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秘书 第2154节

陆渐红看着他们争论,忍俊不禁,想不到这弟兄四个还有如此胡搅蛮缠的本事,如果当时是一胎六子,完全与桃谷六仙有得一拼。没想到段若水和陆扬帆两人听得吵声过来察看,很快也加入了阵营,只是三言两语之间却是把话题扯到了杨紫琼身上,顿时又是一番插科打诨。

不知不觉间,雨已经小了,天色也暗了下来,陆渐红一锤定音,让张乙去做饭,张乙苦着脸说,他现在不是保镖,是保姆,惹得众人一阵牢骚,谁叫你菜做得好。

陆渐红回了房,陆扬帆跟着进了去:“爸,跟您商量件事儿。”

“什么事?”陆渐红侧过头,在他的心里,陆扬帆永远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冷不丁才发现,她已经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陆扬帆咬着手指道:“爸,您觉得小麦这个人怎么样?”

陆渐红一看女儿这个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便道:“怎么了?他怎么样关我什么事?”

陆扬帆的脸红了红,经过上一次的事情,两人的感情急剧升温,好感大生,下周末就是麦迪志母亲的生日,麦迪志想请陆扬帆一起过去,不过没名没份的,陆扬帆不好意思去,况且陆渐红虽然对她采取的是松散式的管理,不过麦迪志家住古井县,离市区有好几百里路,去的话势必不能当天赶回来,在外留宿是陆渐红一向所不同意的,所以陆扬帆不敢私作决定,请示陆渐红的意见。

陆渐红想了想,道:“扬帆,你已经是大人了,做事情需要有自己的分寸,我同不同意并不要紧,只是你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自己负责。”

陆扬帆哧地一声笑了出来:“爸,我就是去为他妈过个生日,又不是别的什么事。”

陆渐红笑了起来:“你喜欢他?”

陆扬帆的脸刷地红了:“爸,你胡说什么呢,我跟他是纯洁的朋友关系。”

陆渐红笑着道:“这样吧,你打个电话给小麦,让他过来吃晚饭。”

陆扬帆不由道:“爸,您……”

“不就是吃个晚饭吗,又不是别的什么事。”陆渐红回敬了陆扬帆同样的话。

看着陆扬帆出去,陆渐红不由摇了摇头,孩子到底算是大了。

趁着陆扬帆去悄悄打电话,陆渐红把段若水叫了进来,打听麦迪志的事情,段若水对麦迪志的评价很高,原来这小子近期做了不少公益性的事情,听说还资助三个大学生上学,这为他在陆渐红的心里增加了不少印象分。

麦迪志到的时候,陆渐红正坐在厅堂,身后站着四大金刚,有一些公堂会审的样子,不由面色有点发青,一进来,低声叫道:“陆叔叔,您好。”

第3412章多一份了解

跟麦迪志一起进来的陆扬帆一看这架势,不由吓了一跳,还真有副公堂会审的样子,好在麦迪志也不是第一次见到陆渐红的,也做过两年生意,自然不是一般的毛头小子所能比拟,所以虽然陆渐红气场强大,但是在微微的紧张之后便定下神来。

陆渐红暗道不错,能够以坦然之心面对自己的人并不多,虽然明显看得出来这小子有点装,但是心气儿还不错。

陆渐红对他的印象其实是不错的,虽然他的家庭条件不好,不过吃水不忘挖井人,陆渐红不得志的时候,自己的家庭条件也不比麦迪志好到哪里去,更重要的是,陆渐红当年的发迹有两大原因,一个是走了狗屎运中了五百万的大奖,另一个就是安然的助力,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两者缺一不可,虽说不中大奖以安然那时的经济基础没什么问题,只是经济基础决策家庭地位,如果不是这一点,陆渐红也不会坦然接受安然的感情,差距永远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上次对付李悦诚,麦迪志并没有做什么实实在在有用的,而且还被胖揍了一顿,但是在其明知对方是市长之子还敢去捋须,这里面尽管多少有点因为自己是市委书记的缘故,但是就冲着这份敢为女儿做任何事情,便赢得了陆渐红的好感。

所以陆渐红回头向瞪着眼睛的张甲道:“甲乙丙丁,各司其职吧,上菜上菜。”

