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九开始的影视之旅 第239节

  曹楠说完就准备离开,装完比就走,这可没那么容易,因为他现在已经成功惹怒了林栋。

  然后林栋直接大声叫住他说。

  “等一等,你还不能走!”

  “哦,请问林sir,我为什么还不可以走呢?如果你想请我喝咖啡,那还是算了,因为我也挺忙的。”

  曹楠还是如此的肆无忌惮,因为他肯定林栋他们警察手里,没有关于他的罪证,所以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我怀疑你跟昨天的抢劫压款车的案子有关,麻烦你配合我们调查0 ..”

  吕明哲赶紧拉了拉林栋,小声的说。

  “林sir,你先冷静一点,我们现在还没有他的证据,没办法告他的。”

  林栋完全没有理会吕明哲的建议,给耶稣示意了个眼神,让他过去抓人。

  曹楠大声叫道。

  “你们凭什么抓我?你们凭什么说我跟昨天的抢劫案是我做的,这是诽谤,这是诬陷。”

  林栋冷笑一声。

  “哼,凭什么,就凭你刚才送来的警员证,这个警员证就是在案发现场丢失的,对不对啊?兄弟?”

  林栋回过头问这个,丢失了警员证的警察,正好他也在现场。

  这个警察大概愣了几秒钟,不过还好也不算笨,很快反应了过来,然后点点头说。

  “对对对,我这个证件就是在现场丢失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他的手里。”

  曹楠敢来这里如此嚣张,简直完全不把他们警察放在眼里,所以重案组的任何警察也是对他恨之入骨,也很乐意配合林栋。

  实际上不管是林栋还是这个警察,都不敢确定这个警察证,是丢失在具体什么地方的,不过这并不重要,只是一个抓他的由头而已。

  林栋恶狠狠的盯着曹楠说。

  “怎么样?现在听到了吗?而且曹楠先生,我刚才只是说你跟这个案子有关,并没有说是你做的,你不要这么着急的认罪,咱们慢慢来。”

  林栋说完就直接过去,跟耶稣一起将曹楠铐了起来,不论他怎样大喊大叫,也完全动摇不了林栋,要抓他的决心。

  曹楠彻底傻眼了,本来只是想来重案组这里装下比就走,没想到竟然有人真的敢抓他,这家伙不按套路来呀。

  吕明哲当时也没有强行劝止林栋,但之后还是立刻对林栋说。

  “林sir,我觉得你这样做太冒失了,我们没有一点他的证据,抓了他又能怎么样,反而会回来咬我们一口,上面一定会怪罪我们的。”

  林栋摇了摇头说。

  “不是没有证据,而且我们还没有找到而已,我们可以无条件的扣留他二十四个小时,我们就争取在这二十四个小时里,补齐他的罪证。”

  “就算找不到,大不了又放了他,治不了他,也要恶心死他,难受死他,上面怪罪下来由我顶着。”

  这下吕明哲,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难怪这位林sir在警队名声这么响,甚至还听说得到了,警察最高荣誉钻石勋章,办案做事果然还是很有一套的。

  而且非常的出 人意料,他自对曹楠的愤怒,恨不得一枪打死他,可他同样不敢像林栋这样干。

  片刻后,林栋又忽然对吕明哲说。

  “我觉得这个案子,那位撞了你的老同学陶成邦,很有可能是个突破口,你不会以为他真的只是意外撞到了你吧?不会吧,不会吧?”

  …………

  抓了曹楠以后,林栋就直接去问他,关于这张警员证的事情。

  本来这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情,甚至可以说,他是个良好市民,主动将捡到的警员证交给了警察。

  不过事在人为,就看你怎么去运作了,林栋把这件小事无限给放大了,一口咬定这张警员证,就是在抢劫案发现场丢失的。

  这仿佛点中了曹楠的死穴,因为林栋确实说中了,这张警员证,他还确实就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

  林栋直接追问他,究竟是在哪里找到的?

  曹楠也有点做贼心虚,不敢承认,就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所以就随便编了个地方。

  可是在林栋面前,这套根本就没用,林栋直接找来了,最近一段时间他说的那个地方的监控。

  用监控的事实来证明戳破他的谎言,最近几天丢失警员证的警察,以及他自己都没有到过这个地方。

  曹楠冷汗都流出来了,意识到自己这次是遇到了硬茬了,装比装大了,装出事来了,早知道就不强行装这个比了。

  不过最后他也学聪明了,不再回答这些问题,而是找来了他的律师,让他的律师来应付林栋。.

  第三百三十五章特别的方法

  其实林栋也完全不指望,一个警员证就能定得了曹楠的罪,只是用这个恶心他而已,省得他这么嚣张。

  真正重要的,还是得靠真凭实据的证据,才有可能。

  至于陶成邦,在林栋的提醒下,吕明哲也觉得,自己这个同学有很大的嫌疑。

  吕明哲在审讯室里找到了他,并没有立刻聊这个案子,而是跟他先闲聊了几句,聊他们小时候读书时候的事情。

  闲聊了一会,吕明哲才把两份关于他的犯罪档案摆在他面前,因为之前他已经因为犯法了,两次入狱了,最近也是一星期才放出来而已。

  “这个怎么回事?”

