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今天发挥神勇的马库斯呈现斜线跑动,右斜上方,看起来即将与陆恪汇合,交接球似乎只是瞬间的事。所以,他们必须防备着跑球的攻势——在跑动之中,防守队员们都已经失去了位置,防守跑球将会更加困难。
“攻击”的喊声响起之后,约翰和洛根根本没有理会身后的进攻锋线,两个人都开始埋头往前跑起来。
约翰朝着左侧的相反方向跑动着,划出了一道夹角六十度的斜线,犹如利刃一把穿透了特洛伊人队的防守,埋头前冲。散落在后场的角卫顿时就开始观察起来——这到底是跑球还是传球?电光火石之间,有两名防守球员冲向了约翰,试图完成夹击,因为约翰的跑动路线十分具有攻击力,一旦传球完成,不仅仅是十五码,甚至足以完成二十到二十五码的推进!他们不能疏忽。
与此同时,洛根顺着右侧方向跑动,靠近边线的时候,一个折返,急转急停,转身往回跑了三步,再次急转急停,转了一个九十度,然后以直线的方式埋头前冲,不过却没有不管不顾地冲刺,跑出去八、九码的时候,四周刚好是一片空档地带,距离他最近的角卫也在二十码之外,于是洛根稍稍调整了脚步,没有停下来,而是放缓了些许,转过上半身,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右手。
瞬间,空档。
陆恪的眼睛微微一眯,余光扫了扫约翰,又扫了扫已经突破防线的防守队员,一个停顿,让马库斯从自己的身前跑过,朝着防守队员冲了过去,阻挡对方;然后手臂快速摆动,简洁明了的动作,干脆利落的决断,没有蓄力过程,橄榄球划出了一个小小的弧度,将将足够飞过防守队员的头顶,如果有人抬手的话,也许有机会拍掉橄榄球——但,没有。
橄榄球的飞行速度很快,高速转动着,犹如/乳燕归巢一般,“咻”的一声朝着洛根快速飞去,洛根需要做的仅仅只是抬起双手,轻轻松松地将橄榄球收入了怀中,紧紧地抱着,然后仿佛坦克一般,轰隆隆地朝前推进。
陆恪传球的那一刹那,防守队员们就意识到了自己的纰漏,仿佛饿狼一般朝着洛根扑了过去,但空档着实有些大,短短两秒时间之内,根本无法完成补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洛根完成传球,防守队员前仆后继地冲刺上前,试图阻止洛根。
但,洛根却开始启动了。
作为近端锋,洛根的体型本来就大一号,冲击力格外强势,此时他又借助着冲刺的惯性,没有拐弯、没有停顿,更是展现出了势如破竹的推进力。第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卡住位置了,却愣是没有能够完成擒抱;第二名防守队员狠狠地撞了洛根一下,却被洛根借助着惯性,继续往前推进;第三名防守队员这才完成擒抱,终止了这档进攻。
胆大包天!胆大包天!真正的胆大包天!
坐在看台上的杰夫和内特都已经彻底惊呆了,他们的震惊甚至比特洛伊人队还要更加严重,新上来的十一号不仅仅没有放弃,不仅仅没有选择保守方案,而且还如此胆大心细地选择了短传,然后利用战术,完成一系列推进。
十五码!洛根不仅仅完成了任务目标的十五码而已,他足足推进了二十三码,直接将棕熊队带到了己方的三十六码处,距离中线也没有多远了。
“狗/屎!狗/屎!”杰夫的粗话一句接着一句,根本停不下来,这是他现在脑海里唯一的反应,一直到对面的仇敌们开始嘘声四起,试图用嘘声向那个粉嫩的菜鸟新人施加压力,此时杰夫才反应过来,一咕噜就跳了起来,挥舞着自己的手臂,大声喊道,“棕熊!棕熊!棕熊!”
随后,内特也反应了过来,站立了起来,加入了杰夫的行列,大声加油应援起来,但眼睛里的亢奋和震惊却越来越明亮。不是因为他们正在赢得比赛,而是因为希望,刚刚那一刹那,他们看到了希望!
陆恪没有庆祝,快步招呼着自己的队友们,“上前!快,上前!”比赛只有一节时间,而他们落后对手足足三个达阵的差距,他们不能承受任何时间上的损失。想要赢得比赛,分秒必争。
洛根跑了回来,准备和陆恪击掌相庆,结果只看到一个“前进”的手势,陆恪带头就跑了出去,反而是留下其他队员们面面相觑。
大家都看向了洛根——洛根和陆恪是队内最要好的朋友,这是众所皆知的,但洛根也只是耸了耸肩,“你们听到四分卫说的了,继续进攻。我们可没有太多时间!”然后,洛根率先跑了上前,其他队员们纷纷交换了一个视线,在他们自己意识到之前,嘴角就已经上扬了起来,没有多说什么,埋头就跑了上前,重新围绕着陆恪,准备倾听战术。
但这一次,陆恪却没有说话,只是摇摇头,示意大家列阵。大家都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只听到陆恪连连下达命令,“一号,一号,一号!”
