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第74节

  “老板,你和那个鬼说的‘水太凉’是什么意思?”

  女尸的记忆一大部分是继承于白夫人,在那个年代,女人读书的种类其实不多,自然不可能和要考功名的男子一样“学富五车”。

  至于《红楼梦》中的那一个个才女荟萃一堂,大概也只能出现在书中了。

  “他是明末文坛领袖,好像还做过礼部尚书,清兵入关,大明快亡了,他准备殉国,他的爱妾柳如是准备陪他一起殉国,结果爱妾跳下去了,他始终不敢跳,说了句:水太凉。最后投降了满清。”

  “那这人真不是东西呢,老板你是拿这个讽刺那个鬼么?”白莺莺问道。

  “事实上,钱谦益最后虽然降清了,但一直暗地里资助反清势力,还给反清军队通报消息,也曾因此被清廷问罪过。”

  “这…………”白莺莺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这个人了。

  她很单纯,就像是老人和小孩在看电视剧喜欢直白地问:“这人是好的,这人是坏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世界,不是黑,就是白,至于灰色地带,太复杂,太难懂,干脆就当作没看见。

  “我刚刚丢入地狱的那位,其实本质上和钱谦益差不多。”周泽笑了笑,拿起茶杯,在柜台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那你还送他下地狱?”白莺莺有些不解道,“至少,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在阳间多逗留一段时间是可以的吧?”

  周泽摇摇头,“你开始可怜他了?”

  “水太凉,人之常情嘛。”白莺莺嘟了嘟嘴,“我现在是死了,成了僵尸,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觉得不给国君和朝廷一起殉葬,也应该是自己的选择才对。

  死,当然可以得到称赞,不死,也能够理解。”

  “鬼判官说他应该在那一天死,其实是对的。”周泽把水杯放下来,“我本来死了,又借尸还魂回来,我自己其实是在努力地苟活着,我本不该有那个资格去问别人你是否应该去死。

  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白莺莺点点头。

  “任何事情,都需要代入到特定的情境去思考,思考古人,思考古人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代入到那个年代,代入到那个时代的文化、风俗等等背景之下。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然是民族和谐都是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局面。

  但如果放在明末,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立场。

  你的想法,就像是古代老农觉得皇帝每天早餐能吃十根油条十个大肉包子一样,我们以各自的小人物思维去代入那些历史上的大人物,本就是错误和不合适的。

  是,钱谦益是在投降清朝之后还帮反清军队做了不少事情,甚至还在自己编纂的文献里讥讽清朝,但那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够。”

  “不够?真的非得让人家去死么?”白莺莺不解道。

  “他得死。”周泽很认真地回答,“包括我刚丢下去的那个鬼,他也得死!”

  说完,周泽深吸一口气,

  “不死也可以,洒脱地离开,去当一个富家翁,彻底相忘于江湖,抛弃荣华富贵,自此籍籍无名,也可以。”

  “凭什么?”白莺莺很显然不同意,“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多铎大军开进南京城,钱谦益是当时南京城里官衔最高的人,他领着众人跪迎清军入城,投降了满清。

  他不能投降,他也没资格投降。

  他的声望,他的身份,他的权柄,他的地位,他的享受,他的超规格待遇,都是朝廷给他的,也可以理解成是国家给他的。

  你得到了多少好处,就理所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你从国家手里拿到了这么多,位极人臣,哪怕腰都快摇不动了,依旧要追求柳如是,可以一树梨花压海棠潇潇洒洒。

  那么当国家需要他时,他自然理所应当也有义务去履行自己的责任。

  这是一种,契约精神。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实际上平头百姓哪怕抬头,

  望天,

  也没人说他们个不是。

  但那些食俸禄,享民脂民膏的古代当官的,他们本身就有义务在国家这艘船要沉的时候,不惜一切去把这艘船给撑回来,甚至,和这艘船,殉葬。

  英雄难做,小人好当。我们更应该击掌鼓赞英雄,而不是自我代入为小人寻求开脱。

  不是我做不了英雄,所以小人也是可以理解的,从来不是的。”

  白莺莺听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就比如文庙的那位,在明朝是御史,类似于现在的检察官,还不是检察长,但后来他当了九卿,类似于当今的部长。

  投降之后,还能混得这么好,节节高升,你说,他该不该死?

  明朝有位大官,曾喊出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我脑子晕了。”白莺莺摇摇头。

  “这里是书店,虽然小说书比较多,但你也能看看其他的书。”周泽扭了扭脖子,“反正你也没其他事儿做。”

  白莺莺瞥了一眼周泽,意思是说得像是你有什么事儿做一样。

  周泽起身,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出来时看见白莺莺在给自己茶杯蓄水,白莺莺又问道:

  “对了,老板,那位喊出‘国家养士百五十年’的大官之后怎么样了?”

