍女舍丽尔当老婆,现在不多攒点钱怎么行。

至于告示上说的这个民兵该做什么,他完全没有关注。反正不是替那些贵族老爷背东西,就是给巡逻兵打下手,总不会让他们爬上城墙,去对抗疯狂的邪兽罢。

筛选过程还挺严格,那名盔甲闪闪的骑士目光让凡纳有些害怕。幸运的是,他还算壮实的身板通过了审查,许多瘦骨如柴的家伙则被骑士大人拎出了队伍。到最后,前来应招者只剩下一百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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