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也不管鳖灵如何。真心实意地磕起头来。
鳖灵待我磕完。立刻扶着我站起。嘴里说道:“你我相见就是缘分。这两千年来只有你和小轩轩来过。而这把诛仙剑。也是小轩轩留下的。当年他走的时候曾说自有有缘人会来取剑。所以我只是顺应天意。不过我也提点你不少。受你三个响头也不为过。”
我哪里还会计较这些。欣喜地握着手中靛青色的诛仙剑。感知着剑身与我血肉相连的喜悦。那股暖意便是从剑身传入。经过我的手臂流转全身。最后又回到剑内。让我原本枯竭的穴窍都快速地凝聚起气息来。体力不断恢复过来。之前的疲倦欲死完全不见了踪影。
大哥有绝仙剑、二哥有戮仙剑、我现在又有了诛仙剑。当真是名副其实的三剑客了。以前看他们各自拿着绝世宝剑。每次到了危急时刻总感慨沒有趁手的兵刃。今日终于得偿所愿。真是做梦也会笑醒了。
体内的气息和诛仙剑的暖意融为一体。果然如鳖灵所言。新生的气息更加精粹。温良如玉地流转在身体之中。既非之前的灼热、也非他传进来的阴寒。特别的舒服。而且更觉威力非凡。
随着体力的恢复。一股强烈地冲动涌上心头:宝剑在手。为何不试试它的威力呢。
将诛仙剑举至齐肩的高度。闭上眼睛凝聚心神。将体内的气息汇聚在右手劳宫穴之内。与剑身融为一体。片刻之后。直觉得掌心一紧。睁开眼睛跃至半空。重重地将诛仙剑挥出。无数啸声从剑刃发出。直射向远方。
“咔咔咔………………”
无数碎裂的声音传来。之前我单手从劳宫穴打出的气劲就足以割裂帝尸坚硬如铁的胸口。这一次加上诛仙剑之利。完全是超乎了我的想象。
无数的气旋凝结成一柄虚幻的诛仙剑。足足有一人高。直直地在地板上割裂出一道长长的裂痕。所过之处的石棺、宝箱全部被齐齐斩断。宝箱之内的兵刃也是无一幸免。剑气纵横而去。一直延伸到数十米开外。最后在石壁上留下了一道巨大的剑痕。震得整个墓室烟尘飞扬。
“这。这。这也太夸张了吧。”
不光是我。鳖灵、十二帝尸都齐齐发出惊呼。整个墓室仿佛被飓风袭击过一般凌乱。这还只是一剑之威。
大家目瞪口呆半响才反应过来。纷纷围聚过来欣赏着诛仙剑。宝剑认主。每当帝尸接触。剑身便会漾出无形的剑气。凌厉非凡。险些伤了他们。数次过后。他们就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了。
正要说话。突觉胸中烦闷异常。眼前全是血色。身体内气息狂涌不止。这到底怎么了。难道是走火入魔。不受控制地冲向那些宝箱。一个个将它们推翻在地。我豁然明白。我是中毒了。和之前的胡老四一样。中了涂抹在那些珠玉上的剧毒。刚才的一剑。明显划破那些装着珠宝的箱子。只是沒想到毒性那么烈。
胸口血玉瞬间变得滚烫。贴着胸口的部位似乎是一块火炭一样红得发亮。体内的毒素瞬间被吸取过去。就像是燃料一样使得血玉越来越亮。越来越烫。与此同时。我的神智却渐渐恢复。片刻之后就不再难受了。
鳖灵自然也看到了我的异状。见我沒事就放下心来。唏嘘到:“原来李兄弟身上有如此的宝贝。真是害我虚惊一场。备好的解药看来时多余了。”
我笑着走回石台:“只可惜了那些珠玉。全都被诛仙剑气毁于一旦。要知道那些可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啊。”
鳖灵和十二帝尸都笑了起来:“李兄弟若是想要。我们便将上面的剧毒抹去就是。又不是难事。”
说着鳖灵手一挥。无数的金色甲虫如潮水般涌出。将那些珠玉都抱在身下开始舔舐起毒素来。原本金黄的身子渐渐变成了青紫。随后又变得金黄。显然那些珠玉的毒性都被吸收掉了。
239 乘风剑法
金色甲虫如潮水般将无数的宝箱顶开,瞬间就吸食了珠玉金银上的毒素,从这一刻起,这些财宝只要我开口就能随时取用。
“无功不受禄,这么多珠宝金银,我就是十世也挥霍不完啊?我不能要,也不缺钱!”
我看着那些成堆的宝石金银,心里真的没有一丝波澜。我已经过了为财宝疯狂的岁月,人世间的真情是无价的,钱是能给人带来美好的生活,但真正的快乐还是要用心去争取。
鳖灵站在我的身后:“我知道你对这些都不敢兴趣。当年小轩轩也是如此,最后只是拿走一箱给义军做了军饷,你们都不是贪财之人。”
我转过头:“老是听大叔说小轩轩长、小轩轩短,他到底是什么人啊?”
