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熙继续按兵不动,那东西就走到了灯光下,当看清他的样子时,瞪大了血色眸子,差点没惊叫出声。
居然...居然是一只红狐狸!
那狐狸身形与普通狐狸没什么两样,却像人一样能站立行走,全身的皮毛都似火焰般艳红,身上穿了一件紧身特工服,脚下是铆钉朋克牛皮靴,背着与身形不符的巨大背包,腰间别了一把与美国柯尔特M2000型极其相似的黑色手枪。
尖尖的嘴,细细的眼,透出痞痞的神态,看起来竟...莫名有些帅气。
他手法熟练地将背包给放下来,半个体形纤长的狐狸身子全部埋到里面检查,粗长的红白相间狐尾快翘上天了。
“抑制剂、转变剂、变形剂....齐了。”
狐狸边捣鼓边喃喃自语,火红的宽大耳朵上,一个类似于远程耳机的黑色物体开始闪着蓝色的光,他随意按了一下,声音带着说不清的魅惑,“东西到手了,你只需要把钱准备好。”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狐狸有些不耐烦:“我现在忙着逃跑,没时间跟你讨价还价,价钱事先说的清清楚楚,你要是想反悔,以后别找我做生意。”
到现在为止,阮熙通过之前的信息,基本推断出这只狐狸就是之前那只野牛alpha深恶痛绝的人物,应该叫...胡南风?
阮熙又蒙了,这个世界的人究竟有多少种形态啊!!
要不是那狐狸穿着衣服,还会说话,他差点以为自己穿到了动物世界。
狐狸没多久,又开始找东西,随即湿湿的鼻子抽了抽,眉头一皱。
怎么有股omega的气味?该不会是他很久没开荤,出现幻觉了...
胡南风狭长勾人的狐狸眼微微眯起,再次确认了一遍,刚刚他忙着喘气也没怎么注意这里面的环境,现在才闻到有香甜的,omega的味道。
他顺着气味,慢慢寻了过来,在看到机器后面的阴影时,眸子锐利起来。
完了,被发现了,阮熙闭上眼屏住了呼吸。
两个不清楚对方身份的生物,一个伸出尖利的爪子,一个握紧手里的玻璃碎片,紧张的心跳声,在静的诡谲的气氛下,异常清晰。
在同一时刻,两人皆猛地跳出来,朝对方发起出其不意地一击。
“叮~”一刀冷光闪过,胡南风毫不留情地一爪子过去,阮熙瞳孔一缩,本能地用手去挡,手碗上连在一起的锁链,应声而断。
胡南风似笑非笑地收回爪子,眼底闪着狡黠的光,望着瑟瑟发抖的阮熙,露出兴味的表情:“哟,小兔叽。”
第13章 我说过,只要垂耳兔
意外收获啊....白捡个omega回去当媳妇也不错。
胡南风嘴角勾起一个痞痞的笑,收起了凌厉的眼神,将手倚在墙上,朝垂耳兔吹了声轻佻的口哨,狐狸眼风流无限。
面前的垂耳兔小小一团,缩在阴暗的角落,红彤彤的眸子湿漉漉地闪着水光,看他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和无助。
作为一只合格的alpha,对无助的omega天生没有抵抗力,更别提胡南风这只见到美色就啥都忘了的狐狸,心都快化了。
“可怜的小兔子,你是被林觉那只臭牛抓来的?”
