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妖锋 第701节

  当这位老人决定离去的时候,所有人,也包括他的对手,都向他致意。

  孔蒂派出全部的主力。

  足总杯是切尔西本赛季唯一的追求,他们当然不会放弃这座冠军奖杯。

  然而,

  楚歌再度站了出来。

  上半场比赛的第三十三分钟,楚歌接林加德的传球冲进禁区。在带球倚住阿兹皮利奎塔后,楚歌冷静的一记推射,足球沿着熟悉的套路,穿过切尔西门将库尔图瓦的两腿之间,钻进球门。

  这是这场比赛的唯一一个进球。

  1:0。

  温布利球场再度响起冠军之歌。

  庆祝冠军的,依旧是曼联!

  双冠王!

  六天,两场比赛,三个进球,两个冠军!

  在全场球迷的欢呼声中,弗格森再一次的站上领奖台。他与楚歌再度共同举起冠军奖杯。

  现在,曼联的这个赛季就只剩下最后一场比赛。

  欧洲冠军联赛,决赛。

  

第686章 来一场堂堂正正的对决吧

  

  弗格森仰望星空。

  和他背后餐桌上的鱼一起。

  欧冠决赛即将来临,弗格森感觉莫名的有些紧张。

  这有些反常。

  “可能我是真的老了吧。”弗格森自嘲着,他扶着栏杆的手,微微在颤抖。

  即将过去的这个赛季,是梦幻般的一个赛季。

  尽管赛季还没有结束。

  102个联赛积分,平尤文图斯,创造顶级联赛单赛季积分最高记录。

  楚歌单赛季39个联赛进球,破英超最高记录。

  十九连胜,欧洲顶级联赛最长连胜纪录。

  联赛两连冠。

  足总杯夺冠。

  欧冠进入决赛。

  弗格森当初在复出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两年之后的曼联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

  他当年只是想着先把楚歌拐过来,其他的日后再说。

  这一次的复出,弗格森一开始就做好了规划。他要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两项任务。一个是拨乱反正,让曼联重新走向正轨;另一个是竖立以楚歌为核心,重新构建一个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球队体系。

  完成这两项任务之后,他就可以功成身退,将球队托付给下一任的教练了。

  对于球队在此之间能够获得怎样的成绩,弗格森其实从来没有抱有太高的期待。

  “要求不高,前四……哦不对,前三就好。”

  这就是弗格森的真实想法。

  英超自成立以来,弗格森的曼联从未掉出过前三,这就是他复出的底气,也是他能“忽悠”楚歌加盟的原因之一。

  然而,就连弗格森自己也没有想到,引进楚歌之后,曼联会如此的成功。

  两年的时间里,他的球队几乎包揽了所能拿到的全部冠军。

  楚歌就像是一个物理拐,他的破防效应让曼联全队的攻击力都得到了质的提升。任何球队都难以抵挡曼联的攻势。

  弗格森的红色帝国第四期获得了就连他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成功。

  这样的事情,过去也曾经发生过。

  比如:弗格森曾对年轻时的阿兰·希勒念念不忘,两次尝试引入希勒都未能成功,最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引进了备胎索尔斯克亚。

  结果却成就了曼联的20号传奇。

  比如:利兹联找曼联求购主力后卫埃尔文,曼联拒绝后多问了一句,“你们的坎通纳卖不卖”。

  结果,弗格森只花了一百五十万就得到了坎通纳,曼联球迷迎来了他们的国王。

  又比如:在丹麦门神舒梅切尔退役之后,弗格森与曼联满世界找门将,可无论是新星泰比,还是名将巴特兹,都在老特拉福德沦为了笑柄,前者下了个蛋,后者给亨利送上大礼包。无奈之下,弗格森花200万找了一位经验丰富的三十五岁老将,作为球队的过度门将。

  这位门将的名字叫做范德萨。

  弗格森虽然荣誉等身,功勋卓著,但他也非全知全能。

  他在引入索尔斯克亚、坎通纳、范德萨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这些球员日后会成为他最得意的引援。

  弗格森对楚歌毫无疑问抱有极大的期待。

  不然他不会冒险复出。

  但即便如此,弗格森也未曾预料到现如今的成功。

  当年的国王坎通纳,都未能帮助曼联在欧冠里有所成就,而新国王楚歌却只用了仅仅两年,就让曼联从欧罗巴联赛闯进了欧冠的决赛。

  原以为抽中了一个SSR。

  没想到是个人权SSR++。

  可也就是即将到来的欧冠,让弗格森感到紧张。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

  弗格森曾经四次率领同一支球队进入到欧冠的决赛,两次捧得冠军。

  一次是在1999年的诺坎普,另一次是在2008年的俄罗斯。

  如今距离曼联的上一次欧冠冠军,刚好十年。

  而曼联最近一次进入欧冠决赛,则是七年前。

  在那四年时间里,曼联三次进入欧冠决赛,两次倒在了最后一步,只有一次获得最后的冠军。

  后天的决赛,结果又将如何呢?

  弗格森知道,无论是怎样的结果,他都无法再来一次了。

  那将是他人生里最后一次以主教练的身份踏入欧冠决赛的赛场。

  弗格森望着遥远的星空。

  天空上璀璨的星光仿佛隐约的拼凑出一只猫的形状。

  “我只希望后天我的手不用再颤抖吧。”

  弗格森努力轻松的笑起来。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影子。

  一个年轻人,竖着衣领,君临老特拉福德。

  他时而长得像一个法国人,又时而酷似一位中国人。

  他从历史中走来,

  又走向了曼联的未来。

  ……

  楚歌在准备着即将到来的决赛。

  这场比赛给他的感觉,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特殊的一场。

  这是他第二次参加欧冠决赛,

  比伊布多了两次。

  上一次,他是代表皇家马德里参战,帮助皇家马德里对阵马德里;而这一回,他却站在了马德里整座城市的对立面。

  他是曼联的主将,红魔的队长,老特拉福德球场的新国王。

  而他的对手,是皇家马德里。

  这很奇怪。

  我曾走过无数的城市。对我来说,每一座城市都有他的不同。

  不同的语言。

  不同的美景。

  不同的建筑。

  不同的美食。

  然而,这一切对于我来说,又都是相同的。

  抛开外表上的那些区别,城市无非都是人们聚集的场所,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然而。

  马德里是不同的。

  她仿佛驯养了我,她与我建立了某种联系。

  从前,当我听到马德里不思议,一首流行音乐的时候,我会说一句,“啊,这首歌挺欢快的。”

  然后很快就忘掉了这首歌。

  继续我的工作。

  而现在,每当我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心潮澎湃,我情难自已。我会站起来,走到窗户边,望着那皎白的月亮,回忆起我曾经在那里度过的日日夜夜。

  一首再简单不过的歌曲,也突然有了他独特的含义。

  我想,或许在某一个瞬间,马德里对我来说,他就不再是马德里。

  她驯养了我。

  那么,对于她而言,我是不是也会有所不同呢?

  楚歌沉入了一个奇怪的思索。

  自从离开马德里之后,他很少在公开场合谈及马德里,那个他成长然后成名的地方,那个秃头的中年男子,以及那群喊着“我们永远爱你”的球迷。

  并不是不想。

首节上一节701/757下一节尾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