一句话,张甲的气势便完全被瓦解了,很是幽怨地看了陆渐红一眼,自己这逼还没装够呢。

吃饭的时候,陆渐红问麦迪志要不要喝点酒,麦迪志在回答之前,先用眼神请示陆扬帆,这个小动作让陆渐红这个过来人看在眼里,心道,女儿吃他吃得很死啊。

陆扬帆道:“酒就算了吧,你又喝不过我爸。”

段若水笑道:“能喝过爸的又有几个人啊。”

陆渐红赶紧道:“打住打住,那就吃饭,甲乙丙丁,一起一起。”

这顿饭吃得还算轻松,陆渐红也没有刻意发威,所以气氛还算不错。

吃完了饭,陆扬帆一反常态,抢着去洗锅刷碗,这让包括段若水在内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啊,麦迪志也是吃惊得很,抢上去帮忙。

陆渐红失笑道:“小麦,你坐下,我们聊聊。”

这时只听厨房里砰地一声脆响,跟着又是一响,只听正在忙碌的张乙大叫道:“我的姑奶奶,你饶了我吧,求求你,出去吧,这碗啊碟啊可是我一手一脚给买回来的,你就别败了。”

话音未落,又一个清脆的碎裂声做了回答。

张乙无奈地出了来,道:“首长,我下岗了。”

麦迪志从来没想过陆渐红这里的生活如此精彩,在他的想像之中,当官人的生活是严肃而古板的,不过想到陆扬帆笨手笨脚百折不挠地一个个摔碗,他脸上的表情也精彩之极。

陆渐红忍住笑,跟麦迪志聊了一阵子,对麦迪志的家庭情况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其实上次他也知道了一些,知道他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父子俩的感情很深。也正是因此,陆渐红才觉得奇怪,既然他妈妈早就去世了,怎么陆扬帆说的却是下周为他妈过生日。

麦迪志有些不好意思,原来他现在赚了点钱,家里的生活也好了一些,父亲为他操劳太多,也该享点福了,所以春节的时候他就请领导张罗着给父亲找个老伴,一开始父亲还不愿意,说是一个人过惯了。小麦知道他是抹不开面子,就说将来自己要娶妻生子,又要工作,肯定没时间在身边侍候着,所以有个人跟他打个伴,说说话做做饭,打发孤单。

结果很快就张罗上了一个,年纪与父亲差不多,一家人处得很好,虽然没有拿结婚证,但宛然是一家人了。

陆渐红这才明白,原来是为后妈过生日,这么一来,他对麦迪志的印象更好了,懂事,孝顺。如果婆媳之间的关系是天下第一难搞的话,那后妈与继子的关系可能就是第二了。由此可见,麦迪志除了刚刚所说的两个优点以外,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也很不错。

当然,这一切还不足以让陆渐红同意把女儿许配给他,他们的交往归交往,还要看以后的情况,毕竟麦迪志是知道自己身份的,谁能保证这小子不是故意迎合自己呢。

厨房的盘子早摔完了,陆扬帆一直没露头,别在门边听他们聊天,见他得聊得差不多了,这才施施然出了来,道:“爸,外面雨又下了。”

陆渐红道:“小麦是开车来的吧?”

麦迪志赶紧道:“没关系,跟陆叔叔聊得很投机,下点雨也没事。”

“对了小麦,今天清明,没回去吗?”陆渐红问道。

麦迪志略有些羞愧,倒是陆扬帆道:“他资助的一个大学生发生了车祸,他急着过去看望。”

麦迪志道:“下个星期回去,我妈说要跟我一起去上坟。”

清明上坟,前七天后七天都行,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麦迪志估摸着差不多该走了,便起身告辞,并邀请陆渐红有空到他老家去坐坐,说那里山清水秀,有闲暇去走一走非常不错。

陆扬帆送走了麦迪志,回了来,拉着陆渐红的手道:“爸,小麦的邀请你有什么打算?”

陆渐红呆了一下,道:“他这个算是正式邀请吗?”

陆扬帆也呆了一下:“难道不算,难道只有发请柬才算?”

陆渐红不由摇了摇头,没说话,心想,我要是去了,岂非表示我同意你们俩的关系了?

陆扬帆似乎猜出了他的想法,道:“爸,您多心了,又不是要您下周就过去。”

陆渐红笑了笑道:“你这个鬼丫头,赶紧去睡吧,明天要是不下雨,我们一起出去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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