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第347节

  “还有,当时夫人和那位书生也是这样,坐在山坡上,看着下面一帮人玩蹴鞠。”

  白莺莺一只手托着自己的下巴,有些神伤道:

  “也不晓得夫人现在在地狱过得怎么样,也不懂以后有没有机会再见到夫人。”

  周泽没说话,

  他清楚,

  白莺莺是知道白夫人留下的安排的,白夫人让他在下一个寒衣节时以竹子当燃料将白莺莺焚化,白莺莺后来还自己给自己设计火化用的竹床。

  有时候,她确实很冷酷,尤其是自己第一次见到她苏醒的时候,如果不是自己的指甲正好克制她,可能当时自己跟许清朗的下场不会太好。

  但相处之后发现她其实很单纯,非常非常的单纯。

  周泽抬起头,身体后仰,完全靠在了长椅上,阳光撒照在身上,给人一种暖洋洋的惬意感。

  “莺莺啊,你说我总是这样荒废时间,是不是不对。”

  “没有啊,每次看见老板坐在那里看报纸晒太阳莺莺都觉得好幸福的说。”

  “但那次,你跟老道他们,差点集体出了意外,如果我不咸………”

  “老板!”莺莺忽然沉声道。

  “嗯?”

  “莺莺会努力修炼的!”

  “啊?”

  “莺莺以后会保护好老板的,让老板可以每天晒太阳看报纸喝茶,不会有其他的烦恼。

  莺莺会给老板提供一个完美舒适的环境,作老板你永远的港湾。”

  “这话好像应该是男人来说才对。”

  周泽伸手在她脑袋上轻轻摸了摸。

  想想看,

  一个自小受“夫为妻纲“等等封建糟粕思想毒害长大的女仆,

  唉,

  是多么的可爱啊!

  公园门口那边有一些小吃店,这个时候也开张了,不过不是卖的油条包子,而是做的冰激凌。

  莺莺的目光不时地向那里看去。

  “想吃么?”周泽问道。

  老实说,小姑娘自从跟了自己之后自己好像也没给她买过什么东西,一直都是她倒贴着自己,包括开书店,都是用她的陪葬品抵押了做本钱的。

  如果没有海神那件事拿到了一百万的订金,周泽都还不了白莺莺的钱。

  莺莺陷入了沉思,

  她是不用靠吃饭维系生存的,

  但偶尔吃吃东西也没啥问题。

  “怎么了?”周泽问道。

  “老道以前跟莺莺说,女孩子吃太多冰的东西对身子不好。”

  “偶尔吃吃也没什么关系。”周泽说道。

  “那万一下面更冰了怎么办?”

  “…………”周泽。

  “算了,还是吃吧!”白莺莺决定了。

  “好,我去买。”

  周泽走过去,要了一份冰激凌,因为是早上刚开店的缘故,所以等了许久。

  白莺莺坐在那边的长椅上,一直看着周泽站在店门口那里等冰激凌做好,居然时不时地发出“嗤嗤”的傻笑。

  虽然受伤了,

  但感觉好像也不赖嘛。

  终于,冰激凌做好了,周泽拿着它往回走。

  “砰!”

  一颗足球忽然飞来,直接砸中了周泽的手,冰激凌被砸落在了地上。

  远处的一帮小孩也愣住了。

  周泽没理会那些小孩,而是对前面的莺莺做了一个抱歉的手势,一边抽出面纸擦拭着自己的手和衣袖一边道:

  “没事,我再去买一个。”

  说着,周泽就转身又走向了那家冰激凌店。

  等周泽转身时,

  刚才还一直“柔若无骨虚弱无比无法自理”的白莺莺当即跳下了长椅,

  简直灵活的一比,

  紧接着更是伸脚将面前的足球直接踹了过去。

  “砰!”

  足球飞上了高空,

  直接飞出了公园范畴,甚至可能飞向了下一个街区。

  一众孩子包括教练呆若木鸡。

  白莺莺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对着他们挥舞了几下,以宣泄自己的愤怒!

  好气哦,

  老板第一次给自己买冰激凌,

  居然被你们给破坏了!

  人家装一次病容易么我!

第两百七十二章 置业嘤!

  周泽是背着白莺莺回来的,白莺莺一只手搂着周泽的脖子,一只手拿着冰激凌时不时舔一口,周泽能闻到少女身上传来的那股子幽香还有冰激凌的甜味。

  “老板,你是不是很累啊?”

  “没有啊。”

  “那是不是莺莺很重啊。”

  “没有啊。”

  “那老板怎么总是把莺莺滑下来再向上一托?”

  “没有啊。”

  “有的有的。”

  “莺莺啊。”

  “啊,老板。”

  “你怎么不穿胸兆啊?”

  “老板,莺莺以前一直是穿的胸兆啊。”

  “那你今天怎么穿的是肚兜啊。”

  “今天是老板给莺莺换的衣服啊。”

  “哦,我的错,我以为你是清朝人,习惯穿肚兜。”

  “老板你喜欢肚兜?”

  “都喜欢。”

  随便聊着一些关于“巴黎最新时装周”的趣闻,

  周泽背着白莺莺走到了书店门口。

  书店里正在放着歌。

  “人在广东已经嫖到失联?”

  白莺莺跟着歌哼唱着,然后问道:

  “老板,这是什么歌啊,这么刺激。”

  “是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叫《广东爱情故事》,粤语唱的。”

  “哦,酱紫啊。”

  推开书店的门,周泽发现书店里居然有一个陌生人,这个人身穿一套白衣,脚上穿着千层底布鞋,手持毛笔,正在对着吧台上放着的白纸挥毫。

  老道坐在轮椅上,对方每一笔下来,他都在旁边鼓掌喊“好!”

  周泽把莺莺放在了沙发上,也走过来看了看。

  “老板,你回来啦,这位客人是个大书法家,来我们店喝了杯茶没带钱,但身上带着笔墨纸砚,贫道就让他留一幅字当茶钱了。”

  周泽点点头,对此也没说什么,一杯茶水也没多少钱,人家留一幅字也说得过去。

  “呼!”

  写好了,

  落款,用印。

  这位年近五旬的白衣先生后退两步,打量着自己的字。

  老道也凑上去,不停地喊着“好字,好字啊!立意深远,字字铿锵,老板,裱起来挂书店里怎么样?

  就挂在你那个‘姑妄听之,如是我闻’的牌子下面?”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每个字都写得很有神韵,老道评价说是字字铿锵也一点都不为过,周泽不是很懂书法,但从吃瓜群众的角度来看,也的确是一幅好字。

  但听到老道说要把这幅字裱起来挂在外面时,周泽直接道:

  “别挂门外了,挂你自己房间里吧。”

  “啥?”

  老道心里悚然一惊,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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