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渐红笑着道:“打算下午过去拜访您的,就是怕影响到你的工作啊。”
“少扯淡了,我有的是时间,说好了,现在就过来。”
放上电话,陆渐红的心情不错,刘翔似乎有些变化,在准安的时候,是一个很温文尔雅的人,可是多年未见,好像说话有点大大咧咧了。
陆渐红有个打算,去拜访了刘翔之后回家一趟,不过那辆比亚迪已经被废品公司征用了,由于是私人之行,不便公车私用,想来想去,出租车是最好的选择。
想起年前回去时的那个女出租司机,找到了那张名片,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名字:文章。陆渐红打了个电话,让她到省政府门前等他。
车很快就到了,文章坐在车里,看到陆渐红从省府大楼里走出来,心想:“这小子还真是省政府的。”
陆渐红上了车,吩咐她直接去滨江。
文章笑着说:“领导,你是省里的干部,干嘛不自己买辆私家车呢?”
这女人的话不少,陆渐红是有所领教的,见她这么说,便笑着调侃道:“买不起啊。”
文章极度鄙视:“说领导没有钱,鬼都不信,随便说两句,还需要你自己花钱买车?恐怕连车牌都给上得好好的。”
这是一个现实问题,陆渐红不想过多的讨论,百姓发起牢骚来,你用十个麻袋都装不满,于是陆渐红打着岔说:“你这名字挺有意思啊。”
“我爸是个小作家,一辈子靠写作为生,没发财,但也糊得住口,算是个文人吧,所以‘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比较严重,对我的期望值太高,想让我继承他的衣钵,做个文人,所以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惭愧啊,不但文人没做成,连个名字都写不好看,愧对对列祖列宗。”
陆渐红随意的一句话,引来了如此的长篇大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侃大山程度,不过话说得挺幽默,这一路上三百多里的路程,聊个天倒也不孤单。
“其实写文章很简单的。”陆渐红这几年没事的时候会在网上找点小说看看,感慨颇深,“网上很多小说,一写就是几百万字,洋洋洒洒,有的作者就是初中水平,同样能写,可见,写文章也不难。”
文章兴奋了,说:“你也喜欢看网络小说?我每天晚上出车回家,就会到网上去看,最近在世纪文学网追一本叫《非常秘书》的官场小说,写得不错,不过那家伙的网名比起他的小说更牛逼,叫洞房波败,你说好笑不好笑?”
陆渐红也笑了起来,这名字确实有点意思。
“领导是知识分子,写文章肯定不错,有什么心得体会,教教我吧。”文章的语气里有些伤感,“老父亲病得不轻,脑子也有点迷糊,成天到晚说,我是能写上一篇像样的文章,他走也安心。”
“你很孝顺。”陆渐红本身就是个孝顺的人,所以对有孝心的人很有好感,笑了笑道,“其实说白了,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说了这话,陆渐红猛地收住了口,操,这话歧义太深。江东人说话,平翘不分,抄的发音等同于操。
“那该怎么……”文章也猛地收住了,反应了过来,嗔道,“你们这些当领导的,坏死了,占人家便宜。”
陆渐红瞠目结舌,不过也有些好笑,看文章的表情倒是挺情愿的,要是自己提个啥非分要求的,说不定就能把车子开到野外玩个车震啥的。当然,这也只是想想,论姿色,文章要差得远了。不过陆渐红有了这个念头,倒是想起跟高兰在准安那一次的激情车震,回味无穷,有些炽热起来。
文章见陆渐红不说话了,还以为他害羞了,反而劝起他来:“你们这些领导啊,就是嘴上说得好听,论起行动来,没几个干实事的。”
这话的歧义更深了,现在很多的领导确实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但文章的意思明显不在这,陆渐红心头也是恶汗,一时间更是不敢搭茬,万一这女人色性大发,把自己给强奸了,那损失就大了。
装出睡觉的样子,文章也就不怎么说话了,放起了音乐,放得是田震唱的《野花》:山上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有人采摘……略为嘶哑的幽怨歌声中,陆渐红渐渐睡着了,恍惚中他看到了很多人,有安然,有郎晶,有高兰,有孟佳,跟着这几个人的身影重合到了一起,让他看不清到底是谁。
天快黑的时候,车子终于驶进了滨江地界,陆渐红是被刘翔的电话惊醒的,接了电话,陆渐红向窗外看着,说:“已经到滨江了,不过具体什么位置我也不清楚。”
这也不怪,陆渐红还是第一次到滨江来,人生地不熟的,就跟个瞎子一样。
文章倒是在一边插嘴道:“你要去滨江哪里?我对这里很熟悉。”
陆渐红问了,是叫一个沁雅阁的大酒店,文章打了个响指说:“宾果,我知道。”
原来文章娘家就是滨江的,本来就打算今晚回滨江来看看父母的,没想到陆渐红打电话给她,顺便做了一单生意。
很快到了沁雅阁,陆渐红下了车,文章打着趣道:“领导,明天要用车,记得打电话给我啊。”
娇滴滴的笑声,让陆渐红打了个寒噤,这女人大约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满目的春光代表着情欲方面的旺盛与渴求,看来不是夫妻经常分居两地,就是丈夫能力不行。唉,熟女+怨妇啊。
第0540章歌厅惊叫
刘翔亲自迎接,陆渐红很是意外,道:“刘市长,让你亲自下楼,惶恐啊。”
“我们之间还说这个干什么。”见陆渐红只有一人,微微一愣,说:“驾驶员呢?”
