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把张局打发走之后,我就告诉陈婉秋说昨天晚上那个小鬼没有得手,今天晚上他肯定还会来。
而且那个小鬼要是今天晚上再来,在他做好了准备的情况之下,苏天画的驱鬼符就未必有用了。
听了我这话,陈婉秋的脸刷的一下就变白了。
而这时我对陈婉秋说我和苏天将会住到她对面的房间,一来是保护她的安全,二来是为了一劳永逸的帮她解决掉那个小鬼。
陈婉秋听到我和苏天会住到她对面的房间,会保护她的安全,脸上当时就流露出了一脸的欣喜之色,然后立刻就让杨姐给我们两个去安排房间。
毕竟这五星级大酒店的总统套房住一晚上要花不少的钱,她总不能让我们两个出这笔钱吧?
对于陈婉秋这个当红女明星来说,这点儿钱并不算什么。
而就在杨姐离开之后,小萝莉许宜花皱着眉头说最近这两年来只要李佳明追求过的女明星,或者说和李佳明传过绯闻的女明星,全部都莫名其妙的死了。
难道都和那个小鬼有关?
第213章 陈婉秋的变化
小萝莉许宜花是个追星族,所以对很多明星的状况她全都了如指掌。
在许宜花的眼里,陈婉秋可是一个纯情玉女,而李佳明却是一个花花公子,他那能配的上陈婉秋?
之前大剧院的时候许宜花说李佳明配不上陈婉秋的原因,就是因为李佳明和太多的女明星传过绯闻的缘故。
但这会儿在仔细一想之后,许宜花却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这两年李佳明追求过的女明星,或者和他传过绯闻的女明星全都死了。
这些人有的是出了意外而死,有的是莫名其妙的自己把自己给弄死了。
这个规律能说明什么呢?
难道指使那个小鬼的人,他很在意李佳明和那些女明星的关系?
李佳明追求谁他就派小鬼杀了谁!
李佳明和谁有绯闻,他也会派小鬼杀了谁!
那这个指使小鬼的人是个男人还是个女人呢?
我估计是女人的可能性应该要大很多。
想到这里,我好像有点儿思路了。
那个小鬼昨天晚上没有得手,而且今天李佳明又来了酒店,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那个小鬼他今天晚上肯定还会来的。
只要抓住了那个小鬼,相信一切都可以水落石出的。
即便那个小鬼是慑青鬼,有我和苏天还有莎莎,只要他敢来,他就没的跑。
当天中午,陈婉秋请我们三个在索菲亚酒店的餐厅里面美美的吃了一顿。
陈婉秋虽然已经是个大明星了,但她的年龄其实才比我和苏天大三岁,大家的年龄都差不多,所以很容易聊的来。
我和苏天都是历史系的,知道很多各种历史上的典故和传说,而陈婉秋对这方面也很感兴趣。
所以即便是昨天晚上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但在我们聊了一会儿天之后,陈婉秋就显的开朗多了。
而就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小萝莉许宜花就吵着嚷着非要拜我为师了,但我当着陈婉秋和苏天的面却不能给她讲一些我们姜家的规矩,而且还不能让她对我行三拜九叩大礼。
所以我当时并没有直接答应许宜花,而是告诉许宜花,我会选一个良辰吉日,跟她交代清楚了师门的规矩,然后才会让她拜我为师。
许宜花这小丫头生怕我忽悠她,非要跟我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而且还直接改口管我叫起了师父。
对这丫头我也是醉了,她那里知道,像她这种先天灵体,我抢着把她收入我姜氏一脉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会忽悠她?
不过没办法,我要是不跟她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许宜花这小丫头死活都不相信我。
于是我只能当着陈婉秋和苏天的面和许宜花勾着手指一起喊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而就在我和许宜花做着这个在我看来很幼稚的动作之时,陈婉秋的脸上露出了一脸的笑容,她看着我的眼神里好像和之前有点儿不大一样。
我虽然感觉到了这一点,但我并没有去多想,因为这件事情了结之后,陈婉秋的人生可能跟我就没有什么交集了!
她继续做她的当红大明星,我继续上我的大学,提升我的相师等阶。
我们两个,严格的来算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所以,我们两个之间就注定了不会有交集!
更何况我的心里只有秦楚楚,那怕陈婉秋在某些方面来说并不比秦楚楚差,但在我的心里,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位置去容纳另外一个女人了!
当天下午在天黑之前,我把很不愿意回家的许宜花送回了郑教授家里,然后又返回了索菲亚酒店。
秦楚楚那边我想给她打个电话解释一下的,顺便告诉她我晚上不回去睡了,但每一次我打过去电话的时候,都会被她给直接挂掉。
看来她这次是真生气了。
没办法,看来我只有把陈婉秋的事情了结之后才能给秦楚楚解释了。
不过我相信,秦楚楚她并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她跟我生气,故意挂掉我的电话,是因为太在乎我的缘故。
而在当天晚上,陈婉秋又请我和苏天吃了一顿大餐,而且在吃完饭之后,陈婉秋刻意邀请我去她的房间坐坐,说她有一些问题想跟我请教。
苏天其实是一个挺高傲的人,虽然他是陈婉秋的粉丝,但陈婉秋只邀请了我并没有邀请他,他就很自觉的说他先回杨姐给我们安排的房间去休息了。
这种情况之下,我就只能跟着陈婉秋去了她的房间。
而在到了陈婉秋的房间之后,陈婉秋亲自给我泡了一杯极品龙井,然后把她心中的疑问一股脑儿的全部都问了出来。
比方说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比方说我为什么能够通过杨姐的面相看出她的那么多隐私?
还有我为什么能让张局在我的面前表现的那么恭敬?
还有我为什么就算是一枪打死了李佳明,也不用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