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哆啦A梦的百宝袋 第75节

而那一日,漏网之鱼找上了康立......康立不在,没关系,那就杀你全家。

你杀我全家,我也杀你全家,一报还一报!

当康立回到家中,看见满屋子的残肢断臂和血浆后,巨大的打击甚至让他精神失常,不顾一切地追查凶手,誓要让凶手血债血偿!

......他找到了。

他把所有的怒火都宣泄了出去!

而那个凶手在临死前对他说:你活该死老婆,你活该绝后,你他妈就不该活着!

从此,康立一蹶不振。

他在把一个人关在家里颓废,摆烂,天天酗酒。

他不吸毒,因为妻子生前讨厌这玩意。

超能力不会随着心境的变化而变弱,但他的意力不再活跃,曾经耗光后半日就能补满的意力,在全身心的颓废下一星期才能勉强补满......可见他哀莫大于心死。

数月后,康立找上了杨陀。

他说:“我要退出。”

杨陀震惊了:“你在说什么傻话!”

康立说:“做我这一行的,总有一天报应会找上我,他们哪怕杀不了我,也会毁掉我在乎的,所以......我不想干了。”

他想摆,只要我啥都不干,啥都不在乎,你就伤不了我。

可康立的话传到杨陀耳里,他只感觉震惊、生气、不敢置信,自己最好的兄弟,居然会选择离开......

“我们一手拉起的班底!”

我知道。

“我们一同壮大的帮派!”

我明白。

“我们一起发过誓的,一起组织过各种内部会议,一起创立的密语,一起收拢的人才......!”

我都记得。

“你知道杨帮全部的秘密,现在你居然说,你要退出!?”

是的,让我退出吧,若是不让退出的话......

就按照帮规,把我弄死吧,你亲自动手。

杨陀沉默了很久。

他说:“......你退出吧。”

一场车祸,让杨帮的二当家上了西天。

杨帮为他举行了葬礼,据说在葬礼上,帮主杨陀哭得很大声,非常动情。

而没有人知道,霄耀县的贫民窟里,新来了个捡破烂的。

康立明白,这是自己新生活的开始。

不伤害任何人,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我只是个拾荒者,是个捡破烂的,我能得罪谁?

但,人总得有个爱好对吧。

那么,作为一名拾荒者,他能想到的最大爱好,就是去收集一些从垃圾堆里刨出来的好东西......

这种小爱好,又能损害谁的利益?

妥了。

第十二章 开战前奏

血奴军团和狼群,并不会走到一起。

“我的奴仆们需要进食。”血王对小男孩道:“要不,小狼孩你再给我们一点时间?”

小男孩却摇头:“时间,宝贵。”

“我,狼崽子,先行;你,快点!”

说罢,狼群与巨狼们共同行动,同血王他们分开了。

他知道,与自己制造的狼群不同,血王所创造的这批血奴更加强大,所以消耗就越高如果不尽快补充营养的话,倒不会死,却会陷入冬眠状态。

也就是以耗能最低的状态睡去,整个血奴就废了。

这样的话,得不偿失。

当然,他还不忘分给血奴一头老狼来帮他们指引方向。

很快,两者分开,血王率领着数百人的大部分奔驰,很快就上了大街......现在也不过才九点半而已,街面上算是灯火通明,人挺多的。

待这三百多人跑上街后,自然吸引到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们在干嘛?拍电影吗?”

“我超,这些人跑得好快!”

“大晚上的是在举办马拉松大赛?”

“哈人,有点不正常,我先润了。”

在街面上奔跑的众多食尸鬼肚子一阵叫唤,平日里正常得不行的人群,此时此刻不知道为啥飘来一股股异香。

他们饿得不行,好像扑上去大快朵颐。

就要忍不住了......

“忍着!别对普通人出手!”

