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开局拒绝刘天仙复婚 第32节

她要找林轩寻求合作。

而很明显的,刘国梁对于花姐来讲,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一个不会显得,那么突兀的机会。

毕竟,如果花姐直接去找林轩,就会显得太过于商业化。

做人到了花姐和林轩这种层次,万事都追求一个平缓以及合理性。

她明白与林轩的第一次接触时,尽量不要表现得太过于商业化。

其实不到他们这种层次,是不会了解这其中蕴含的意义,到底代表着什么。

可怜的刘国梁,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明明是寻找花姐帮忙找林轩。

却不料,刘国梁自己却成了花姐的一枚棋子。

而花姐说的这些事情,林轩他看不出来吗?

不,相反,他早就看出来了。

可有些事情,看出来,没有必要讲出来。

因为林轩,可以了解花姐的这份用心。

为了结交自己,一直忍着,直到刘国梁来了,花姐也知道机会来了,所以就来找自己了。

林轩绝不是自恋,因为他与花姐都是同一个层次的人,所以他明白花姐的意思。

至于花姐把刘国梁当成棋子使用这件事情。

林轩完全无所谓。

现在的刘国梁,就是属于林轩一个人的小汪汪,当棋子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所以,刘国梁才会和花姐,一同出现在这里。

并且因为,花姐要和林轩谈的,是真正的大事。

所以,花姐就对刘国梁好言相劝,让刘国梁先和林轩谈“正事”。

刘国梁所谓的正事,就是《围城》的印刷合同。

在这一个瞬间,刘国梁脑海中百转千折。

可林轩没有想这么多。

他笑着看向了面前的刘国梁。

这个中年男人,仿佛一夜之人,又活过来了。

昨天的他,意志消沉、浑浑噩噩、看着想要轻生的样子。

可今天的他看起来,却已经充满了斗志。

仿佛就是20岁的年纪人,刚来到大城市,想要伸展拳脚、博得自己一方天地的斗志。

林轩喜欢这种有斗志的人。

只有这种人,才配给自己当狗。

林轩笑着对刘国梁开口了。

“现在知道《三体》这本书为什么是小事了吗?”

“知道了。”

刘国梁心中不光是知道了,他也明白,有了《围城》,那么《三体》真的已经不重要了。

刘国梁真的不傻,相反他还很聪明。

《三本》再火,毕竟也只不过是科幻小说。

小说读者,有许多类型,他们有各自的群体。

林轩之所以凭借《三体》获得雨果奖和星云奖,会获得如此巨大的社会反应,是因为这两个奖华夏人从未得过。

但是,科幻小说,毕竟还是受众面类别最小的小众小说。

什么才是受众面最大的小说?

有些人可能觉得是玄幻小说,可能是都市小说,可能是同人小说。

但其实都不对。

是言情小说!

因为这天底下,最愿意为了喜欢的东西买单的,永远不是男人。

男人有理智。

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毫不在乎而买单的,要么是孩子,要么是女人。

而《围城》此书,针对面,虽然说是写的全人类对婚姻的终极探讨。

倒不如说是,天底下所有女人,最想知道自己老公心事的一本启蒙书。

所以,说《围城》是言情小说,一点也不为过。

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刘国梁才意识到,和《围城》这个言情小说相比,《三体》这本科幻小说,简直就是个渣渣呀!

但其实刘国梁根本就不知道的是。

当初林轩写这本《围城》,哪里像刘国梁想的那么高尚。

林轩纯粹就是闲的无聊,再加上与刘忆菲离婚,所以才突发奇想写出来的《围城》。

如果被刘国梁知道这真实原因,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哭晕在厕所。

林轩的想法,刘国梁这辈子也没有机会知道。

而刘国梁的想法,林轩根本就没有兴趣知道。

林轩直接就对刘国梁开口了。

“现在知道《围城》是什么了?”

“知道了。”

“呵呵,知道了就好,印刷版权的合同带来没有?”

“带了。”

“拿过来。”

刘国梁迅速从档案袋中,拿出了几页合同,恭敬的双手递给林轩。

合同很简单。

标题就是:《围城》印刷版权。

林轩随便扫了一眼,主要是看看自己的分成。

这份印刷版权,并没有设置太过复杂的印刷等级。

因为根本就没有用。

普通的书,如果要印刷,可能会设置成三个版本、五个版本、甚至七个版本。

而这些版本,会从最初的普通包装书籍,最后变成精美的插图珍藏包装。

为什么这么设置?

因为普通的书,哪有那么多读者看啊。

他们只能够通过改变印刷方式,来博得读者的喜爱。

但是,林轩的这本《围城》,根本用不着这种老土的办法。

因为它是《围城》。

因为它是林轩写的书。

因为它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这些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做为已经在图书印刷业中,从业近20年的刘国梁来讲,他当然明白这些道理。

所以他的印刷版权合同,只给出了两版印刷方案。

第一印刷版是收藏版,单书定价39.9元。

第二印刷版是珍贵收藏版,单书定价99.9元。

至于林轩的分成,他也看了眼。

每印刷一本,林轩分红3成。

这已经比一般出版业给的分成高许多了。

一般的图书出版,作者根本什么都不用干,直接拿版权费就行。

而出版公司,却还要支付人工费用、印刷费用、专利权等等。

一本书卖40块钱,最后他们也就可以挣到15块钱纯利润,再拿出3成也就是12块钱给林轩,最后就剩下了3块钱纯利润。

一个印刷企业,废了半天劲,一本书才挣3块钱?

听起来似乎有点少呀。

但如果卖出1亿本呢?

可能有人就会觉得不少了。

因为转手就是3个亿。

一本书的印刷,真的比想像之中,简单太多了。

只要买单的记者足够多,一个企业开足马力,所有员工全上阵,一夜之间,便可以印刷出几十万本书籍来。

这真的不是开玩笑。

而于最终卖出的数字,刘国梁有自己的看法。

刘国梁相信以林轩的声望,1亿本,都只是开始的数字而已,以后会更多。

可以说刘国梁他对林轩,已经投入了血本和棺材本了。

因为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大公司的中层管理者。

现在的刘国梁,什么都没有。

但他却需要工人、需要印刷机。

所以,他需要自己掏钱去买。

这和一个人,重新开一家印刷厂,一样的道理。

他刘国梁,为了林轩的这本《围城》,居然开了一家印刷厂。

足可以看出,刘国梁对林轩,已经真的投入了血本了。

如果这次失败了,那刘国梁真的是身无分文,成为业界的笑话,直接就自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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