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间商人 第1495节

若是从外边看,此时的我和韩老六应该就和一只特大号的蚕蛹没什么区别。

“哈哈哈,韩老六啊韩老六,你也有今天啊!”黑袍人笑的愈发得意:“你不是号称不死之身,青木之体么?现在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厉害,收!”

他话音刚落,围在我们身外的枝条猛地一紧,仿佛随时都会把我们的骨头勒断!

枝条上也长出了许多的小嫩芽,硬生生的直往肉里钻,仿佛是把我们的身体当成了泥土,要在我们的身体里生根发芽。

“说起来,我练成了这门秘术,还要多谢你呢。”囚笼之外,那黑袍人很是洋洋自得:“正是拜你所赐,我才经受了那种痛苦。现在,让你也尝尝,草木在身上钻的滋味!”

看来当年韩老六令他吃了不少的苦头。

“张家小子,你放心,我不会要你命的,还得留着你向庄主领赏。”黑袍人话锋一转,冲我说道:“不过你若是能把你爷爷知道的秘密转达庄主,我就能帮你彻底摆脱以后的追杀——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危害到你,你觉得怎么样?”

爷爷知道的秘密?

早在白天,从智多星,懒罗汉的对话之中,我就已得知,爷爷曾经知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而且很有可能就藏在店中。

可他除了那本老旧的笔记以及小店之外,根本没跟我交代过任何事啊,到底是什么秘密呢?

我正满心疑惑,突然觉得周身一松,四面吹来阵阵冷风。

“抓住了!”韩老六拉了我一把,突然说道。

我睁眼一看,那些捆扎我的枝条全都不见了,黑袍人,大树林全都不见了踪迹,而我此时正飘在空中!

离着地面足足有二十多米,紧贴着那一棵棵极为高大的树木顶端,凌空而飞!

一条手臂粗细的藤蔓紧紧的缠在我腰间,韩老六紧抓着另一端。

突然间,头顶上传出一声长鸣。

我抬头一看,是一只硕大无比的白纸鹤扑闪着翅膀,带着我们一路高飞!

韩老六紧闭着双眼,两唇连动,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藤蔓晃晃荡荡,冷风四面吹来,我的双脚不时的碰触到高些树顶的积雪,宛若梦境。

我远远的看见最高的山峰就在眼前。

纸鹤飞着飞着,突然颤抖了起来,连连惊叫不止,忽高忽低的极其不稳,最后猛地一下大头朝下栽了下去。

韩老六赶忙大叫了一声,强行操纵着纸鹤调整身形,可大鹤却是眼见着越变越小,最终再也承受不住重量,我们俩直接从树顶掉了下来。

我赶帮抱起双手护住头脸,从树丛中坠落。

呼呼的风声直面而来,无数道树枝剐蹭着身体。

直到临近地面三四米,缠在腰上的树藤突然飞出,紧紧的拴在了树杈上,猛的一下刹住了落势。

我们俩从树上跳下来,韩老六很是怜惜的从地上捡起那只已变成四寸大、满布伤痕的小纸鹤,从怀里掏出一个深绿色的小瓶子,在鹤头上倒了几滴,又放了回去。

随即抬手向前一指:“快走,要来不及了!”

走了一会儿,我终于有些忍受不住满心的好奇,向他询问起来。

韩老六沉默了一会,向我说起了往事。

当年他和初一探寻撒尔克古墓,路经沙影迷宫的时候,两人走散了。随后,就撞见了前来寻宝的金蛇叟。

这家伙发现他想要的东西已被韩老六拿到,便从背后下手偷袭,幸亏韩老六是青木之体,初一又及时赶到,这才有惊无险。

在金蛇叟的哀求之下,韩老六和初一放了他一条生路,并没有杀他。

哪成想这家伙怀恨在心,为了报仇竟然不惜加入了龙泉山庄。

韩老六恨声说道:“早知如此,当初就就不该留他!你知道吗?他方才所施展的金蛇化木之术,每一条金蛇都是一条人命。”

“这家伙的实力很强悍,若要正面战斗,恐怕要打到天亮去,那可能就来不及了!若不是正事要紧,我肯定灭了他。”

“什么来不及了?咱们这么急匆匆的赶往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耐不住满心的好奇,扭头问道。

在发现了龙泉山庄的踪影,再联想起那个神秘的老头和小女孩之后,韩老六本来是想坐山观虎斗,带着我爬山了满是石像鬼的山顶躲藏。

可在极为诡异的声响传来之后,他马上就变了一个人——再也不似之前那般气定神闲,脸色慌张的急忙奔下山,拼死要朝那边赶。

“黄昏之剑就在那里,而且现在有人想要用剑做祭品,好像要引出那个东西来!“韩老六一边急走,一边解释道。

黄昏之剑做祭品?

我一听顿时愣住了。

第一千三九九章 丑皇(加更)

用蚯蚓可以引来鱼,用骨头可以引来野狗,用羊羔能引来饿狼。

这黄昏之剑可是俄国的第一驱魔利器,又会引来什么样的怪东西呢?

据韩老六说,怪物的气息已经渐有显露,纸鹤刚一靠近就失去了灵气,再也无法飞行了。

于是剩下的路程,我们只能靠自己的双腿了。

我们俩跑了没一会儿,刚刚停歇不久的大雪再次纷纷扬扬的飘落。

所幸,最高峰附近的气温异常寒冷,雪地上被冻出了一层厚厚的冰壳,新雪落上去只是铺了薄薄的一层。当然了,这薄也是相对而言的,仍是没过了靴子。

我们深知时间紧迫,刻不容缓,当下使出了全身力气,一路向着山顶飞奔而去。

周围都是茫茫雾气,两米之外就已看不真切,我身上的衣服早被冷汗浸透,冻成了硬邦邦的一层。这一狂奔起来,又被热汗数次打湿,却也完全顾不得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真是一点都不假,眼看着山峰就在眼前,可我们拼死狂奔了整整一夜,这才刚刚跑到山脚下。

红日初生,雾气渐散,远远的露出了山的大体样貌来。

它的形状很怪,山顶处横着几道丘岭,最远处是一座几近笔直的高峰,很像是一只高高竖起小拇指的手。

我们俩斜从手背的位置爬了上去,一路上都是既光又滑的冻冰层,脚下一直打着滑,稍不留神就会摔个大跟头。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各自掏出武器,当成冰镐艰难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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