鳖灵露出回味的笑容:“小轩轩是个有趣的小子,精通占卜星象,能预知未来,有神鬼莫测的本事。到我这的时候大概也是三十出头,一身道家的本事已经出神入化,按照你们的说法应该是炼魄期的高手。被四大鬼王和当时的阴司特使追杀,钻进了金甲虫的巢穴,幸好被我所救,于是在我这躲了半年多,你手中的这把剑就是他留下的。”
“阴司特使?”我心中一阵惊讶,举起诛仙剑:“如此威力强大的宝剑,为何他不用?还被追杀到此?”
鳖灵笑道:“小轩轩在进入金甲虫巢穴前就被鬼王和阴司特使打成了重伤,进来之后又被金甲虫啃咬得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肉身已毁,万般无奈下元神出窍才保住了性命。这把剑是专门给人使用的,必须由活人使用方才能发挥威力,自然对他也就没什么用了!”
“原来如此,倒是便宜了我!”我凝视着青芒湛湛的诛仙,心中喜不自胜。
鳖灵摇摇头:“确实便宜了你,但是他也没亏!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阴司的十大高手围剿吗?就是偷了鬼剑斩仙,那是阴司的镇殿之宝,居然被他弄了出来。他肉身既灭,居然发现能使用鬼剑斩仙,也是如你一样惊喜,更是借着鬼剑之力,半年只能就修成了鬼仙,这才飘然而去。”
我追问:“那之后呢?”
“之后便是张献忠屠川,李自成攻陷北京,满清入主中原,天下数十年大乱,小轩轩再也没了消息!”鳖灵一声叹息,似乎也在为老友担忧。
我不由唏嘘:“人世变化无常,他既然是鬼仙之体,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湮灭,说不定已经得证大道了,大叔你就别再感慨了。”
鳖灵开口道:“你既然叫我大叔,那我也叫你一声小叶,你比小轩轩更了不起,今日助我子孙恢复了神智,也算是了却了我两千年的遗憾,这些财货你予取予求,我都不介意。我也是时候出去走走了,也想看看这两千年后的山河是否依然壮美!”
我苦笑着说:“就怕你不适应,世界早就变了!”
鳖灵不以为然:“我前几天才去下山脚的县城为你取食物,才不会不适应,我倒是怕你现在是个软脚虾,出去了就给人家吃了!”
“软脚虾?”我立刻反驳:“我拿了诛仙剑,可是威猛地很,要不要再打一场试过?”
鳖灵一下跃开数尺:“打就打,我难道怕你,不过咱们先说好,不许在弄出剑气来,不然我的藏身之处非给你弄塌了不可!”
我举起诛仙剑:“哪那么多废话?看剑!”
说罢举剑刺去,两人又斗在了一起。说实话,我并未修习过武术,对如何用剑还是一窍不通,完全没什么招式,只是倚靠诛仙剑本身的威力,刺削劈砍,倒也威风凛凛。不过对上鳖灵这样的高手却不够看了,他速度远胜于我,每次都能轻松避开我的利剑,然后在我回剑不及之时猛攻我的软肋,不一会儿就被打趴在地。
“哈哈!”鳖灵狂笑:“还不是个软脚虾,才打了半个时辰不到就不行了!”
我嘴硬:“我只是还没发挥出诛仙剑的威力而已,等我在摸索一段时间,定然打得你满地找牙!”
鳖灵笑得更加肆意:“就凭你?剑都拿不稳,还想打得我满地找牙?不如你在对我磕三个响头,我就把小轩轩当年的一套乘风剑法转授于你如何?那可是小轩轩冠绝当世的绝妙剑法,学会了绝对能打得我满地找牙!”
“真的?”我心中也确实感到自己空有绝世宝剑却发挥不出它的威力,正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鳖灵居然就说要传我上乘的剑法,真是想瞌睡就有枕头,贴心啊!
鳖灵双手一摊:“自然是真的,你到底想不想学?”
“想,想!”
我立刻翻身,干脆地磕了三个响头,如能学得一招半式,我也值了。
“孺子可教!”
鳖灵右手一招,一把古朴的青铜剑从一堆兵刃里电射而出,一入他手就发出“嗡嗡”的轻响:“小叶叶,看好了!让你看看小轩轩自创的剑法如何了得,我可是学了三个月又练了三年才融会贯通的!”
青铜剑带起漫天的剑气,吹得鳖灵的长发和衣袍猎猎飞扬。
“喝!”
一声低啸,鳖灵整个人随风飘动起来,仿佛一片落叶在风中打转,剑身在他周身恍如一条游龙上下翻飞。我眯着眼睛只见他人影浮空、不断流转,脚尖只在半空踩踏,真的是乘风而来一般,煞是好看。剑啸声呜呜作响,每一剑都如羚羊挂角般超脱写意,但剑势尽头却又力逾万钧,翩然如风的灵动中兼具杀伤力,当真是一套绝世的剑法。
看着看着,我不由艳羡起来,大哥二哥虽然用剑时间较长,但来来去去都是那么简单的几招,大哥还有些套路,二哥却还不如我,若我能学得这乘风剑法,灭他俩就和灭菜一样。
鳖灵一个漂亮的手势,将剑挽在了身后,漫天的剑气立刻消散,姿态说不出的俊逸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