一号战术?
第26章.026 毫不手软
坐在解说席上的柯克-查尔斯顿(Kirk-Charleston)有些手忙脚乱,“……哇哦!”脑海里无法阻止起条理清晰的语言,只是下意识地发出了感叹,“十一号上场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出手快速而准确,战术清晰而到位,完成了一次九码左右的传球,洛根寻求到了空档,顺势完成推进,收获了二十三码,这一次传球,不仅将棕熊队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而且还展现出了难得一见的锐气……”
柯克的脑袋快速运转着,他不认识这位十一号,他仅仅只是瞥了一眼,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亚裔球员,但没有来得及分辨,十一号就已经戴上了头盔,开始组织进攻了。
比赛正式开场之后,球员名单就已经放到了一旁,现在,柯克不得不把名单重新拿过来,试图寻找到十一号的名字,但视线根本没有来得及扫视,进攻居然就开始了;干脆利落的短传,电光火石之间就完成了推进任务,成功再次拿到了全新四档进攻的机会。
柯克没有喘息的时间和空间,他甚至就连低头瞥一眼球员名单的间隙都没有,感叹声就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十一号正在指挥继续进攻,显然他是希望趁着对手还没有缓过神来的机会,将棕熊队的进攻势头重新带起来。刚才凯文-普瑞斯的受伤,打乱了棕熊队的节奏,但同样也破坏了特洛伊人的防守节奏。赛场上瞬息万变,现在就看谁能够更快适应变化的速度了。从现在来看,棕熊队似乎走在了前面,十一号再次开始组织进攻!”
柯克手里紧紧地抓着球员名单,嘴里的解说源源不断地往外冒,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开球!棕熊队的进攻锋线迅速施压向上,顶住了特洛伊人队的第一波冲击,十一号后撤步,调整脚步,传球,惊人!惊人!出手速度之快完全超乎想象,洛根接到了传球,洛根-纽曼再次接到了传球,没有正面形成对抗,直接跑出了边线,完成接球的同时,并且将比赛时间暂时停了下来。”
橄榄球被带出边线的时候,比赛时间会自动暂停,这对于球队的时间控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种战术。
“让我们回看一下刚才这档进攻!”柯克快速地说道,“开球之后,洛根没有任何跑动路线,一路埋着头朝右侧边线跑动,跑出五码左右,急停,转身,接球,在两名防守球员之间,轻轻松松地将橄榄球摘下。一方面,十一号的传球速度着实太快,防守球员没有能够识破他的传球意图;另一方面,这一个传球着实精准,准确无误地直接送到了洛根怀抱之中。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了棕熊队天赋出众的近端锋完成!”
“让我们看看刚才的出手速度!仅仅只是1.78秒。哇哦,闪电,这完全就是闪电!”柯克再次看了看回放,“十一号没有给对手留下太多的反应时间,快速出手,快速接球,快速推进!”
“精彩!太精彩了!”柯克想了想,感叹声还是不由发了出来,“再次完成十码推进,并且将时间暂停下来,此时棕熊队已经来到了半场位置。十一号上场之后,棕熊队的进攻行云流水,着实太好看了!等等,十一号再次展开了进攻,根本没有喘息时间,特洛伊人队的防守球员似乎有些发蒙,判断完全失去章程,传球?不,不,这一次是跑球!马库斯!马库斯!马库斯再次立功!”
“这是一次十四码的跑球,干脆利落!这同时也是棕熊队今晚第一次跑出了十码以上的大码数,见鬼的耶稣基督!特洛伊人队现在有些弄不清楚情况。”柯克感叹连连,事实上,不要说场上的队员了,就连坐在解说席里的他也是如此,似乎这个十一号上场之后,场上的比赛速度就开始以三倍速进行播放,着实是让人跟不上进度。“这一次跑球的效果真的太出色了!马库斯今晚的双腿依旧火热!”
马库斯将橄榄球丢给了裁判,没有庆祝,也没有欢呼,只是快步地跑了回去。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比赛节奏已经开始跟着陆恪走了,快步跑了回来,马库斯和其他队友们都围在了陆恪身边,果然就听到陆恪那没有任何多余废话的解说,“练习赛!你们还记得练习赛吗?第一档进攻的战术!”