  “老师不是说过吗?人都是一半好一半坏的,我一时失足,误入歧途。”

  “找本字典看一下,好坏没有一半一半的。”

  吕明哲说的没错,人确实不可能好坏一半一半,要么就好,要么就是坏,黑与白的定律,有时候是界定的很清楚的。

  “不错,吕班长就是吕班长,我服了。”

  “唉,怎样啊?谁干的把他供出来吧,我帮你转做污点证人,保证你不会有事的。”

  吕明哲终于直接进入了正题。

  “这次真的是个意外。”陶成邦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认罪了。

  而且紧接着还继续说道。

  “我承认我是有案底,但不可能有案底,就TM一辈子是坏人吧。”

  “刚才我从小路过来,你的手下在那里乱开枪,吓得我踩错了油门了,难道这也有罪啊?”

  吕明哲吃了一片止痛药,每次心情烦躁愤怒的时候,他就要吃止痛药,然后他又摆摆手对陶成邦说。

  “像你这样的聪明仔,警察见的多了,我整天问我手下,02我们警察每天面对的不是杀人放火,就是死人跳楼,厌恶性工作,可为什么还要做下去呢?”

  吕明哲说着,打开外面的窗子,里面全都是被抓的各种罪犯。

  “喂,你看看外面,不是酗酒就是闹离婚,再不就是变态赌徒,值吗?所以我经常去殓房看尸体,那些尸体仿佛告诉我说,死的不应该是他们。”

  吕明哲说完,把刚才拿给林栋看的那两张照片,也就是被匪徒打死的那个少女的,惨死照片给陶成邦看。

  “今天如果我放过一个有罪的罪犯,明天就有可能有一个无辜的路人躺在路上,这就是我当警察的原因。”

  “我不管这个罪犯是我的老朋友,还是我的老板,还是我的老妈,抓不完这次罪犯我是不会放手的,你明不明白呀老同学。”

  陶成邦听完以后,还是只说了两个字。

  “意外!”

  而且就在此时,外面突然出现一个女子,手里拿着手机,大声对吕明哲嚷嚷着说。

  “喂,拍着你呢,不要乱冤枉我老公呀。”

  现在是新时代,如果他拍到警察殴打她老公,或者冤枉她老公的照片,她就会制造渔轮的压力给警队,这就是新时代警察的难处。

  “喂,你们干什么?这里是警察局,不是你们家呀?”

  几个警察赶紧拉开了她,吕明哲也只好慢慢走了出来,这个女人挣脱了,其他警察还是拿着手机对着李明哲一件短牌不依不饶的说。

  “我拍着你的啊,不要乱来,乱来你就死定了。”

  他旁边一个穿着西服的胖子,貌似是他律师的家伙,赶紧笑着对他们解释说。

  “我是他的律师,我们是来保释他的。”

  “保释在那边!”吕明哲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

  然后吕明哲又走到林栋这边说。

  “林sir,看来目前只能让他保释了,刚才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像这样的人我们也不能轻易让他开口。”

  “好,那就放了他吧!”林栋点点头说。

  反正看样子警察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开口的,把他放出去,林栋有的是办法让他开口。

  …………

  来保释陶成邦的,是他的女朋友罗燕冰,出去后罗燕冰就直接问他。

  “为什么在重案组?”

  “他是我老同学呀。”

  罗燕冰突然一下子就哭了,眼泪流个不停,因为自己心爱的男人,竟然用如此拙劣的谎话来骗他。

  刚才在警察局的时候,她还坚强的很,敢对着一个高级督察乱拍,可在自己男人面前,她又脆弱得如同一朵花。

  “让我来帮忙认个人,我冤不冤呀?竟然告我危险驾驶。”

  陶成邦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说谎,谎言一旦开始,就只能用无数的谎言来弥补这个谎言。

  下午三点十八分时候,重案组就收到火警报警,说发现了一辆疑是押款车,林栋和吕明哲他们重案组的人到后。

  发现车子已经烧得不成形了,不过还是勉强能够看得出来,这就是他们打劫的那一辆压款车。

  而且旁边还有一具尸体,死者就是人,当天抢劫押款车唯一露面的一个人,本来重案组还想从他身上突破,可还没有能够抓到他,他就已经死了。

  “大飞,在解款公司做过,零八年监守自盗,参与抢劫被捕,三个月前出狱。”

  “不奇怪,他露了像,曹楠肯定灭口,唉,线索又断了,我们又白干了。”阿肥有点无奈的对吕明哲说。

  回去以后重案组失望的发现,找到的这些东西还是根本就没用,结款箱全都没指纹,发动机车牌号码全都被磨平了,所以这次都不能作为证据。

  还好吕明哲的拍档,赵建国又递给了他一沓资料。

  “摸清了曹楠的底细,情报科提供了旧照片。”

  吕明哲赶紧接过去看了看,然后又递给林栋。

  “左手边的这个是啪哥,曹楠以前的好朋友。”

  “他有参与这个案子吗?”吕明哲问。

  “这个肯定没有,因为他还有几天才会出狱,旁边的那个呢,是他们的另外一个兄弟,阿豹,四个月以前出狱了。”

  “关在哪里?”

  “赤柱监狱。”

  …………

  一晃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四个小时,可林栋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有力的证据来起诉曹楠,耶稣赶紧过来提醒林栋说。

  “林sir,已经二十四小时过去了,他现在有三四个律师在保着他,说要是我们再不放人,他们就告到律政司去了。”

  “那就先把他放了吧,放他出去,我再跟他慢慢玩。”

首节上一节239/385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