胡南风大胆地凑上前,用肉乎乎的毛绒爪子摸着阮熙垂在耳后的耳朵,试图取得兔子的信任。
胡南风就像是诱骗小朋友的大叔,一点点靠近角落的omega,一颗尖尖的牙在灯光下闪着诡异的光。
“乖,哥哥会帮你的。”
或许胡南风以为,此时的他既绅士又温柔,任何omega都会为他倾倒,但在阮熙看来,这就是一只骚狐狸在打嘴炮。
毕竟一只狐狸,再怎么帅,他也只是一只狐狸。
“过来,哥哥带你回家。”狐狸伸出一只爪子,朝垂耳兔伸出援手,笑容莫名的猥琐。
阮熙抽抽鼻子,小心翼翼地将手拿出来,轻轻地放在狐狸的软垫上。
好久没摸到omega的手了,胡南风眼神怔怔的,似乎还沉浸在幸福的海洋里难以自拔。
谁知道,变故就在一瞬间。
“快去实验室,绝不能让那只死狐狸跑了。”
门口响起了粗犷气恼的声音,是林觉的人寻来了。
胡南风收起了放松的神情,绷紧了神经,将阮熙护在身后,严肃道:“小兔子,躲我身后,我保护.......”
话还没说完,只听嗖地一声,胡南风的余光瞥见一抹极快的身影,从他身后飞跑出去,躲在了门背后时,还不忘捡起胡南风的大背包。
可爱兔子的眼底哪里还有无辜和柔弱,闪着狡黠的光,朝懵逼在原地的胡南风眨眨眼,豪爽比了个手势,道:“兄弟,谢了。”
说完,兔子就在林觉的人刚开门时,趁着缝隙溜之大吉。
胡南风:.........
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胡南风气得握紧了爪子,细长眸子阴沉至极。
他是狐狸!!狡猾是他的天性,居然被一只兔子骗了!
为了方便行动,他用了变形剂,才是现在本体的模样,那只兔子还把他的货给拿走了,那岂不是短之间内他都得是一只狐狸.....
胡南风咬牙切齿,又被美色误事了,死兔子,最好别让他逮到。
秦琛的小娇妻在新婚当夜就逃跑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陆,却没一个人敢嚼舌根。
更多的是骂阮熙不知好歹,连秦琛这么优秀的alpha都不珍惜,一只omega独自在外面生存,说不定早就被吃干抹净了,连骨头都不剩。
可一说到谁愿意嫁给秦琛,就一片寂静,鸦雀无声。
omega们是娇弱地需要呵护的生物,都喜欢温柔体贴的伴侣,秦琛的家族是四大家族之首,虽然有权有势,精神力也是罕见的2s级,但...他太冷了。
光是坐在轮椅上,就给人无形的压力,一般的omega连抬头直视秦琛的勇气也没有,更别说朝夕相伴了。
外人眼中如同罗刹的主人公,此时却正坐在空旷的客厅,拿着剪刀耐心地修着手里的一束玫瑰花,新鲜的花朵还未完全绽放,还沾着清晨的露珠,发出沁人的清香。
秦琛习惯了独处,也习惯了安静的环境,更习惯了人们的惧怕和崇敬。
他将玫瑰的枝条修剪好以后,一枝一枝地插到白玉广口瓷瓶里,等做完这一切,一直在身后的管家恭敬地递过一张干净的帕子。
“家主,擦擦手吧。”
管家是个胡子花白,面目慈祥的老人,众人都叫他郑叔。
郑叔身穿工整的燕尾服,随时都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可没人敢小瞧他。
他是一只藏獒alpha,分化能力是利齿,没有人能在他的攻击下活命,一旦咬住敌人的喉咙就不会松口,除非敌人断气。
“那只垂耳兔的消息,还需要继续打探吗?”
郑叔从小看着秦琛长大,好不容易盼到有只符合心意的omega,甚是欣慰。
可谁知道那omega居然敢逃跑,要不是秦琛放他一马,他一定会把那只兔子的脖子咬断。
谁也不能违背家主的命令!
秦琛慵懒的声音传来:“不用。”
他说过,阮熙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既然他选择了逃跑,是死是活都与他无关。
让他有些头疼的是....再找一只垂耳兔,确实有些难度。
“家主,您何必非要垂耳兔呢?天鹅家族刚送来了一批omega,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去看看?”
郑叔试探着问道,“或许有您喜欢的也说不一定....”
垂耳兔虽然稀有,但其实能力很弱,家族徽章也并不出众,怎么配的上秦琛?
