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就有点麻烦了。”爱茜蓓尔揉了揉脑袋,说道:“嘶,那看起来,治在父亲死后,流浪的那一段时间可能还真的是去了其他的城市。”
“那怎么办?”碧翠丝无奈的说道,“那我们在附近的城市找找?还是说……”
“不,有钱人自然有有钱人的办法。”爱茜蓓尔打了一个响指,几粒指头大小的金粒出现在了她的掌心之中,“在可以用钱解决的情况下,用钱解决问题,这才是有钱人的做法。”
举个简单的例子,爱茜蓓尔以前玩游戏是真的菜,而且也不喜欢一个人玩游戏,那么在真的没有人陪他玩游戏的时候,他就真的不玩游戏了吗?
那不存在的。
比心,捞月狗了解一下?
玩个英雄联盟,点四个王者陪玩开小号陪自己五排。
玩个吃鸡,点三个KDA在4以上的大佬陪自己。
这才是爱茜蓓尔在没有人陪自己玩的时候的正常操作,而且玩非竞技游戏(比如说DNF、剑3),许多机械性的操作(比如打团、刷深渊)她也都有让人代练。
什么,你说这样没有养成的快乐?
爱茜蓓尔:“我都花钱了,我为什么还要去玩?”
很真实。
…………
…………
爱茜蓓尔带着三只女仆一只幼女来到了闹市之中在这个年代,还是有一些来往于各个城市的行走商人的!爱茜蓓尔直接找上了这些人,然后扔了几颗金粒在桌子上。
顿时,这些行走商人的眼睛就像是看到了白丝或者是黑丝的死宅一样,那叫一个一动不动,那叫一个呼吸急促,舌头都恨不得伸出来,把屏幕都给舔破。
“我需要找一个叫做素流道场的地方。”爱茜蓓尔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脸优雅的说道,“道馆里应该有一个人叫庆藏,如果你们能提供相应的消息,桌子上的金粒就是你的!如果想骗我的话,墙角的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毕竟爱茜蓓尔这边是五个女孩子,所以难免会有一些脑子不清楚的人想要动用不太光彩的手段,只不过这些人已经被打断了四肢的骨头,被绑成了一个人肉篮球扔在了墙角,嘴巴里还塞了一团抹布,免得他乱喊。
“这……”
行商人用贪婪而又恐惧的眼神看着桌子上的金粒。
素流道场?这特么谁知道啊……
“反正肯定在附近的城市就对了,你们可以现在去找,反正谁第一个给我提供正确的答案,这些金粒就是谁的。”爱茜蓓尔笑了出来,说道:“我不管你们的办法是什么,我只要结果,明白?”
“是!”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坐莲,加钱能让鬼电臀!所以桌子上的那些散发着诱人光芒的金粒,让这些行走商人恨不得现在就长出一百八十几个条腿。
“我居住的地方在……”爱茜蓓尔把治家的位置告诉给了几位商人,说道:“不过我最多只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你们就洗洗睡吧。”
“嘿嘿,大人您就放心吧。”一个胖乎乎的商人笑呵呵的站了起来,说道:“俺胖虎手底下可是养着一个商行的人呢!我这会儿就让他们把精力完全放在找道场上,保证给您找到!”
“哼,蛐蛐胖虎,还是我小夫商行靠谱!”
“呸,要说找人,还是我静香商行!”
“明明是我小丸子!”
“我蜡笔小新!”
“行了行了, 都别在这里吹了。”爱茜蓓尔没好气的敲了敲桌子,说道:“人家大雄商行的人和铜锣烧商行的人都已经出门找人了,你们还在这叭叭叭呢?”
“!?”
淦!
下一刻,这些商人全部朝着门外冲了过去召集人马,找道场!只要找到了那个道场,这些金粒足够他们三年不开张!!
…………
…………
“不愧是大……三小姐。”艾尔莎忍不住说道,“让这群利益至上的商人来为您服务。”
“常规操作,常规操作。”爱茜蓓尔笑了笑,说道:“好了,我们先去把治家附近的房子买下来吧虽然只需要住几天就是了。”
“好的!”