陆恪和主力队员从来没有真正的磨合过。
虽然说,球队的四分卫们都是学习同一套战术,主要就是为了避免四分卫临时更换的意外情况,无法和进攻组磨合起来;但陆恪从来没有上场过,平时球队的战术演练,当然还是以主力四分卫为主,替补四分卫更多只是纸上谈兵而已,练习非常有限。
所以,陆恪知道,自己最大的依仗不是自己的能力,而是对手防守组对自己的一无所知。以己之长攻彼之短,这就是陆恪的算盘。
第二次进攻,所谓的一号战术,其实不是对内战术,而是他和洛根之间的暗号。为了避免对手察觉出接球目标是洛根,陆恪仅仅只是和洛根交换了一下视线,一号战术应该是“一号跑动路线”,是训练之中洛根教给陆恪最基本的一条跑动路线。
整个战术的核心意义就在于快,不给对手留下任何思考的时间,快速地完成传球!至于其他队友们,他们的目标就是争取到传球时间。两秒,这就足够了,剩下的事情交给七十分的短传准度来完成。
第三次进攻,陆恪出其不意地选择了跑球,再次杀了对手一个措手不及。连续两次短传的成功,而且进攻准备时间都压缩在十五秒之内,没有给对手任何喘息和思考的空间,迷惑对手,想当然地认为第三次也还是传球。但陆恪将橄榄球交给了马库斯——今天状态不俗的马库斯。
意外的战术选择,让进攻锋线的工作完成地无比轻松,给马库斯开了一条通天大道,不仅完成了十码的进攻任务,而且还继续推进了四码,直接就来到了对方球场的四十码位置。
现在,到了赌博的时候了!
因为连续三档进攻的不间断打击,不仅仅是大脑陷入了空白,没有喘息时间;而且身体的对抗能力也达到了一个小小的极点,导致反应迟钝,进而无法进行更多的思考。
因为这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即使第一档进攻的尝试失败了,他依旧还有机会,简单来说就是——输得起。
于是,陆恪选择了练习赛时的第一档进攻战术。他知道长传所需要冒的风险,他知道对手可不是当初的第三梯队,他知道对方的体力达到了极限的同时,己方队友也一样面临相似的困境,但,这就是赌博的最好时机!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机会了。
马库斯的第一反应就是张大了嘴巴,微微有些错愕;但这种情绪转瞬即逝,他握紧了拳头,扬声问到,“左还是右?”
因为这是长传,接球任务是近端锋和外接手的,那么跑卫的任务就是加入进攻锋线的队伍,阻挡对方的防守球员,为四分卫争取更多的时间。所以,马库斯将会跟随在陆恪的身边,阻挡那些从进攻锋线上漏下来的对手,成为陆恪的最后一道屏障。
“右。”陆恪快速说道,视线在洛根和约翰身上交叉了一番,最后看向了约翰,轻轻收了收下颌。
洛根是近端锋,拆挡能力更强,冲刺能力更弱;约翰是外接手,长项在于速度和冲刺。这是陆恪做出选择的重要依据;更重要的是,此前两次传球都选择了洛根,洛根自然而然会吸引更多防守球员,为陆恪的长传留下更多时间。
“不要给他们留下任何喘息的机会!”陆恪握了握拳,视线扫视了一圈自己的队友,没有过多的停顿,往下砸了砸,“游戏开始!”
没有多余的话语,更没有累赘的异议,所有人都转过身,跑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做好了开球的准备,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陆恪的支持和赞同。
陆恪没有站到中锋的身后,而是直接站到了进攻锋线后方三、四码线的位置,与跑卫的位置基本持平,只是微微错开而已,明目张胆地就表达出了传球的意图,将四分卫与防守球员的空间拉开。仅仅只是这样一个小动作,顿时就开始牵扯起防守球员们的思绪——
这到底是什么意识?他真的要传球吗?还是假装传球,快速将橄榄球交给马库斯?此前几次进攻,他都站在中锋的身后,这一次为什么要退后几步,什么意思?长传?中传?还是野猫阵?
疲惫的大脑一阵慌乱,甚至没有来得及组织思绪,进行判断,“进攻”的呼喊声就已经响了起来。“如此之快?”这应该是每一位防守球员脑海里的共同想法,也是唯一想法,他们不准备思考,仅仅只是依靠着身体的本/能,突击上前,不管对手的战术是什么,只要擒抱住对方的四分卫,那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但,什么?他为什么往右侧跑,这是要主动跑出口袋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整个进攻锋线为什么都在往右侧移动?这不是跑球,是传球!那他们应该后退,防守接球手和近端锋吗?不,来不及了!
一秒,两秒,三秒,四秒,出手!