倒不如考虑高等家族的联姻,还能为家族带来利益。
秦琛看了郑叔一眼,语气冷冽中透着威严:“郑叔,以后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别送来了。”
“我说过,只要垂耳兔。”
秦琛对于垂耳兔的执念是从哪里来的,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郑叔自知劝不过,心里暗搓搓得想着,要不把那只垂耳兔抓回来关起来。
让家主强行标记,等生米煮成熟饭,就想跑都跑不了!
第14章 这个世界疯了
阮熙还不知道,他的贞洁被人盯上了。
他白捡了一大袋看起来很值钱的玩意,如离弦的箭飞奔出了这地方。
至于那位狐狸仁兄,他也只能说句骚瑞了,反正这东西是他偷来的,不正当财产,必须充公。
出了实验室,又是一条条四通八达的通道,阮熙找不到方向,只能像没头苍蝇似的四处乱钻,有野牛发现了他,立马吼道:“兔子也跑了,快追!”
于是就出现了,狭小的通道里,前面灵活的兔子东蹦西蹦,后面魁梧的野牛横冲直撞,场面竟有些喜感。
阮熙凭借干啥啥不行,逃跑第一名的属性,成功的从林觉的地盘跑了出来,钻进了幽深的小巷子,才躲过了野牛的追击。
巷子里散发着垃圾堆混杂着雨水的恶臭,阮熙喘着粗气,等野牛离开以后才总算是松了口气,捡回半条命来。
他也顾不了脏,将背包垫在屁股下坐着休息,一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有昨晚下雨留下的积水,印出月光和一张连模糊都挡不住的惊艳脸庞。
阮熙再次确认地往头上摸,两只兔耳朵依旧还在,捏起来会痛,还他妈会动!
“这都什么事儿啊?”阮熙喃喃自语,他不就喝了点酒吗,还吃了那么多花生米,怎么就醉成这样?
疯了!不仅他疯了,连这个世界也疯了!
另一边,白若年刚和沈忆寒做了和谐运动,依偎在沈忆寒怀里,脸颊泛着余韵的潮红,美眸翘盼,既清纯可人又勾人魂魄。
白若年娇嗔道:“亲爱的,你真厉害,弄得人家全身都软了。”
不得不说,白若年哄男人的手段高明极了,在夸奖对方的同时,又不会显得十分刻意,让沈忆寒属于alpha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乖,宝贝。”沈忆寒在白若年额头印上一个吻,眼底满是宠溺。
他时不时的拨弄白若年的耳朵,对omega来说,极为敏感的存在,眼看着白若年被他撩拨地又低低呻吟,门口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被打断了好事的沈忆寒语气很差:“什么事?”
门口的侍从道:“少爷,林觉那边说,阮熙……他跑了。”
沈忆寒脸色立刻垮了下来,咬牙道:“跑了?一只兔子都能让他跑了,没用的废物!”
白若年一听,眼底闪过阴狠,没想到这死兔子命还挺大?
不过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一只omega能在外面待多久,很快就会被沈忆寒的人给追回来。
“还不派人去找,要是他跑到秦琛那去,事情就麻烦了。”
秦琛对垂耳兔的喜爱,是弗伦斯里大陆所有家族公认的,要不兔族怎么等阮熙一分化,就给秦琛送了过来。
秦琛的强大令整个大陆都为之忌惮,哪怕现在失去了行走的能力,依旧不容小觑。
他一直是弗伦斯里大陆的顶级领导者,曾带领所有种族的alpha,一起对抗大陆的外敌极寒龙渊里,以赤龙为首的500万只恶龙。
那场大战毁天灭地,几乎摧毁了整片大陆,一片生灵涂炭,最终以龙渊被封印,秦琛陷入深度昏迷结束。
昏睡整整两年以后,秦琛才醒过来,精神力突破了2s,却再也无法站起来。
沈忆寒眯了眯眼,万一秦琛真喜欢阮熙,要找他报仇怎么办?到时候可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家族的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