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确实很开心的,因为我可以有时间去等一个人,一个需要轮回九十才能见面的人,但是我现在忽然觉得很恐惧,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人都一个个老去,而你却依然和现在一样,等他们一个个离开了自己,那该是有多么的孤独……我真的很害怕面对这一天的到来,我只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个可以老,可以死,可以安心找块坟地葬了的人,我排斥所有我所拥有的一切,但是这是我的命,我逃避了,最后只能接受。”
“那有怎么样,至少,至少,快乐过,有回忆,就够了。”
唐方点了点头道:“也许吧。”
“唐方!”唐梦琊忽然坐正了身子(6),道,“你当真要等一个人九十年吗?”
唐方点了点头,苦笑道:“九十年,对于一个枯坐了百年的人来说,应该不会太长吧。”
“这九十年中,你会孤独吗?”
“会吧,但是又如何,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孤独永世本就是我们应该有的,尝试着接受吧。”
“唐方,你坐起来,看着我。”
嗯。唐方从唐梦琊的怀里坐了起来,唐梦琊的双眼依然含满了泪水,但是眼角却依然在笑,她用手捧起了唐方的双颊,忽然深深地在唐方的嘴唇上一印。
软玉温香,让唐方不由一荡。
唇分,唐梦琊目光炯炯地直视唐方,缓缓地开口道:“若你孤独,我愿陪你九十年”。
【137】江山如画
夜色空濛,唐方躺在唐梦琊的双膝之上,仰望月色,两人都不再开口,就这样静静地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唐梦琊的双手紧紧地和唐方十指相扣,放在唐方的胸前,“梦琊。 .”唐方叫出了这个注定对他一生中都将最重要的名字,唐梦琊嗯了一声,静静地听着,唐方微微抬起头看着这张轮廓雕琢到了极致的脸,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依然浓重,唐方笑了笑,忽然叹了一口气:“我不配。”
是啊,唐梦琊是何等人物,虽然身份不明,但是举手投足,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拿直升飞机当玩具,撞翻一辆价值十万美金的吉普都眼睛都不眨的人物,论家世,唐方想都不用想,定然比张若昀家中都要来头大得多。
而他唐方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兵痞罢了,这样的男人,怎可能得到这样的大家小姐的垂青。
当年唐方在张若昀的窗口仰望的时候,无非更多的是满足这个小人物的心中梦想罢了,娶一个如同张若昀这般的乖巧秀丽的大家闺秀,已经是他所能想象的极致,至于唐梦琊这个层次的女人,唐方连非分之想都不敢有过。
人穷志短,唐方这种没文化,没地位,没权势、没背景的小人物,爱情原本就只是他们的奢侈品,他们最多只是在城中最差的花楼里面找上一些年老色衰的女子,发泄一下,再高一点,就是积攒一个饷银,等到退伍之后,买上一个大屁股的女人,生一窝的孩子,然后憨憨地看着自己的女人笑,若是再幸运一点,能够遇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他唐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她滚床,但是绝对不会做跟她白首偕老的白日梦,他明白自己的身份,更明白自己的斤两。
还在几个月前,张若昀就是他幻想的全部,她温文尔雅、知书达理,正是他们这种粗鄙之人心中最佳的女友对象,而对于张若昀的感觉,他自己都不是很明白,到底是爱,还是单纯的欣赏,或者占有,满足心中最美好又最龌蹉的想法,把这种风韵的女子推到,远比和那些青楼女子来得爽快地多。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方听过一句话,一男人,一生最好三次恋爱,一次懵懂,一次刻骨,一次一生,唐方不是那种有精神洁癖的男人,有女人不上对不起下面的那个玩意,但是当真有一个让他曾经一辈子都需要仰望的女子告诉他,她愿意陪着自己一辈子。
他又有些懵了,这种似真似幻的感觉,让他都有些拿捏不准,他不敢轻易尝试,害怕是和张若昀一般的疼,幸福的突兀让他如履薄冰,就如同那个唐梦琊手里面的水晶球一般,看似华丽,但是只要掉落在地,就一地的碎片。
于是他小心翼翼地问了一个男人都会问的笨问题:“为什么是我?”
唐梦琊莞尔一笑,低头看着身下男子,柔声道:“这个问题,我也不明白,在我们那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ilveyuntbeausefhyuare,butbeausefhiaheniaithyu.’意思就是:我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而是因为我喜欢与你在一起时的感觉。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大的一段快乐的时间,我可以无需要背负一些我家族中的一些东西,可以很快乐的做自己,我记得当年在罗马的时候,一个公主,曾经就爱上了一个普通人,或许,在童话中,不仅仅王子会爱上灰姑娘,公主也会爱上青蛙的,我不是公主,但是你却是我的一只癞蛤蟆,一只好大的癞蛤蟆!”
唐方吞了吞舌头,笑道:“多大?”
