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套 第263节

孙富贵:“是的。”

徐虹:“在你们准备跳楼的时候,张锋是不是站在最前面,也就是最危险的位置?”

孙富贵:“他是挑头的肯定他站在最前面。我们也不是真跳,谁也不会为万吧块钱寻死,就是想闹点动静,让上面管事的头头能看见我们,可怜我们,早点给我们要回工资,我们好回家过年。”

徐虹:“最后拖欠你们的工资发给你们没有?”

孙富贵:“发了,一分不欠。我们一跳楼,事就闹大了,围观的人可多了,政府的人主动找包工头要钱,派人给我们发工资。要说这事还多亏了常警官,是他好心帮我们找包工头要的钱。”

徐虹:“如果没有跳楼事件,你认为政府部门会不会主动帮你们讨欠薪,你们的工资在年前能不能及时要到?”

孙富贵:“要是我们不跳楼闹一闹,哪个当官的也不会管我们老百姓。最后工资可能不会少,不过不知道要拖多长时间,年头前肯定要不到工资。”

徐虹:“如果你们不采取跳楼的方式,你们是不是还有其他方式讨到欠薪?”

孙富贵:“啥法子俺们都想过了,没用,包工头根本就不照面。”

徐虹:“张锋带头鼓励你们以跳楼的方式讨要欠薪,他在讨薪这件事上对你们工友来说帮助最大,是不是这样?”

孙富贵:“是的,他鬼点子最多。”

徐虹:“要到工资后,张锋是不是还跟你们在一起打工?”

孙富贵:“没有。要到钱后我们都回家过年了,过完年又换工地了,张锋没找我们。我听说常警官好心给他找了一份活,他到一家洗脚店干活去了。”

徐虹:“你跟张锋既然不在一起,为什么你们又联系上了,是他主动联系你的,还是你主动联系他的,因为什么又联系的?”

孙富贵嗫嚅半天不愿回答。

徐虹告诫他说:“孙富贵先生,在法庭不可说谎和隐瞒事实,任何说谎和隐瞒都是违法行为。”

孙富贵不得不说:“有天晚上,我从工地收工回到住处,晚上到车站的街上溜达,一个发廊小姐拉我去开房,我当时迷迷糊糊就答应了。我只是跟她进了房间,刚脱了衣服,根本就没办事,派出所的就进去抓人,把我抓到所里,说我嫖娼,要么罚我五千块,要么关我一个月。蹲监太丢人啦,我愿意交钱。我那会没那么多钱,就想给张锋打电话借钱。”

徐虹:“你为什么不跟你的亲人要钱?”

孙富贵:“我不能跟家里人说,一说都知道我嫖娼的事了。其实我是冤枉的,派出所就是钓鱼执法,想整点钱花。”

徐虹:“为什么你不跟你的其他工友借?”

孙富贵:“他们知道我找小姐,不借给我,怕我不还。”

43一审3

徐虹:“你跟张锋很熟吗?”

孙富贵:“他就在我们工地干几个月,我跟他不太熟,反正知道都是老乡。”

徐虹:“虽然你跟他不太熟,但是你还是问他借钱?”

孙富贵:“我也就是抱着试一试的念头给他打一个电话。”

徐虹:“他借给你没有?”

孙富贵:“借给我了。他打车来派出所,最后他只给派出所两千块钱。”

徐虹:“他借给你钱让你打欠条没有?有其他附加条件没有?”

孙富贵:“没有。他不打欠条我也不赖他的账。”

徐虹:“张锋主动问你要过钱没有?”

孙富贵:“没有。他不要我也不赖他的账。”

徐虹:“你现在还他钱没有?”

孙富贵明显迟疑一下:“还了。”

徐虹:“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还的是现金还是银行转帐?”

孙富贵更是迟疑不决,想了一会才说:“我记不清了。”

徐虹提高声音说:“请你想清楚再下结论。你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等张锋苏醒过来后,如果他能证实没有收到你的还款,你就是作伪证,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陈律师立即提出抗议:“请代理人不要采用威胁性的语气质问我方证人,你的询问明显超出本案范围,我方证人与受害人是否有钱财纠纷不影响我方证人的举证权力。”

徐虹回应说:“我的问话没有超出我的权限,首先,证人必须据实回答与我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双方的利益关系;第二,证人必须表明他的举证是自觉自愿的,并非是因为我的当事人曾有过损害证人利益的行为,导致证人愤而举证我的当事人。”

法庭表示徐虹可以继续询问证人,证人必须做出正面回答。

徐虹:“请孙富贵先生认真考虑,确认你已经还钱或者暂时还没来得及还钱。”

孙富贵慢慢低下头:“我还欠着他。但是我保证会还他钱。”

常雨泽和陈律师深感意外,他们只顾着关心孙猴子发现徐虹在张锋床上留宿的情节,忽略了他本身就品行不良,有嫖娼的行为,有赖账不还的行为。

徐虹继续询问孙富贵:“你举证说看见徐虹也就是我深夜睡在张锋的床上,你是站在张锋家的窗外亲眼目睹,还是通过其他途径看到?”

孙富贵:“我跟他扣扣聊天时,通过扣扣摄像头看见的。”

徐虹:“请你认真看着我的脸,你确定你当时看见的女人就是我徐虹吗?电脑摄像头能让你清楚辩认出我的脸吗?”

孙富贵抬头瞅了徐虹一眼:“我没有看清楚,网吧里的摄像头效果都不太好。不过张锋还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就是你。我后来到你家的洗脚店干了几天活,我见过你本人,不会认错。”

徐虹问法庭:“请问审判长,证人孙富贵只是言称看见我的当事人与某女同宿,而没有相应的物证,法庭能否断定他的证言就是事实?”

审判长:“证人的口供只是一方面,没有相应的物证相佐,证据不充分,不构成事实认定。”

徐虹:“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证人孙富贵声称看见我跟张锋同居,他的口供是不被法庭认可的,也就是我跟张锋同居是不成立的?”

审判长:“如果被告人只有一个证人口供是不能判定张锋与徐虹也就是代理人你有非法同居行为的。”鲁庭长觉得这说话怎么这么拗口呢。

徐虹谢过审判长,转头继续询问孙富贵:“你说后来你又到玉洁足疗店工作,你是怎么去的,自己应聘去的,还是别人介绍去的?”

孙富贵:“张锋介绍我去的。”

徐虹:“张锋给你介绍工作,他向你收取任何报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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