如果说爱茜蓓尔是准备去治家里住,那艾尔莎肯定要拼死阻拦:“啊啊啊,三小姐,您难道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吗!治可是男性哦!虽然只有十三、四岁,但是依旧是男性哦!绝对不能让男人这种可怕的生物靠近您周围十万光年的距离啊!”
不过……住在隔壁大概就没问题了!因为三小姐的睡颜只有我们炼铜术士四人组才能够享受口牙!
在这一刻,艾尔莎、拉姆、雷姆以及碧翠丝进行了一次眼神的交汇,然后四个人不约而同的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很对!verygood!
本章完
为了寻找到素流道场,爱茜蓓尔开出了一个月的时间毕竟这是古代,没有飞机火车和汽车,也没有电话网络,一个月的时间寻找到某个城市之中的某个道场,在爱茜蓓尔看来还是挺有难度的。
但是她万万没想到,那些金粒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以及这个时代的“人力”的不值钱,以及这些商人的人脉。
这个世界的普通商人几乎只能在城市里做一些小买卖,而穿梭在不同城市之中的行走商人,那每一个都是商行的当家的,手底下掌握着大量的人力资源,而且和自己的商队路线中的那些城市的城主也有不错的关系。
自己找不到,就拜托给城主,城主再下令给手底下的人,贴个告示什么的,再打赏个十几枚铜币的,普通民众那还不翻了天?
所以……
一个星期!仅仅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胖虎商会的会长,金胖虎先生就已经来到了爱茜蓓尔的宅邸前他提供了具体的城市,以及详细的地图和路线图。
“很好。”爱茜蓓尔满意的说道,“只要我手底下的人验证了你说的,我立刻就会付钱贝蒂,麻烦你跑一趟了。”
“交给贝蒂吧。”碧翠丝站起身来,然后离开了院子依旧是潜入了无人的小巷子,然后根据地图上的方位,瞬间移动!
“这个……”胖虎则是有点无奈这一个人一去一回,就算是骑马,估计也要五天的时间,这可怎么整?
“放心吧,十几分钟左右,就能得到消息了。”爱茜蓓尔看着面色尴尬,欲言又止,稍加思索的金胖虎,笑着说道:“金先生稍安勿躁。”
“???”
胖虎的表情有点懵圈,不是吧大佬?十几分钟?就算是信鸽从这里直飞那座城市,再直飞回来,那至少也要一天以上的时间啊!
你这十几分钟怎么来的?
胖虎整个人都恨不得化身成为问号精去询问爱茜蓓尔了,但是这个随手丢下十几枚金粒的大佬根本不慌,他也只能一边擦着汗,一边挪着腿。
玛德,我这身板就没跪坐过啊!腿又麻又酸……呜呜呜,妈妈,我想回家!
就在胖虎生不如死的时候,碧翠丝已经推开门走了进来,对爱茜蓓尔说道:“小爱,素流道馆的确在那个城市,庆藏和恋雪也找到了。”
“很好!”爱茜蓓尔站了起来,把装着金粒的小布袋扔到了胖虎的面前,说道:“交易成功!然后……我们走!”
房子?要什么房子!
“不是,我这……”胖虎还准备说什么,但是他的视线很快就被掉落到地上之后,袋口散开,滚出来的金粒所吸引了过去。
刺溜,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
…………
“治,还有斗(治爹),收拾收拾东西,我们准备走了。”爱茜蓓尔推开了治家的大门,看到的是正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的治因为爱茜蓓尔已经治好了他父亲,所以他不需要再出去偷东西来买药了,而又因为爱茜蓓尔现在只是在找道馆也不需要到处跑,所以没事做的治就在家里锻炼身体,这样才能更好的履行自己打手的工作。
看看,这样好的工具人……我是说员工在哪里找?这要是放在未来,那妥妥的是996……不,是自动007的员工啊!!
“三小姐!”治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问道:“已经找到了吗?道馆。”
“没错!”爱茜蓓尔拍了拍治的脑袋,说道:“快去和你爹收拾行李,我们马上出发!”