“这么大!”唐梦琊用手比了比,“你和我认识的所有男人都不同,那些男人,出了光鲜的外衣、显赫的身世、不错的相貌,还会剩下什么,他们根本没有在最底层挣扎过,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真实,而你不同,在小树林中,当时我还是对你来说还只是一个陌生的男人,你肯为了我为那些东西玩命,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是我一直等待的男人,在我们那里,每一个女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他们希望自己的王子能够翻山越岭,跋山涉水,打掉怪兽,斩掉恶龙,然后把自己心爱的公主吻醒,那一刻,你吻醒了我,所以——我选择了你,不是你的荣幸,这仅仅只是我的选择罢了。”
唐方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子,心中涌起了无限的思绪,自己一个一无是处的男子,因为自己的一步步靠近,靠近每一个高不可攀的人物,然后慢慢地融入他他们之中,最后由仰视变成平视,从平视变成了拥有。
而终会有一天,他会跋山涉水站在最高颠峰,俯视曾经每一个曾经俯视自己的人。
他让每一个看着自己跟唐梦琊并肩而战的时候,不是鄙夷地说一声“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而是真心真意的觉得。他唐方有资格,有资格拥有她。
而这一漫漫的长路,就从今日起,沈元等人只是他攀上巅峰的踏脚石,而后还有更多,更多……她要一步一步向上,将所有人的人都甩在身后,让他们用崇敬的目光仰视自己,王云光、魏家老者,还有紫玲玎,以及那些闻所未闻,却在道门中如雷贯耳的大人物,终有一日,他唐方才是这个天空中最为闪亮的那颗星星。
而这个答应陪着自己的女人,唐方要证明,只要她安静地陪在自己身边,她就会成为这(5)个世上,所有女人最羡慕的一个。
因为她有一个让她们的男人高山仰止的男人!
他知道自己有这个能力,虽然他还不能完全操控这份能力。
一股压在心中很久欲望之火,终于开始被唐梦琊的一个吻点燃,然后开始发出熊熊的火光。
唐方缓缓地站了起来,沉声道:“江山如画,星光灿烂,终有一日,天下道门尽操控在吾鼓掌之间!”
一吻,吻醒的不仅仅是唐梦琊心中的那个幻想,更是唐方埋在心底最深处的野心。
一卷终,第二卷唐方便要开始发飙了,高潮将会一波一波来的,大家拭目以待,呵呵。。
【138】阴谋再起
气急败坏的沈元从唐方手底下逃命之后,一连跑出了数里才敢停下来喘口气,依然惴惴不安地回头张望,确定唐方没有追了上来,才猛地把宝剑往自己旁边的一块石头猛地砍了下去,石块应声而碎,沈元大声骂了一句,才盘膝下来调息,这九阳锁鬼阵,让他消耗了太多的道念,若在不休息,可能会对他以后的修行都会有影响。 .
过了好久,沈元才吐出一口浊气,喃喃地道:“好厉害!”
这个时候,身后有树叶踏破的声音响起,沈元猛地回头,厉声道:“谁!”
身后一个白面男子悄然出现,看着沈元气急败坏的模样,笑道:“沈兄受苦了。”
“你是谁?”
那人手里面拿着一个瓷器,反复摩挲,有些爱不释手,看上去有些像在城市里面一些附庸风雅地富家子弟,身上的打扮也是极为考究,对着沈元道:“小弟李鑫,问兄台好。”
“你跟踪我?”
“哪里哪里?”李鑫摇了摇头,道:“我跟踪的是那个僵尸,无意中看到沈兄与他的冲突,所以才跟上沈兄弟,看看沈兄有什么用得上小弟的地方吗?”
“你跟踪他?多久了?”两人都是心机深沉的人物,自然不需要废话,一点就透,李鑫点了点头道:“我跟踪他很久了,今日才见他出手,果真厉害,沈兄能够全身而退,难得,难得,若是换成兄弟,恐怕今日早就是一具死尸了。”
沈元道:“我问你,他是否就是江湖上传言,一夜之间,将王家灭族的那个怪物?”
李鑫点了点头道:“不错,他姓唐名方,本就是一个兵痞子,谁知道被王云光那小子算出了命格,诓他入了祝由,王云光本意是将他练成一具旱魃,但是事与愿违,被唐方识破了,唐方一怒之下,将王家上下全部屠杀,单单跑了王云光。”
沈元喃喃地道:“果然是他,这样说来,我败在他手上,败的不冤了。”
“确实不冤,反而光荣得很,”李鑫点了点头,道:“我跟踪唐方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平日里与常人无异,显不出本事,但是关键的时候,就会变成那个恐怖的存在,这其中的奥秘,我也没有参透,但是依我所知,他定然是当年王家所拜的僵尸真主赢勾的一滴血脉的传承了。”
“赢勾?”沈元愣了一愣,道,“可是传说中尸鬼村里面的那个恐怖存在?”
“不错,王家传言,赢勾老祖因为耐不住寂寞,以一滴僵尸血轮回,每一轮回都会斩断记忆,与常人无异,王家小子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算出了唐方就是这一世赢勾血脉的传承,所以才会有了将他练成旱魃的念头,可惜功败垂成。”
沈元嘴角一笑,道:“你跟踪唐方,定然是存了和王云光一样的心思。”
李鑫嘴角露出一丝讥讽,道:“这等机缘,难道沈兄弟相错过吗?”
沈元沉默了,李鑫接着道:“我跟踪唐方日久大抵已经判断出唐方的实力,他似乎并没有和赢勾血脉真正的融合,只是得到了一些血脉的粗浅的东西,并不是真正不老不死的僵尸真主。僵尸分三种,一种便是传说中的行尸,这种完全是尸变,三魂七魄都已经离体,只是凭着一口生气能够行走,最易制服,根本就没有任何伤害人的能力,祝由赶尸大抵是赶得这种僵尸,而第二种,则是血尸,也就是在养尸地中形成的厉害玩意,可以进化,只有一魄,没有过多的思想,只能简单的食欲,一切为生存而动,若是修到最厉害的时候,能够引发天雷地火,但是基本上能够躲过天雷地火的僵尸根本不存在,我们说的僵尸害人,大抵就是说的这种,而最厉害的僵尸,则是传承。这种僵尸,是有心智的,是得到了僵尸真主的血脉,他们可以保存自己的神智,但是又有了僵尸的神通,可以不老不死,不堕轮回——唐方应该就是第三种。也是最稀少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