“让他自由活动去了。”陆渐红可没说自己是坐出租车来的,丢不起那人,发誓一定要买辆私家车,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
这样的安排很合规矩,所以刘翔也就不再追问,一边领着陆渐红上楼一边道:“老家来不少人啊,今天还有别的人,是你的同事,猜猜?”
陆渐红猜不出,不过答案很快就揭晓了,当陆渐红走进包间的时候,不由震住了。
他实在想不到,居然会在滨江能遇到高兰,难道这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高兰也不知道陆渐红会来,今天刘翔只请了她和齐国栋二人,本来也请了随行的两名宣传处同志,不过一个母亲生病,另一个与女朋友闹了点别扭,都没有来。突然意外地见到陆渐红,高兰的眼睛顿时绽放出异彩。
齐国栋只是知道陆渐红,也就偶然碰了个面,不过在陆渐红出现的瞬间,他发现高兰的精神状态突然间发生了强烈的变化,因为在他的眼里是没有别人的,尤其是刘翔出去之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高兰的身上。
他一直不明白,高兰为什么在眉宇之间会带着那种淡淡的忧郁,这自从他第一眼见到高兰时,这种忧郁便一直陪伴着高兰,也正是这份忧郁深深地打动了他的心,他觉得高兰是个需要保护的女人,而他愿意倾尽一生去保护她。现在他懂了,高兰的忧郁是因为什么。
陆渐红就是谜底。
看着陆渐红的风采,齐国栋不得不承认,相比起这个人来说,自己确实没有他优秀。在这一刻,齐国栋很是气馁,此时他的心情真是应了一句老话: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
所以,这一顿饭,齐国栋吃得极其乏味,一直处于一个自哀自怜的心情之中。不过,这里的级别他最低,只是沾了一个从省里下来的身份才被邀请来吃饭。不是主角加上他平日向来少言寡语,不受人所注意则在情理之中。饭至中途,实在忍受不了胸中的悲怆,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了。
他乡遇故知,这种心情上的愉悦是很可以理解的。
所以刘翔一再劝酒,并放言不醉不归。由于陆渐红的在场,高兰破例喝了几杯酒,俏脸更显红晕,似乎能掐出水来。
刘翔倒没有想到他们之间会有什么暧昧关系,一扫平日市长的那股威严,三人就仿佛是多年的朋友一样,聊天海侃,当然,很多的时候,高兰都是保持沉默的,只有那目光发自肺腑的喜悦一直伴随着她。
曲有终,人有散。
两瓶茅台下肚,陆渐红道:“刘市长,酒就这样吧?”
刘翔也不矫情,笑道:“总不能一晚上就把滨江的酒全喝完,行,就这么地,咱们喝点汤,完了去嚎几嗓子。”
刘翔的歌唱得不错,标准的男中音,音质浑厚,听起来很有震撼力和穿透力,一曲终了,陆渐红和高兰热烈鼓掌。
“不行了,很久不唱,水准降得太多。”话说得谦虚,骨子里还是有一份自傲的。
陆渐红也唱了一首张学友的《想和你去吹吹风》,居然发挥得也不错,博得阵阵掌声。
两个大男人打了前阵,高兰自然也不能藏私,一首《野花》把歌中哀怨凄苦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