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我,朝阳热心群众 第18节

包黑炭:“我也二十出头,关哥!”

狄大胖:“我也是,关大哥!”

关洪峰:-_-#???

我特么居然是这个群里年龄最大的?

“咳咳,年龄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说三个燃烧痕迹的问题吧!”

第17章 第二疑点!保姆是同伙?

王庭在看完绑架案资料后不久,就启程前往朝阳区大巴站!

现在已经坐上了前往安关的大巴。

绑架勒索案,只看缉查司拍摄的现场照片,在家里闭门造车,肯定是不行的。

一些疑点,还需要现场走访才能找到答案。

此刻!

他看向侦探群。

关队已经开始解释照片上的三类燃烧痕迹。

“首先,是墙边踢脚板上的焦炭。

这些焦炭的外部形状,是大块的漆黑圆形凸起,成片叠合在一起。

这是典型的,向木材上泼洒汽油等烈性助燃物,才会出现的焦炭形状。

木材在没有烈性助燃物的情况下自然燃烧,形成的焦炭,表面圆形凸起要细密很多!”

关队顿了顿,在群里又发了一张照片。

“这是我刚刚搜到的,木板自然燃烧时形成的焦炭。

大家可以和本案踢脚板处的焦炭对比一下,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群友们看着两张照片,都露出惊讶表情。

因为焦炭表面的凸起结构,差别确实很明显。

本案踢脚板上的,大小如拇指肚。

自然燃烧的木板,凸起却只有小拇指肚的一半!

秦名:“这么说,本案燃烧房屋的踢脚板上,被泼洒了烈性易燃物?”

关洪峰:“应该是这样!

这种凸起的大小,是判断火灾现场是否被泼洒过助燃物的常用根据。

其余两点异常,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墙面上的V形黑色熏烤痕迹,小时候玩过火的,都应该清楚。

如果火堆或蜡烛太接近墙面,燃烧形成的碳黑,就会在墙面上,形成这种V形痕迹。

在火灾调查中,这种痕迹的位置,通常被认为是最先开始燃烧的地方。

也就是着火点!

在本案的燃烧现场,共找到了四个V形痕迹,也就是四个独立的着火点。

而在意外失火中,通常都只有一个着火点!”

包黑炭:“这个比较容易理解。

我们使用的油灯、烤火盆,如果靠着墙面,也会出现V形痕迹!”

kiko:“哇咔咔,禁言终于结束了,可憋死我了!

话说,墙面会因为黑炭被熏黑。

那包大哥,你为什么叫包黑炭啊,也是被熏黑的吗?”

包黑炭:“憋瞎说,人家可白了呢_!

@朝阳神探,群主,能把这死丫头再禁言吗?”

方沐:“咳咳,不要歪楼,说回案子!

照关队的解释,四处V形痕迹的底部,也可能被泼洒了助燃物,然后被纵火者点燃。

是这样的吧!”

关洪峰:“没错!

最后,就是木地板上那条燃烧形成的不规则焦黑痕迹了。

这种燃烧痕迹,通常认为是纵火者在地板上泼洒助燃物的轨迹。

自然燃烧,几乎不会形成这样的不规则痕迹!”

听完关队的解释,侦探们都露出思索神情。

踢脚板上的大块圆形凸起。

墙面上的V形黑色痕迹!

地板上的不规则燃烧轨迹!

这些证据无一不说明,有人在屋内泼洒了助燃物,火灾是有人蓄意纵火。

但问题是!

缉查司和消防队,借助各种高精尖设备,都没有在燃烧现场,收集到一丝的助燃物分子残留。

这也是不正常的!

根本不符合物质交换定律!

秦枫:“有泼洒助燃物才能形成的燃烧痕迹,但却没收集到助燃物分子。

这案子,太反常了!

这可能也是安关缉查司,认为这案子无法定性的原因。”

关洪峰:“没错,纵火案,是很复杂的。

我刚刚所说的,也只是通常情况下的结论,并不绝对准确。

在没有绝对证据的情况下,将案件存疑,是合理的!”

秦名:“我看了死亡保姆的尸检报告,也是无法定性!

因为尸体的烧焦程度,太严重了。

皮肉、内脏全都烧没了。

骨骼都烧成了焦炭!

这种情况,根本无法确定保姆死前,有没有受到过袭击。”

狄大胖:“这似乎又是个无法解释的疑点!”

宋铁面:“群主,这个疑点暂时搁置,添加到疑点便贴上吧!”

王庭也同意暂时搁置,但这时,他的脑海里忽然响起提示音。

安关缉查司那边,有新线索了!

提取后,王庭一看,顿时意外,笑道:

“倒是巧了!”

朝阳神探:“保姆应该是被杀的!

火灾,应该也是有人蓄意纵火!”

“啊,为什么?”

“群主有新发现吗?”

“这是怎么确定的?”

……

在大家的疑问中,王庭将新证据,上传至群空间。

这份证据,是庄园中其她保姆的口供,以及排班表。

还有死亡保姆的通讯、出行记录!

据此能证明,案发当晚,发生火灾时,恰巧是死亡保姆照顾孩子的时间。

而她却出现在保姆住处,并被大火烧死!

也就在这期间,孩子被绑架!

这几乎不可能是巧合!

关洪峰:“再加上这份证据的话,倒确实可以说,火灾是凶手蓄意纵火!

保姆也是凶手杀死的!”

秦枫:“虽然还不能100%确定,但我们可以先沿着这个方向调查!”

关洪宇:“也就是说,火灾、保姆的死亡,都是凶手的计划?”

唐仁:“声东击西?这个我熟!”

狄大胖:“宋洪钟当时没有报警,对案件调查的影响很大!

缉查司和消防队,不知道孩子失踪,自然没法将两个案子联系起来。

否则,他们应该很早就判断出,凶手放火杀人!”

kiko:“火灾和保姆死亡现在可以定性,但,其实还有一个疑点!

凶手是如何将保姆带到失火房屋内的?

按说,保姆当时应该在庄园二楼的育婴室,照顾孩子!

而不应该出现在保姆的住处!”

关洪宇:“是被绑匪打晕,拖到了住处,然后点火?

不对……”

关洪宇自己就发现,这说法说不通。

在起火之前,保安、保镖各司其职,庄园里还有人巡逻。

凶手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控制保姆,将她带离主楼。

这期间,一定会被人发现!

方沐:“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死亡的保姆,是自己离开主楼,回到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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