“知道了!”治顿时朝着房子里跑了过去,然后把还赖在床上呼呼大睡的老爹一jio踩醒。
“唔哦”斗感觉自己的老肾都要完犊子了。
“老爹快起来!三小姐要离开了!”治一边嚷嚷着,一边把自己的衣服什么的往包裹里面塞着。
“啊?要走?”斗顾不上自己的腰子了,他连忙爬了起来,收拾起了行李。
三分钟后。
“报告大小姐,已经准备好了!”治的背后背着一个比他人还大的包裹,一本正经的说道,“家里的椅子、柜子还有衣服都装上了,还有锅碗瓢盆以及茶壶……”
“你这是搬家呢?”爱茜蓓尔吐槽道,“只需要带换洗的衣服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等到了新的城市再买就可以。”
“啊……”治露出了很不舍的表情,他有点委屈的蹲在地上,恋恋不舍的摸着由爱茜蓓尔具现化出来的,小猪猪造型的碗,问道:“这个也丢吗?”
“……你想留就留着吧。”因为治的表情实在太像可怜的狗子了,爱茜蓓尔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好!”治美滋滋的把猪猪小碗捧在了怀里,然后看了看包裹,说道:“这是我爹喜欢的茶杯,没用了;这是我爹喜欢的板凳,没用了;这是我爹喜欢的茶壶,没用了……”
“?”在治后面的斗再一次化身成为了问号精你怎么回事臭儿砸?那个整天偷东西就为了给我治病的孝顺儿砸哪里去了?我喜欢的东西怎么就没用了?你喜欢的东西就可劲儿的抱怀里?
气死我了!
斗咬牙切齿的打开了自己的包裹,故意大声说道:“这是治喜欢的纸飞机,没用了;这是治喜欢的千纸鹤,没用了;这是治喜欢的草编螳螂,没用了!”
说完了这些话之后,斗得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儿砸,寻思着自家的傻儿子是不是已经委屈的哭了起来?
然后斗就看到了治那蕴含着无尽鄙视的眼神。
“老爹,你都多大的人了,还保存着这些东西呢?我小时候都玩的不要了。”治撇了撇嘴,说道:“你居然还带着这些东西在包裹里!你这是在浪费三小姐的时间!”
“嘿你这……”斗气的都快变成海豹了,“我这还不是寻思着你可能还想玩……”
“多大的人了还玩这些?”治没好气的说道,“老爹你也该长大了!”
“我特么……”斗咬牙切齿的把包裹重新背在了身上,然后气呼呼的朝着外面走去,碎碎念道:“这病好了,亲爹待遇立刻没了!嗨呀气死我了!这不孝子!”
“哈哈哈哈”
爱茜蓓尔笑了出来。
如果不知道事情的,看到斗和治相处的画面,估计会以为这对父子的关系很差之类的,但是实际上他们的关系好的不得了。
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子,就是因为关系好过头了,两个人与其说是父子,这关系更倾向于是朋友,所以才会这样互相吐槽。
当然,这也有爱茜蓓尔的功劳在内,毕竟每天晚上斗和治都会玩只只大冒险(biped)或者是怪物猎人这样的合作游戏然后大家都懂的,基本上成年人接受新东西的速度肯定比未成年人慢,所以在玩游戏的途中,斗就各种被治嫌弃,而在这种一边嫌弃一边合作的情况中,两人的关系就逐渐的从僵硬变的融洽起来。
这也挺好的,不是吗?
新城市。
“好,到了!”爱茜蓓尔跳下了马车,然后双手叉腰,说道:“从今天开始,这个城市就是我们之后要生活的地方了。”
“三小姐,道馆在哪里?”比起生活在什么城市,治更大的兴趣是爱茜蓓尔找的道馆在治看来,找到道馆的所在地了,自己就可以学习武术了,然后就可以帮三小姐打人了!
“现在可不是去找道馆的时机。”爱茜蓓尔摇了摇头,说道:“我们现在贸然过去的话,反而会让庆藏产生迷惑的。”
原著之中,庆藏是目睹了治一个人打倒了好几个成年人,所以才会生出爱才之心,但是现在呢?现在治可是爱茜蓓尔的“小弟”,她要是贸然带着治过去……
这是想干什么?
平白无故送小弟?别人不怀疑才有鬼了!
总不能说治是自家弟弟,送过来学艺的吧?问题是素流道场名声也不是特别大,庆藏肯定会心生疑惑。
“好的,三小姐。”治啥也不懂,但是听话就完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