  “哦,被皇帝派锦衣卫在左顺门前拿棍子狠狠地抽了一顿。”

  周泽醒醒鼻子,

  “然后就没然后了。”

  “…………”白莺莺。

  主仆二人难得文青了一把,聊了聊历史,聊了聊世界观;

  当然,这种良好的氛围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女尸马上丢下书拿起手机开始玩起了亡者荣耀。

  不过店里又来了客人了,是一个中年男子,年纪大概四十多岁,穿着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面容有些粗糙,衣服也有些破损,看起来有些憨厚。

  “老板,能在你这里贴张告示么?”男子很谦卑地问周泽。

  “什么告示?”周泽问道。

  “寻人启事。”男子很老实地回答道。

  “贴吧。”周泽起身,走到了店门口,看着对方在墙壁上贴告示。

  “没照片么?”周泽看见告示上只有文字没有照片。

  “被抱走时还小咧,才几个月,没得照片。”男子搓了搓手,给周泽递了根烟,“别嫌弃。”

  周泽接过烟,问道:“被拐走的?”

  “不是,被送养了,当时她有一个姐姐了,那会儿不是没二胎政策嘛,我又罚不起款,又怕丢了工作,只能给别人送养了。

  这些年,我们是日思夜想着她,希望能再见见她,不过这些年我们也没什么联系,毕竟送给别人养了,别人家只要对她好就行了,我们也不方便去打扰她,对她也不好。”

  “哦。”周泽点点头。

  “这次,是她弟弟命不好,得了白血病,我只知道十几年前抱养她的人家住在这块附近的,所以只能在这里找找。

  孩子大姐没匹配成功,现在她弟弟的命只能靠她来救了,我们也正好一家人可以团聚。”

  “弟弟?”周泽皱了皱眉,问道:“她今年多大?”

  “十七了。”

  “她的弟弟多大?”

  “十六。”

  “可怜。”周泽叹息道。

  “是啊,好好的一个年轻孩子怎么就得了这个病呢,老板,你帮我多留意一下,我再去前面继续贴去,我已经联系了媒体,明天可能就有采访。

  估计很快就能找到她咧,到时候我们一家就能团聚咧,她弟弟也能有救咧。”

  中年男子很是憨厚地笑了笑,

  然后走向了前面。

  待得他走远,身影在夜幕下消失后,

  周泽看了看店门口墙壁上的寻人启事,轻声道:

  “可怜。”

  然后,

  周泽伸手,

  把这张刚刚贴上去的告示,直接撕了下来。

第五十九章 半价

  二女儿今年十七岁,小儿子今年十六岁。

  也就是说,那个憨厚的中年男子在把二女儿送走后,马上就怀着愧疚无比思念无比的哀痛心情,和老婆又生了一个孩子。

  所以,之前所说的超生违规,罚款什么的,都是假的。

  他就是想要儿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儿,第二胎也是女儿,所以干脆送人了,然后马不停蹄地孕育新生命。

  就算是送人了,结果连人家住址都不知道,也没个联系方式,摆明是以后不搭理的意思了。

  很幸运,下一胎是儿子,不然又会送出去三女儿,四女儿……

  现在因为儿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找匹配,因为大女儿匹配失败,他们这才想到:

  哦,我们好像还有一个送人的丫头咧。

  然后,为了救儿子,他们开始寻找。

  发动媒体,再贴传单寻人启事。

  想要感动别人,就先感动自己,人就是这种感性且复杂的存在。

  在女儿被送走的十多年里,他们或许也曾感到过些许愧疚,但他们并不后悔,如果后悔的话早就开始行动找了,而且刚送走的那几年,肯定比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找起来更方便。

  如果你做错了一件事让你痛苦,那么你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不断地进行心理暗示,去缓解甚至抹除掉这种痛苦。

  那个中年男子做得很成功,他编织了很多个理由,谎言说了一百遍,他自己也信了。

  他觉得自己还是爱和惦记着二女儿的,他觉得自己当初把她送人是出于无奈,是迫不得已,感天动地,情非得已,如同“赵氏孤儿”那般。

  他们不会去想,那位被他们送人的女儿,现在已经十七岁了;

  她应该已经上高中了,有着自己的人际圈子,有着和同龄人没有区别的人生;

  甚至她养父母可能根本就没和她说自己是养女,她觉得养父母就是自己的亲生父母。

  她的日子应该很平静,

  但很快,她将迎来一道晴天霹雳!

  娃儿啊,告诉你一件开心的事情,你亲生父母找到了!

  娃儿啊,告诉你一件激动人心的事情,你之前的父母不是你亲生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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