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佛了但渣男们都开始慌了 第111节

宋意眼里划过一丝异样, 却没有多余的情绪, 只说:“你过来, 我有礼物送你。”

燕挽疑惑的朝他看去,方察宋意是拢着袖子的,那广大的衣袖垂下,遮挡了他的双手,不细看根本不起眼。

燕挽迟疑的伸出一只手, 就见宋意抬起手,两只宽袖拂过了他的掌心,他没看到自己手上是什么东西,但毛茸茸的触感让他眼睛微睁,立刻双手去捧。

然后宋意将手收了回去,袖子也随之滑落,露出他掌心一只雪白的兔子来。

很奶很小的一只,垂着耳朵,眼睛红红,看起来很忧愁的样子。

但它太可爱了,以至于这副忧伤面容看起来十分滑稽,燕挽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丧丧兔不怕人,却好似不喜欢太过明亮的光线,没了遮掩,就在燕挽的手心里蹬了蹬腿,好像要钻回到袖子里去。

宋意柔声道:“这只兔子是偶然捡到的,你无趣可以拿他逗闷,没功夫养可以送到我这儿来替你养两天,这样生活会多很多乐趣。”

燕挽眉眼弯弯,真心实意的道:“谢谢老师。”

宋意唇角也勾了起来。

他极少笑,也罕见这般温柔的模样,就好像春日枝头绽放的梨花,被忽来的风不小心吹落成了一阵雨,洒下一地绝艳的芳色。

宋意就知他会喜欢,来时的一口气终于松懈,他道:“我这就回去了。”

燕挽说:“等等。”

然后让小厮把他的小鸟蒸糕端过来,送给宋意。

“我亲手做的,还望老师不要嫌弃。”

精美的食盒严丝合缝,不打开看根本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

宋意眼神顿时微亮,难掩惊喜道:“你真的愿意送我?”

“老师说的这是哪里话,老师送我的兔子,我真的很喜欢,索性也没什么别的好回礼,正巧做了糕点,老师就带回去尝尝吧。”

燕挽一派认真的说着。

宋意难得含笑道:“好,那我就带走了。”

燕挽亲自送了送他,送到府外,看他登上马车,然后回府,专心玩起了兔子。

小鸟蒸糕不想做了,还是兔子更好玩,燕挽把它放在桌子上,让它跑,戳了戳它的兔耳朵,道:“你有没有名字,要不我叫你小白云?”

兔子不可能回他,所以有了“小白云”这个名字。

还剩最后一个没来,燕挽干脆就坐在正厅,免得再跑了,却不想蓝佩毫无动静。

这一等就等到夜深,燕挽恋恋不舍的把小白云放去睡觉,给它喝了水喂了草,还搭了一个舒适的兔窝。

燕挽不想把它关起来,冰冷的牢笼即便是畜牲也是不喜欢的,还决定找个人专门侍候它。

麻烦宋意就不必了,如果老把它送到宋意那里去养,难免要跟宋意频繁接触,他是有夫之夫,得避讳些。

没等到蓝佩来,燕挽决定去睡了,他回到厢房沐了浴,换上了一身松散的白袍,用毛巾擦着头发上的水珠。

玩过瘾回来的福顺敲了敲门:“公子,蓝大人来了。”

见还是不见全由燕挽拿主意。

燕挽问:“他在哪儿?”

福顺:“正厅候着。”

燕挽叹了口气,换了身衣服,将湿发擦得差不多,用发冠束了起来。

发带系着水珠会渗透到衣服里,那种黏乎乎的感觉燕挽不喜欢。

到了正厅,果然见到蓝佩。

他像是忙了一天公务,此刻才喘回了神,袖口上的墨迹未干,温润的眉眼倒还瞧不出什么神色。

燕挽狠狠蹙眉:“你又被蓝伯伯罚了?”

那墨迹绝对是抄书的时候不小心沾上的。

蓝佩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有些无奈:“这样也能被你发现,分明抄书的时候已经很小心了。”

本来可以换件衣服再来,但他实在不想让燕挽久等,于是一抄完书就马上过来了。

他浅笑道:“你送我的那盏花灯很好看。”

一看就知是下人买的,但燕挽有这份心意,他已然很喜欢。

抄书也正是因这花灯而起,送花灯来的小厮被蓝父撞个正着,父子俩便为燕挽大吵了一架,最后蓝父抬出父亲的身份施压,罚他七夕不准出门,还让他抄经书十遍。

经书挑得够薄了,还是有不少页数,为了能见到燕挽,他的字迹十分潦草,还漏了内容,跟他往日将抄书视作静心的心态大不相同。

燕挽却也不知说什么好,想起之前从燕父那里得来的消息,关怀道:“三皇子殿下对你动了手,你现在在朝中过得可好?”

蓝佩轻笑:“放心罢,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我有皇恩浩荡,陛下偏心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至多是在翰林院里受些排挤,不过我并不介意。”

燕挽还是很愧疚:“是我连累了你。”

“我是为了我自己。”

他喜欢的人本也不能放在情敌身边,吃些苦头算什么,莫说是吃苦头,上刀山下油锅他也愿意。

蓝佩不想见燕挽难过,立刻转了话题,同他道:“七夕快要过完了,挽弟你想不想赶个尾声是街上看看,真的很热闹。”

从小到大他就喜欢热闹,性子极其贪玩儿,怎能耐得住寂寞。

燕挽果然心动,但还是拒绝:“不,我不能去。”

“此时花灯还没撤,街上却没有多少人,你一个人闷在府里这么久,闷着闷着就会不开心,大郡主她老人家并不想看到,你就随我去看看。”

要是跟前的人是祁云生的话,燕挽听完或许已经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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