出逃精神病院半年还能混得如此滋润,这证明血王的智商并不低下,他可不会放任这群食尸鬼乱来。

真放任的话,就该让他们在贫民窟里大吃特吃一顿。

所以食尸鬼的血液流动陡然加快,血王的意志深深铭刻进他们的脑海,让一众的食尸鬼快速收敛了自己的小心思。

不值得不值得,就为了这个杀人不值得......

跟着王走,他能给我们带来食物的。

很快,在某位熟悉路线的血奴带领下,他们一头扎进了夜市,三百多人潮汹涌的地涌入,看得夜市的众人眼皮子直跳。

在夜市,烧烤摊支棱着,酒楼饭店大门敞开,到处都飘香着肉香味......无论是烤熟的还是生鲜的,饿极了的食尸鬼们都来者不拒。

血王下达了命令:开吃!

于是三百多食尸鬼们一拥而上,像是蝗虫国境般席卷了过去,招呼不打一声抄起桌子上的饭菜或摊位里的鲜肉,直接给倒进了嘴里!

看得一众普通人目瞪口呆。

......发生什么事了?抢劫吗?

不抢钱,光抢肉?

“你他妈抢我肉是吧!”

有老板气得血压上涨,当场水杯一抖,矿泉水化形为长刀,他提着水做的锋锐长刀气势汹汹地上前......就看到一名食尸鬼举起了自己几百公斤的烧烤摊,把食物都给抖了出来。

一群同类饿虎扑食般,在地上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类似的景象。

这位烧烤摊位了老板想了想,怂了。

手里的锋锐长刀褪为水流洒在地上,他转身就跑,边跑边喊:“抢劫啊!抢劫啊!!!”

人群骚乱,一些人在原地拍照,一些人开始打电话报警。

待这群血奴食尸鬼祸害完夜市后,他们这才在血王的命令下迅速撤离,连忙赶往下一个地点......

在霄耀县,各种餐馆肉铺夜宵遭殃时,丁荡矛还在避暑山庄内。

他接到了手机短信,是芩乐乐发过来的。

只看了第一眼,他整个人当场就蹦了起来!

“尾巴没收干净?可我明明......该死!”

还好,芩乐乐可不是什么花瓶,在道具的辅助下反杀敌人是很正常的倒不如说,敌人居然连超能力都没展现出来,就被芩乐乐当机立断地干掉了。

还缴获了他的超能武器,可喜可贺。

但丁荡矛可是坐不住了,先别提对方是怎么做到的,他遵守超能界的规矩搁这儿等敌人来解决私人恩怨,而敌人却去偷他的家?!

随即,丁荡矛想通了,就像是被短信诈骗的人,在给骗子汇款过后的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一样.......

普通人,遵纪守法,在法律的框架下守规矩。

那么超能者,自然该守超能界的规矩。

却忘了一件事,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两种规矩都不想守。

更何况超能界里,更加遵从弱肉强食,强者为尊!

无论是绑架也好,人质也罢,只要他成功了,自然会由失败的一方来买单......

“你他妈就像个傻哔!”

丁荡矛骂了自己一句,然后拿出了他之前抗拒得不想用的磁带「思考者」。

这盘磁带,是对心灵影响最大的那种磁带。

但现在,必须要用到这玩意了。

毫不犹豫地,他把「思考者」融入了自己的身体内。

瞬间,丁荡矛的双目变得清明起来,他这一刻的思维被不断放大、开阔,突破了原有的脆弱枷锁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一丝笑意。

“果然像个傻哔。”他轻轻道。

说罢,他整个人提枪而走,坐上用钱租来的汽车,一脚油门踩下去,离开了避暑山庄。

汽车在奔驰,丁荡矛还顺便掏出手机,给芩乐乐打了个电话......

群狼绕山而来,直线奔袭。

被改造的狼群嗅觉无比灵敏,他能闻到那股熟悉的气味,代表目标是乘车来到了这家山庄......但此刻,却是人去楼空。

人跑哪儿去了?

气味还残留在空气中,没有消散。

“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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